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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中的话语表达情形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避免不确定话语的介入,打断、挤压诉讼参与人话语表达空间等情形时而有之;各种诉讼角色在不同类型案件庭审中随物赋形,各具样本。在庭审中,法官充分给予诉讼参与人自主表达意见的时间和空间,耐心倾听各方的意见和主张。根据法庭规则、话语权分布以及多寡,诉讼参与人是否能够充分表达自身的愿望,仍然取决于主审法官。

庭审直播中的话语表达情形

现代化科技法庭上,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庭审直播的一幕幕视屏画面,将法庭审理的现实动态可视化场景一并推向了社会公众:网络视频、移动终端在开启与转换之间将法庭审理各阶段乃至细微环节一一尽显其中。大量的案件在直播镜头下按部就班,按照法庭预备、调查、辩论和陈述等格式化程序设置,顺顺当当闭庭收场;主审法官尽可能依照固定的庭审提纲,平淡无奇地在段落间起止。同时,大要案、热点案件的现场直播也给法官带来了很大压力和挑战。为避免不确定话语的介入,打断、挤压诉讼参与人话语表达空间等情形时而有之;各种诉讼角色在不同类型案件庭审中随物赋形,各具样本。[3]通过对45起案件庭审直播的分析,大体可归类为以下情形:

1.开放性陈述。在庭审中,法官充分给予诉讼参与人自主表达意见的时间和空间,耐心倾听各方的意见和主张。为了向法庭和法官传递更多的信息和意见,诉讼参与人通过占有更长的时间区段,以冗长描述案情背景或细节、反复叙述事实片段等方式,期望将自身的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并在用语中蕴藏、暗示和强调符合自我利益取舍的语义。试图通过语句增量,把尽可能多的案件相关信息传递给法庭,以期实现自己潜在的诉讼意图。

2.控制性表达。实践中,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大量挤压被告人行使话语权的时间段和空间。主审法官以程序性的设定,对庭审进行指挥:一方面通过各种语句和仪式,在庭审中刻意炫耀主导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职业习惯、行为观念一时难以更新,出现冷硬、被动等“司法懒惰”的场景。如:当事人的对话中,当答话人语义出现与庭审指向不一致时,随意打断诉讼参与人的陈述和回答,以武断的语气强行终止当事人的发言等。

3.策略性修正。除法官的引导和修正外,主要集中在法庭举证、质证的问话中。诉讼参与人对其陈述的内容,包括事实、细节、主观动机、意念目的等方面,通过话语表达来修正或再三强调自身的原本想法,对卷宗证据或庭审中展示的事实、证据的语义,以及对自身不利或产生的错误印象进行修正等。(www.xing528.com)

现代庭审制度中,庭审询问或讯问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占整个庭审话语言辞的比例为80%至90%以上。尤其是刑事公诉案件中,在法庭调查阶段为查明被告人犯罪事实,对被告人罪名成立与否、具体量刑情况等,均与话语有着密切的关联。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中,从大量的举证、质证看,庭审用语几乎涵盖了审判至调解以及和解工作的各个环节。许多有助于实质性化解争议,促成案结事了的举措,大都发生在休庭或庭下具体的司法活动中。

因选择案件类型的差异,问题分散于不同诉讼体系,若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庭审情况分别论证,则难以聚焦庭审话语中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综合庭审视频中的各种情形和因素归纳整理,逐条分析,可将不同情形概括为三类:(1)开放性问话:法庭(法官)不刻意控制和限制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发言,放开对方,让其表达更多的内容。允许其向法庭提供较多信息时,便采用开放性的问话。在问话的虚实之间,在法庭这一裁判空间,法庭(法官)客观上能够接收到大量案件的信息。(2)封闭性问话:当问话人想控制对方,要让对方尽量少说,或牵着对方的鼻子走,则多用封闭性问话。(3)临场性应对:即出现庭审提纲预设内容范畴之外的情况。如,如何应对诉讼参与人,或制止,或打断等局面。从抽取案件样本中的庭审视频所呈现的景象看,伴随着审判模式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庭审中当事人的话语权也经历了由弱到强,以及从被动向主动的演进。多个案件的庭审语句中反映出当事人表达诉请的强烈愿望,从以往的“请直接回答法庭的讯问、不得超出问话范围”到“我要说,请允许我把话说完”等自我意见的表达。根据法庭规则、话语权分布以及多寡,诉讼参与人是否能够充分表达自身的愿望,仍然取决于主审法官。

总体概括:以庭审实质化为导向,程序性询问一般可采用封闭性问话,实体性询问尽可能要采用开放性问话,还要考虑案件特征以及当事人的认知水平、文化程度等。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的话语权保障越到位,对垒双方言语交互越激烈,事实越辩越明,从而有助于法官发现真相,降低发生冤假错案的几率。这既是法官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双向监督,又是对他们的保护,更是对法官执法意识、素质和能力的检验,有利于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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