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因为有“人”(评估者和被评估者)的因素,所以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生态环境要比一般生物生态学中所提到的生态环境复杂得多。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都可以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生态环境进行剖析。
(一)根据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生态环境的范围分类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生态环境可以在不同的范围内或者层次中进行分析,我们大致可以从三个层次来进行:宏观环境、中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1.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宏观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宏观生态环境主要指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作为一个教育现象,审视它与社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互动,以及它们组成单个的或者复合的教育评估的生态系统。宏观生态环境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生态环境中处于最外层,组成宏观生态环境的因素主要是与教育评估实践发生间接关系的教育理念、教育制度、教育文化、社会环境等。如何对基础教育学校开展评估也映射出人们对教育的一些看法,如果人们认为教育是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那么教育评估就会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作为评估内容的主要方面,对学校各个方面的评估也会以此为中心设置评估指标;如果人们认为教育是为了培养学生过有德性的生活,是为了让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高,那么学校评估指标的制订也会以此为中心。教育制度则是以明确的形式对教育予以直接的规范,规定了办学的目的、方向、条件以及应达到的质量水平。教育文化也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起着潜移默化的制约作用,比如一提到评估,有些人就会联想到“检查”“排名”“等级”等。社会环境是人类特有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中包含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区域因素、社区因素、家庭因素等方面,这些也都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产生影响。
2.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中观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中观生态环境主要指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作为一类评估现象,审视与它直接关联的其他系统之间的互动,反映“系统间”的关系,比如“管”“办”“评”三者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以往,我国对基础教育学校开展的评估大多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进行的,后来这一模式受到质疑:教育行政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如何能保证评估公平公正?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以来,教育“管办评分离”体制机制改革成为重要的议题,“评”成为和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关注点。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又进一步指出了第三方评价的重要性。那么,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如何处理好和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的关系,评估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定位如何明确,学校和评估机构之间如何协同发展,这些问题的不同呈现就构成了学校评估的中观生态环境。
3.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微观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的微观生态环境主要指以单独的评估实践的开展作为主线,审视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影响因素,以及评估主体与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不管是宏观生态环境还是中观生态环境,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影响最终都要体现在具体的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学校评估项目的开展具体体现在评估专家的专业性、被评学校师生的态度、评估主体的互动等方面。首先,由于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评估相较于高等教育来说起步比较晚,投入的专业力量和专业研究也不多,对于专家队伍的建设也没有专门的标准,因此,当前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专家队伍中确有评估不专业的专家存在,而专家对评估的认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的实践开展。另外,从学校被评师生的角度来说,不乏一部分师生对评估持排斥态度,认为学校为了迎接评估需要做额外的准备工作,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加重了师生的负担;还有些学校为了得到好的评估结果,刻意隐瞒一些办学事实,甚至篡改学校的一些数据、授意学校师生在评估专家面前撒谎。再者,在评估专家在评估现场与被评估学校的领导、师生互动的过程中,不同的互动方式也会影响评估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这些更为直接的影响因素共同构成了学校评估过程中的微观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微观、中观、宏观环境也处于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情境中。微观环境会影响中观环境,中观环境也会反过来影响微观环境,比如,被评学校对评估公信力的质疑和“管办评”三者职责不明有关系,或者和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建设不完善有关系;微观环境也有很明显的宏观环境的印记,宏观环境为教育评估提供了一个包含价值、文化、制度等更广泛的综合体,体现了区别于其他系统的更广泛的特征,这些广泛特征影响评估项目中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同倾向,同时也为教育评估提供了某些资源,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微观环境。
(二)根据评估生态环境的内容性质分类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生态环境按照涉及的内容性质来分类,可以分为:价值生态环境、制度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社会生态环境等。
1.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价值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价值生态环境是一个综合体,主要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发展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价值形成一定的认识并进行相应的评价,确立影响评估实践的行为取向和准则,形成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基本看法和态度,这种看法和态度可以表现为人们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以及人们在制订评估标准和评估过程中采用的价值标准等。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价值生态环境虽然是一种价值氛围存在,但是潜在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行为选择,比如评估目标指向、方法选择、评估结构安排方式等。当然,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价值生态环境受教育评估价值生态环境的影响,而教育评估价值生态环境又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人们对教育价值的看法。对于教育价值观的探讨,比如对教育的理想与功利、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价值,是注重知识本体还是人的发展本体,而人的发展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的发展等问题的看法引导了教育实践和行为,也影响了相应阶段教育的评估行为,如基础教育学校的评估是注重甄别、选拔,还是促进发展,不同的价值倾向影响着人们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的行为。(www.xing528.com)
2.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制度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制度生态环境是指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的一系列制度制定、实施等方面,这些制度能协调和保障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有效、和谐运转,是一系列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集合体。[3]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教育评估或教育评估机构的法律法规。当然,一些对民间组织管理的相关政策给教育评估机构建设以一定的规范,比如1998年国务院陆续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制定《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对民间组织包括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进行了建设和发展的规范与引导,但是,由于“管办评”仍然是由政府主导的,教育评估也仍然大多是政府行为。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管办评分离”和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彰显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改革新思路,而这一改革思路能否落实,尚有赖于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能否跟进完善。[4]
3.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伦理生态环境
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中不乏存在评估专家不尊重被评学校、被评学校对评估不知情、评估专家接受被评单位的贿赂、被评学校弄虚作假等现象,对于这些在教育评估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用评估伦理来解决。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伦理生态环境主要是指在一定的时空环境中,评估者、被评估者和评估事达成一种和谐共生的平衡状态。良好的教育评估伦理生态环境具有调节评估中的各种关系、引导评估价值规范的重要作用,潜移默化地对参与教育评估的评估者和被评估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4.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文化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文化生态环境是指在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中形成的行为方式与观念形态的集合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评估人的意识、观念和行为。文化生态环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而文化生态环境现状其实反映了很浓厚的历史痕迹,对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亦是如此。一直以来我国所开展的基础教育评估都是政府主导的,再加上政府的权威性,一般认为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结果可信度非常高。近年来,我们虽然倡导第三方教育评估,由社会来承担对学校的评估工作,但是人们仍然没有走出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思维模式,对第三方教育评估充满了质疑和不信任,这种文化环境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作用的发挥。[5]
5.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社会生态环境
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社会生态环境主要是指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生存与发展以及通向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事业的途径起着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外部公众群体与内部公众群体,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和个性关系网。从大的方面来说,影响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社会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生态环境、政治生态环境等,经济生态环境可以为教育评估提供物质基础,最直接的就是提供一定的教育评估经费。另外,经济的发展需求影响着教育发展需求,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教育评估指标的制订。政治生态环境表现为一定阶级的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政策和活动。[6]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评估制度只是政治生态环境的一部分,比如推行义务教育,就伴随着强制性的教育法律条文,同时伴随着教育法律条文的还有教育督导,对学校评估则可以看作教育督导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一些促进发展的鼓励性教育政策,美国1989年发布的《优化教育法案》指出,任何公立学校只要在提高教学质量、创造安全和无毒品的学校环境及降低失学率三个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就能获取“优化学校”奖。[7]那么在对学校进行评估时,这三个方面则是评估关注的重要指标内容。从小的方面来讲,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社会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教育评估机构与政府和学校的关系上,正如前文所说,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第三方教育评估仍受到一定的阻碍,人们对其在观念上的认可度有待提高,政府对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培育力度有待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建设有待完善,等等。这也是我国当前基础教育学校评估面临的社会生态环境,也是发展中一个阶段性的现实困境。
(三)根据评估生态环境各要素的作用方向和作用方式分类
根据评估生态环境各要素的作用方向可以将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生态环境分为外部生态环境和内部生态环境。任何一项学校评估项目都有自己的特殊公众对象,有外部公众群体和内部公众群体,并在评估活动中结成一定的关系。基础教育学校评估虽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但又是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就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本身来说,这个系统是由被评估学校领导和教师互动、师生互动、师生和评估专家互动等形成的内部关系系统,这种由内部关系组成的环境称为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内部生态环境;在这个子系统外面,还有由学校和教育评估机构互动、教育评估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互动、学生家长和社区与学校互动、管办评三者互动、教育和其他社会系统互动等形成的外部关系系统,这种由外部关系组成的环境称为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外部生态环境。
另外,还可以根据生态环境中要素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作用方式的不同分为显性生态环境和隐性生态环境。显性生态环境是指影响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环境能直接被感知,并可以直接运用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活动的环境,如专家队伍的专业水平、信息收集的技术和载体、相关的评估制度和办学制度等,显性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活动。隐性生态环境是指以潜在的、内隐的方式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实践活动施加影响的环境,比如社会对教育评估的认识和态度、评估中人和人的关系。与显性生态环境不同,隐性生态环境的作用方式更具有间接性和隐蔽性,但对教育评估活动的质量和方向起着持久、潜移默化的影响。
对基础教育学校评估产生影响的环境是多层次、多维度的,以上的划分只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学理性的分类,现实的情况是,同一类影响环境既是宏观的,又可能是制度的、文化的、伦理的、社会的,既有可能是隐性的,又可能是价值的、文化的;既有与教育评估关系直接、起交互作用或交互影响的敏感因素,也有与评估关系不大或者起间接作用的无感因素,在敏感因素中,又有独立因素、附属因素和交互因素之分,以及稳定因素和变动因素之分。[8]当然,这些因素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传统的教育评估中,纸笔测验或问卷调查是专家收集资料的主要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科技因素则成为主要因素。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于基础教育学校评估的实施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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