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参评学校和单位对评估的第一诉求。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只缘身在此山中”导致“不识庐山真面”,直观印象、以往经验、工作惯性等都容易产生“强校越来越强、弱校越来越弱”的马太效应和“一强百强、一弱百弱”的晕轮效应。这不仅不利于对学校办学绩效的客观评价,也容易挫伤参评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域内的学校,总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和情感上的联系,容易陷入评价的“塔西佗陷阱”[1]。解决这些矛盾是教育领域推进管办评分离,培育独立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初衷。×教育评估院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独立于中小学学校,与两者都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利益上的关系,这种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育评估的公平公正性。
为了保障评估的公平公正,×教育评估院进一步规范评估程序,加强对评估专家评估纪律的培训。随着这几年工作的推进,×教育评估院构建了相对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每一次开展评估项目,×教育评估院都会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方案,向评估专家和被评学校或被评单位提交项目的评估操作手册,让委托方知道专家是怎么评的,让评估专家明确评估项目应该怎么开展,评估标准应该怎么把握,让参评学校理解评估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学校迎评应该做哪些工作。特别是对参评学校来说,×教育评估院会召开针对学校的专题培训会,详细解读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并通过QQ群或其他平台及时解答学校在评估中的相关问题。通过程序的公开,确保参评学校不会因为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评估。另外,为保障教育评估的公正性,×教育评估院特别关注评估人员和评估专家的纪律建设,每一次评估都会与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共同签订《规范评估责任书》;而且还会在项目开展之前对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评估纪律和规范方面的要求;并且在评估项目开展时,实行回避原则,不允许属地教育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有明确利益关系的评估专家参与评估;要求评估专家凭评估专家证[2]评估,增强仪式感和身份意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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