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保监会成立了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大专院校学者、新闻工作者和保险消费者代表等组成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自2017年组织开展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内容为参评保险公司的上一年度服务情况。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针对的是在目前指标体系下的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并不代表其资信水平和风险状况。
2015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保险公司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全流程进行定量评价和服务创新评价,全面客观地衡量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并向社会公众公布评价结果,对保险公司的客户口碑产生了深远影响。作为保险行业“三位一体”评价体系中衡量服务水平的指标,服务评价以消费者体验与感受为重要参数,是衡量保险公司服务的重要标尺。
根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保监会成立了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大专院校学者、新闻工作者和保险消费者代表等组成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自2017年组织开展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2018年及以后这项工作主要由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保信”)负责组织并发布结果。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内容为参评保险公司的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消费者反映较强烈的销售、理赔、咨询、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设定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率、理赔获赔率、投诉率等8类定量指标进行计分,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分别进行加分或减分调整。(www.xing528.com)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范围为除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等类型的保险公司之外,截至上一年年末开业满3个会计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针对的是在目前指标体系下的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并不代表其资信水平和风险状况。评价结果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这4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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