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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机制与教育生态学视角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家长的力量不可忽视。一般情况下,这一类利益主体更多的代表着对基础教育的需求方,他们更多是以教育受益者的身份表达着他们对基础教育发展和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诉求。这些利益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角度关注、介入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变革,凝聚成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机制与教育生态学视角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机制就是推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系统运动、变化、发展的内外部力量的作用方式,是使评估系统诸要素、部分、环节在互动中形成整体良性运行的结构和功能。这种动力机制是使推动评估系统前进的力量得以激发、作用和协调的机制。动力机制的稳定存在和作用发挥,可以使评估系统整体的运行从自发走向自觉、从被动走向主动。[2]良好的动力机制有助于提高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效能,表现为以促进基础教育学校发展为目的,不断改进评估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技术、完善评估制度、优化评估结构、提升基础教育评估队伍、科学运用评估结果等,有持续的作用力。

(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利益主体分析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若干次基础教育改革,从教育变革的动力来看,教育存在于开放的社会系统之中,受到内外环境的交互影响,这些影响体现着外部环境变迁带来的挑战和内部环境的反弹,代表着不同团体在价值和利益上的不同追求。它们产生出方向不一的作用力,造成教育的紧张与不稳定,从而形成了教育变革的动能。[3]因此,教育改革中的主体,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仅仅只是校长、教师和学生。美国教育学家斯普林(Spring J)曾基于美国国情提出教育领域中的利益主体(集团),有:学生及其家长、教育者(包括教师与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知识工业(包括投资者、研究者、考试组织、出版界)和其他利益集团(工商界),以及国家与政府(包括中央与地方部门的教育行政人员)。[4]而基于中国的教育现实,有学者认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利益主体主要有学生及其家长、教师、教育研究专家和教育行政官员等。[5]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传统的教育改革的利益主体,还有一些越来越活跃的新利益主体,比如教育媒体从业者、教育产业投资人以及人才消费者,他们的活跃与我国社会体制的变革和发展现状以及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密切的关系。[6]我们知道,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和基础教育改革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这些利益主体也基本构成了我国基础教育学校评估领域的利益主体,但基于教育评估活动的特性需求,又有所不同。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领域,利益主体主要有学生和家长以及社区、教师、教育行政人员、教育评估机构以及一些教育媒体从业者。

学生是教育永恒的主体,对于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好坏,学生最有发言权。因此,要评估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或其他方面,必然绕不开学生,必然要有学生的参与。同样,作为学生天然同盟者和代言人的家长,他们和学生一样,对学校教育较为关注和敏感,尤其当前,家长是一股巨大的社会力量。诸多新闻报道称,当学校开展教育改革时,甚至有一些持反对意见的家长会闹得沸沸扬扬。所以,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家长的力量不可忽视。另外,社区也是学校评估的一个主体。当前,很多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为充分挖掘和利用周边的教育资源,和社区有着各种各样的互动和联系,一定程度上进行着资源的共享。所以,对于学校办学的成效,社区也有着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的体验和感知。一般情况下,这一类利益主体更多的代表着对基础教育的需求方,他们更多是以教育受益者的身份表达着他们对基础教育发展和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诉求。

学校教师也包括学校的领导,他们是学校办学的主体,也是学校评估的主体。教育事业是教师的职业,对于学校办学的质量,他们有着最直接的发言权,也同样对学校评估保持着关注。因为从利益层面来说,教师在学校评估中的利益涉及很多方面,可以通过评估,评定教师的教学质量、专业素养水平、科研水平等方面,甚至有学校还会把这些和教师的精神层面、物质层面的奖励联系在一起。所以,教师参与学校评估的诉求自然比较强烈。

教育行政人员在这里主要是指能干预教育发展的行政人员,一般代表的是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尤其是近代以来,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教育行政人员代表着国家和政府对教育发展进行着管理,通过政策、财政等方面对教育施加着强有力的影响。他们自然也对学校评估有着密切的关注,因为学校评估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教育政策的调整甚至资金的拨付等问题。一般情况下,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代表着基础教育的供给方,他们更多是从教育发展的角度来审视教育和教育评估问题。

教育评估机构承担着实际的评估工作,同时也通过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传达着他们对教育的理解和信念,以往传统的教育评估机构大多是官办的,评估专家也大多由教育行政力量来担任。伴随着教育管办评分离体制机制改革,越来越多的教育评估类社会组织诞生了,他们站在社会的角度对基础教育进行着审视。

教育媒体从业者是伴随着信息化时代而产生的,从事教育信息传播的教育媒体从业者也在关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并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他们基于大众的关注热点,甚至是“制造”学校评估热点,比如学校排名之类,他们以这种基本方式代表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利益主体。一般情况下,教育评估机构和教育媒体从业者代表着基础教育的监督方,他们也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代表着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这些利益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角度关注、介入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变革,凝聚成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

(二)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的类型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进行分类,比如根据动力的形成原因,动力对事物运动与发展的作用方式,动力对事物运动与发展的作用强度等角度划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的类型。[7]

从动力形成原因的角度,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分为外部动力和内部动力。外部动力揭示的是推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外部条件和外部环境,能够诱导、唤起、驱动或转化为学校评估的内在因素,促使学校评估不断优化,比如教育发展、技术发展、社会环境优化等都是外部动力因子。内部动力是指作用于学校评估行为方向的、能强有力地促进评估目标完成的一种内在的力量,比如教育评估理念、评估制度、学校积极的办学行为等动力因子之间的相互作用,能强有力地推进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完善与和谐的内在动力。

从动力对事物运动与发展的作用方式的角度,可以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划分为直接动力与间接动力。直接动力直接作用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导致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或发展的状态发生改变的力量,[8]比如政府的推动、学校的需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教育评估机构的完善(伴随着教育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技术发展都是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直接动力因子。间接动力是间接地作用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是间接地影响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与发展状态变化的力量,[9]比如学生、家长和社区等对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的需求,教育发展和技术发展的力量,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技术发展都是间接动力因子。其中,技术发展既是直接动力因子,也是间接动力因子。当我们在学校评估中运用技术力量时,技术发展便是直接动力因子;当我们没有运用技术力量,但整个社会都在充斥着技术变革,并且人们享受着这种变革的福利时,技术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这时,技术发展便是间接动力因子。

从动力对事物运动与发展的作用强度,可以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划分为主导动力与辅助动力。[10]主导动力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持续地产生作用,对学校评估运动与发展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决定学校评估发展的方向,比如政府、学校和教育评估机构是主导动力因子,也是直接动力因子;辅助动力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与发展起辅助作用,不能持续地作用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也不能决定评估实践与发展方向的力量,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和教育评估发展、教育发展、学生和家长等人士的需求是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的辅助动力因子,同时也是间接动力因子。

(三)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机制的模型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和驱动,既有政府、学校等需求主体等因素,又有教育发展的影响,还有制度、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本书根据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影响因素,结合以上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利益主体以及动力类型的分析,构建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机制模型(见图6-1),用来分析动力机制中各个影响因素和被影响因素的关系。(www.xing528.com)

图6-1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机制模型

其中,政府还包括教育行政人员这一评估的利益主体,学校代表了教师这一利益主体,学生、家长和社区也是推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利益主体。教育评估的发展和管办评分离改革促生了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评估机构作为利益主体开展对基础教育学校的评估。

明确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动力因子,可以进一步分析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各种动力因子的运行机制。

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系统中,政府,学校及学生、家长和社区,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评估发展),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以及技术发展是五个直接动力因子,也构成了五个子系统:政府推动的决策系统,学校、学生、家长和社区拉动的需求系统,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评估发展)的引力系统,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传动系统及技术发展的保障系统(见图6-2)。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整个系统推动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作用的发挥。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教育发展的要求是间接动力因子,它们作用于直接动力因子进而影响这个系统的运行。

其中,政府、学校和教育评估机构是三个独特的动力因子,它们既是直接动力因子,也是主导动力因子。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政府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是决策系统,当传统的政府职能在面临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的目标时,要转变自身在教育方面的职能,做到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和社会“评”教育,对于如何让这三者明确分工、协调发展,还需要政府通过规划制定、制度建设等方面来进行解答(见图6-3)。

图6-2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动力系统

图6-3 政府推动决策系统的运行机制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校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是需求系统,在教育“管办评分离”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面临学生、家长等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提高教育质量也成为学校的重要任务,在此目标下,学校采取积极的办学行为,在和政府“管教育”、社会“评教育”的相互协调和合作中,推进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发展(见图6-4)。

从教育评估机构的角度来说,基于教育发展和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自身的发展,以及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要求,教育评估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得到关注和进一步提升,也促使教育评估科学化水平增强、公信力提升;在学校和家长、社会公众等方面需求的推动下,在政府相关政策的保障下,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发展得到推动(见图6-5)。

图6-4 学校拉动的需求系统

图6-5 教育评估机构的引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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