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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以来其他国家面临的问题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国,有超过10万人被强制拘留。数万人被判入狱服刑。截至1946年,约有29 000人仍在狱中。在大赦的影响之下,囚犯人数于1954年降至975人,于1960年降至9人。于1870年被废除的死刑得到了重新启用,它一共被宣判了154次,但只执行了其中的40次。近来,随着2010年4月4日俄罗斯和波兰两国总理的联合纪念活动的进行,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出现了一个转折点。国际协议倾向于强制各方尊重人权。

1945年以来其他国家面临的问题

在面临对正义的要求(即不可推卸的记忆)与对确保和平与共存的需要(即具有必要性的遗忘)之间的冲突中,除德国以外的国家在“二战”后所寻求的道路是迥然相异的。

随着四大战胜国对德国占领的结束,人们需要面对随即出现的惩罚法西斯分子和其他帮凶的问题,除此以外还有“清洗”行政和司法机构、教育系统、经济以及其他领域的问题,即解雇那些曾犯下罪行的人。

在意大利和法国,一个暴力复仇的阶段肇始于斯,在此期间,意大利至少有大约10 000~15 000人被谋杀,法国至少有大约10 000人被谋杀。这些谋杀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迄今为止法国遇害者中最大的一部分)发生在被德国占领期间和争取解放斗争的时期。

在这两个国家,很快就展开了审判,其中一些审判是在特别指定或设立的法院进行的。在意大利大约有10 000起案件,其中有500~1000起案件的涉事人被判处死刑,还有大量的裁决包含了长期的监禁。然而,大多数判决在二审时被推翻或被大大地减轻了。一纸1946年6月生效的大赦令本应只是惠及大多数未成年的法西斯分子,但随后被司法部门做了最为慷慨的解释,因此到1946年年底,大多数被定罪的人重获了自由。不过,其中的许多人都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工作。

在法国,有超过10万人被强制拘留。我们从不同渠道获悉的一系列数据不尽相同。数以千计的死刑判决被宣布,其中许多案件的受审人都缺席了判决;只有大约10%的判决得到了执行。数万人被判入狱服刑。截至1946年,约有29 000人仍在狱中。在大赦的影响之下,囚犯人数于1954年降至975人,于1960年降至9人。公民权利在很大的人群范围内被取消和剥夺了(dégradation nationale)。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很快开始着手驱散关于维希法国[12]的尴尬记忆。夏尔·戴高乐宣扬了“坚定顽强的法国”的神话。这不仅是新生法国的荣耀之源,而且还有助于促进国内的和平。法国自己社会中的大部分人在纳粹德国占领下是如何表现的,在戴高乐的掩护下可以继续消匿隐藏。在意大利,人们也采取了相同的做法。在这期间,遗忘的薄纱也在奥地利和德国笼盖在了许多事物之上。但在这里,在法兰西的土地上,几十年来一直如此。只有弗朗索瓦·密特朗(曾任法国总统)公开纪念了法国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例如他们在冬季自行车竞赛场馆(Vélodrome d'Hiver)进行的围捕行动[13]

在其他国家,例如挪威与荷兰,对罪犯的惩罚和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清洗”仅限于司法程序,其中一些程序的执行非常严格。在荷兰,一项特殊的法律获得了通过,使得对遭受政治迫害者的告密和背叛行为的惩罚成为可能,甚至具有历史追溯效力,且其惩罚更加严厉。于1870年被废除的死刑得到了重新启用,它一共被宣判了154次,但只执行了其中的40次。荷兰战后的第一任司法部长曾解释道:超过40~60次的处决会伤及公共道德。

至于日本的情况,我们在这里只作简单的提及:在那里发生的一切都很不一样;如果要在此做进一步解释的话会花太多不必要的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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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暂且撇开1945年之后发生的战争—尤其是越南和巴尔干半岛的战争不管。这一时期进一步发展的关于记忆和遗忘的历史首先呈现出的特点是:存在着众多推翻独裁政权的案例。通常来讲,处理过去不公正现象的方式是由权力和政党关系决定的。

在零星的情况下,垮台政权的核心代表人物能获得赦免,在这中间拉丁美洲为我们提供了最重要的例证。所有克服过去历史的尝试都遭受到来自旧精英阶层的阻挠,因为他们具有的影响力一直持续至今。他们也可能直接向当局或整个社会施加压力,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预期得到广泛的支持。例如,在俄罗斯,尽管人权组织的纪念活动具有非凡的勇气和充沛的活力,但还没有能够真正成功地推动其重新评估斯大林主义这段历史的诉求。我们不妨再看看波兰人为了让俄罗斯人调查和承认卡廷大屠杀[14]事件,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但却徒劳无功。近来,随着2010年4月4日俄罗斯和波兰两国总理的联合纪念活动的进行,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出现了一个转折点。此外,在波兰国内,要对自己的同胞也曾参与杀害耶德瓦布内的犹太人[15]的行为这一事实,取得足够的承认与尊重,同样是非常困难的。

但从胜利者的角度出发,大赦似乎也是一条必由之路,因为它可以预防大规模敏感冲突的爆发。例如,在1977年佛朗哥政权覆灭后的西班牙,在来自各方的默契之下共同达成了“遗忘的协定”。有关19世纪30年代西班牙内战的可怕记忆,正如约瑟夫·罗文(Joseph Rovan)所说,“打开了一条智慧之路”。豪尔赫·森普伦(Jorge Semprún)谈到了一种“故意的集体失忆”,并且正是由于这种失忆,西班牙由独裁向民主制度的过渡非常顺利。波兰的第一个非共产主义政府,从“团结工会运动”中产生,然后在这一问题上选择了同样的道路。总理塔德乌什·马佐维耶茨基要求在过去的下面画上一条“粗线”(波兰语:gruba kreska)。波兰的“圆桌会议”(顺便说一下,在匈牙利也是如此)为旧精英们弥合新旧秩序之间的差距做出了许多的贡献。

赦免的政策是否能够长期维持下去,对记忆的沉默和压抑又是否会一直延续,如果我们暂且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关时间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赦免不仅包括那些可能导致有关国家出现新的权力关系,或无论如何促成了代际更迭的赦免,还指那些会在国际社会中使公众日益产生如下期望的赦免,即暴力政权的不公行径将受到惩罚。如有必要,这些不公行径会被诉诸国际法庭,例如联合国在非洲和荷兰海牙设立的国际司法机构。

从总体来看,暴力政权的受害者及其亲属所发起的抗议和诉求愈加响亮,而且他们的声音正在被公众听到,逐渐得到重视。如果眼下惩罚还不能得以实施,至少应该推进对罪行的调查,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随着冷战中两大阵营对立格局的结束,一系列复杂的国际顾虑已经不复存在。国家边界已经变得可以渗透。人们对国家犯罪也不再讳莫如深,因为国家政权再也无力维持其神圣不可侵犯的虚伪姿态。就连国家政权也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事实可以被公开确认(当然这不会发生在每一个案例中)。国际协议倾向于强制各方尊重人权。

联合国正在向各个国家施压,以便将国家犯罪背后的主谋和元凶绳之以法,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案例—例如,通过国际协作的努力(也包括来自国家内部的努力),最终才有可能起诉柬埔寨波尔布特政权的头目。或者作为国际审判的替代方案,有关国家可以把这些人提审至自己的法庭上。(www.xing528.com)

传统的国家和民族自豪感也渐渐式微。在美国,人们情愿承认荼毒了无数印第安人的“美国大屠杀”。在非洲,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为18世纪和19世纪黑人被强制奴役和运离家乡的悲惨历史而请求原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南非在种族隔离制度结束后建立的新形式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秘鲁和东帝汶效仿了这种模式。卢旺达也至少从中得到了启发。

该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运行期初定为18个月,随后计划在此基础之上再延长6个月(这显然是必要的)。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表明,这一委员会并不应该持续更长的时间(实际上它也没能存续更久),因为一切当时事件背后的大门(那扇通向历史真相的门)要在短时间内关闭。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图图大主教[16]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在过去里不停地深挖下去。”受害者也尽快得到了该委员会给予他们的赔偿。

任何出于政治原因(无论是支持种族隔离政策还是反对之)而犯罪的人都有权向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陈述自己的情况。然后,他有义务就其动机和犯罪情况向委员会提供充分完整的证据。如果上述两项得到了完成,并且当事人能令人信服地表明自己是出于政治原因并是以相称的手段犯罪的,他就不应再被起诉或承担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政治谋杀罪也被列入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但动用酷刑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至少与实际情况不相称的酷刑是不被允许的)。当时的一条原则是:可以放弃惩罚,但绝不能放弃真相。

因此,真相委员会代表了正义与和平、记忆与遗忘之间达成的一种妥协。尽管这种妥协在许多方面是不平等的,但它对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有利的。它设立的目的是使国家和民族尽快地、尽可能简单地、在没有任何暴力活动的情况下扫清过去的问题。在种族隔离制度结束后的第三年(即1993年12月),它被建立起来;在种族隔离制度结束后的第五年,它已经做好了运行所需的各项准备。在这一案例中,胜利者是乐于与失利者达成和解的。因此,这项工作得以迅速开展。

根据规定,审判将在受害者和他们亲属的现场见证之下进行。目的是让罪犯与那些被他们深深伤害和折磨过的受害人直接地面对面。蒂莫西·加顿·阿什(Timothy Garton Ash)认为,这样一个过程拥有“充满仪式感并兼具戏剧性的元素”,其中就包括“法庭前的老爷和大法官们围拢成一个属于受害者的舞台”。在这里,“一个社会的集体治疗,一个社群象征性的自我矫正和清洗”得以进行。到了最后,法庭上上演的“不仅是对案情的澄清……还有情感上的宣泄”。人们秉持这样的信条:尚无真相,何谈和解。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图图大主教也曾说过:“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该委员会已经吸引了外界大量的兴趣并得到了充分的认可—这一切都是缘于它依照法律秉公行事。但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担忧。例如,当遇害者的家属首次从犯罪凶手那里了解到他们所爱的人遭遇谋杀的具体情形,而这些双手沾满鲜血的罪犯却可以毫发无损地离开法庭,独独留下了遇害者家属自己待在原地,此时他们会做何感想?此外,许多凶手只是承认了那些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的事情。尽管如此,南非的真相委员会在整合一个长期分裂的社会的过程中构成了一股非常重要的推动力。如果人们当时改将过去的暴力事件交由法院起诉,那么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共存就会面临严重紧张的、令人不安的局面。因此,彼时和平与司法公正必须首先得到满足,而且只是在其可能达到的范围内。这也许是该情况下所能达成的最佳解决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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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记忆的不可推卸性和对于遗忘的冲动之间构成的对冲和抵偿,在未来也仍会是十分艰难的。图图大主教在一次采访中曾这样解释道:“众所周知,在任何一门语言中,最难以启齿的一句话都是‘我很抱歉’。”诚然,自1945年以来,很多事情都向着有利于记忆(并从而有利于正义)的方向转变了。其中有些转变正在推动人们抛弃过去习以为常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正如国际社会—或者说是其中相当的一部分(当然是根据其政治和经济利益,并考虑到权力之间的关系)今天也在以与过往完全不同的方式捍卫人权,即直抵国家,突破其主权。随着这一切变化的发生,处理过去历史的新方式的出现也成为可能。与此同时,这大抵与受害者的地位大大加强并行不悖。在旧政权的绝对统治性地位和旧国家的合法性瓦解之后,受害者开始成为新政权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基础。然而,受害者(尤其是那些以他们的名义发声的人)最不希望看到的便是遗忘。他们习惯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不是要求复仇,至少也是为了达到某种程度的公允与正义。

希腊人当初所担心的内乱,现在几乎不再构成一种威胁了—尽管对于国内不同势力能否顺利地相互融合的担心,和对于国内政治气候遭受毒害的恐慌仍然存在。虽然关于国家尊严的看法仍像过去一样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与历史有关的意识于许多方面都在逐步式微。同时,在许多国家也存在着一些群体,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突出强调自己民族过去最令人不安的那段历史,并推动人们就此进行忏悔和哀悼;有时人们甚至尝试套用马克斯·韦伯在1919年用于描述当时德国对待自己历史之方式的一个词:受虐狂。

与此同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有相当大的阻力,使得承认不公正和暴力的行径变得困难,使得从黑暗的过往中吸取教训变得艰辛。在世人谈到必须为不可估量的严重战争罪行道歉时,不仅只有日本人显得畏首畏尾、迟钝僵硬。土耳其人仍然无比坚定地拒绝被旁人提醒,他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亚美尼亚人犯下的种族灭绝罪行。至于荷兰人,尽管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都有各种反对的声音,但他们依旧试图回避自己在印度尼西亚的那段殖民历史中留下的令人不齿的回忆。在以色列,虽然“修正主义”历史学家颇为仔细地研究了自己民族独立战争的历史,但他们的“研究成果”远未得到普遍的接受。如果捷克政府就连“驱赶”一词都要禁止其国家的档案馆使用,那么这个国家完全没能展示出在承担繁重的义务之前所应保持的谨慎姿态。如果说现在法国或其他地方的情况与上述案例有所不同,那可以被归结为是时间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记忆与遗忘之间的斗争必须始终进行下去。遗忘不公正现象和暴力行径的冲动,即犯罪凶手对于遗忘的冲动,也即所有在身份或心理上与他们产生认同者的遗忘冲动(这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丝毫使罪行元凶付出相应代价的想法,也绝不可能这么做),将继续抵制这种斗争的进行。无论如何,我们处理可怕过去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由政治和利益决定的,而且主要是由少数人的利益决定的,不管它们看起来有多么符合最广大群体的利益。

最好的情况当然是,揭露和惩罚恶行所构成的威慑,使得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变得不再被允许。或者说,如果人们从现在起能够保持始终面对这样的威慑,那么需要在很大范围内克服的过去甚至根本就不会发生。但又有谁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呢?有谁想要确保全世界的国家里,各个领导层在更大范围内犯下的不公正行径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又有谁能够确定,未来的这类问题总是由国家,而不是由一些以完全不同的方式组织和运作的力量导致的?尽管受害者以及所有能为他们挺身而出、争取利益的人的呼声总是那么响亮、合理且必要,然而我怀疑,此类问题将不断地被人重新提起:过去,以及与它有关的那段记忆,是否还是最好就此沉睡过去呢?但我们就此有必要坚持一种区别性的对待方式:就种族灭绝而言,我们有必要全力以赴地同遗忘做斗争,尤其是为了不让像希特勒那样的人,在目睹凶手对亚美尼亚人所遭受的屠杀保持沉默后,从中得出结论:自己在将来仍可以为所欲为,而且无须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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