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编辑制度
出版社对每一部书稿都会指派一名或多名编辑作为该书稿的责任编辑。聘请社外专家一审时,出版社同时指定一位社内编辑作为责任编辑。责任编辑必须获得编辑工作从业资格。不具备担任责任编辑资格的人员,因某种原因确需做一审工作的,可署名为第二责任编辑,第一责任编辑由二审编辑或编辑室主任署名。
责任编辑对所编图书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和文字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必须对书稿的质量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严防有政治错误或泄漏国家机密的图书出版;防止格调低下、有害社会风气和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的出版;防止学术质量平庸的图书的出版。
对已确定出版的书稿要从政治上、学术上严格把关。如涉及国家大事、方针政策、外交关系、港台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应慎之又慎,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在审稿意见中注明,和编辑室主任、总编辑会商解决。如责任编辑未向上级汇报而造成政治性差错的,由责任编辑负全部责任。
2.编辑加工
编辑的文字加工,是审稿工作的继续,是把“半成品”变成“成品”的决定性的一道工序。书稿是否达到付印出版的程度,首先取决于文字加工是否妥帖与完善。说“首先”,是因为文字加工之后,还有装帧设计、校对和付印等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对书稿编辑加工时,要“多就少改”。道理很简单,要理解作者的“敝帚自珍”之情,多改不是作者的愿望。编辑的责任是“加工”,绝不是代人做“枪手”。
凡是涉及政治错误、学术观点、大段删节等问题,都应由责任编辑向作者提出,请作者自己修改。
责任编辑对书稿的修改主要是技术性的。例如:纠正逻辑上和语法上的错误;不损害原意的前提下修饰不通顺的语句;核对算式和计算检验;纠正不规范的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消灭错别字、漏字和多字;改正使用不规范的标点符号;核查书稿中的引文;纠正书稿中人名、地名、年代等差错;统一书稿体例;审核图表的准确性和与正文的一致性等。
责任编辑心中要有读者。书稿加工时,要考虑读者,区分读者的层次,以满足广大读者的广泛需求。当改稿过程中与作者发生争议时,应尽力劝说作者选用读者能接受的写法。
经初审和编辑加工后,书稿中文字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
3.复审
复审即二审,由编辑室主任或编辑室主任委托的资深编辑担任。
复审要对初审工作做出评价,并对书稿的政治性和学术性负有重要责任。
复审应先检查初审工作是否达到要求。凡发现有关表单填写有误或填写不全的,书稿内容或结构存在明显问题的,书稿体例不一致或图表、注释等未作加工的,文字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均应退还初审编辑重审。
复审应通读全稿,对书稿的学术质量、文字表达水平、出版价值做出判断。弥补初审工作的疏漏,进一步纠正书稿中的政治性、学术性和技术性差错。对初审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若经与责任编辑、作者商榷仍不能解决,则应向终审或总编辑汇报。
4.终审
终审即三审,由总编辑或总编辑委托他人担任。终审要对复审工作做出评价,并对书稿的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负最后把关的责任。
终审翻阅原稿,检查初审、复审的审稿质量,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前一审重审。
一般书稿,终审应抽审部分章节,政治性强或涉及敏感问题的书稿,应当通读。解决初审、复审提出的未决问题。(www.xing528.com)
5.退改
退改是审稿程序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所有修改的部分都必须得到作者的确认,除非作者提出不看。
初审时,发现问题严重或不符合组稿要求的书稿,要作退稿处理。进入审稿流程的书稿,问题较多的,在初审结束时作一次退改。如果问题不多或时间较紧,可以在复审或终审结束后再作退改处理。审稿过程中,退改次数不限,一次为宜。
退改可采取如下方式。
面谈是最直接的方式。大小问题一一罗列,逐一解决,争议问题,相互讨论,取得一致。疑难问题可带回再查。
书稿寄回作者修改是传统方式。责任编辑认为必须得到确认的问题可单独列一份清单附上,以免遗漏。
电话交流是常用的方式。优点是可以随时进行,问题不多时可以采用,但以此方式作为退改还须得到作者确认。
网上交流是现在最流行的方式,可与作者约定一种交流方式在网上解决所有问题,双方在线时优势明显,但要注意记录,以备归档。
6.审稿记录
编辑必须做好审稿记录。审稿记录不仅对书稿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和文字质量做出评价,还是最原始的档案材料。
初审记录尤为重要。除了记录责任编辑对书稿的评价外,还对书稿中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还记录了责任编辑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地方,并且,对所有改动的地方都有记录,作者对责任编辑的修改的回告也记录在案。这份完整的档案记录了责任编辑的审稿过程和责任编辑为书稿付出的辛勤劳动,反映了责任编辑的审稿水平,也体现了原稿到成书过程中的质量升华,更是过硬的法律依据。所以,审稿记录要完整,要认真地书写。
复审记录也是一样的,也要认真地记录。复审也是通读书稿的,原则上也能发现同责任编辑一样多的问题。复审要对责任编辑的工作做出评价,对新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样,对存疑的地方也要记录在案。复审不仅要对书稿质量做出评价,还要指出书稿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终审记录要简单些。由于终审是抽读,终审对初、复审的工作做出评价,对书稿整体质量做出评价,对存疑问题做出决断。
7.发稿
到编务处发稿之前,责任编辑还有一些工作要完成。
首先,整理书稿。看看“齐、清、定”做好了没有,复审、终审和作者意见处理完了没有,发稿时书稿上不能有上一道或几道环节留下的疑问。页码要重新编,从第一页内封开始到最后一页连续编号,最后一页写上“完”字。
其次,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在发稿之前是签订合同的最佳时机,发稿之前必须签订合同,否则,以后所有的工作都是非法的。
再次,填写有关表单。一般出版社要求填写的表单有审稿单、发稿单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申请单等。审稿单要求填写的内容有:来稿组织情况、责任编辑审稿记录、复审记录、作者回告情况和终审记录等。发稿单要填写的内容有:书稿基本情况、书稿施工具体要求和读者对象等。发稿单要仔细填写,因为后道工序都要根据发稿单的要求操作,填写不清或填错,都会对成书有影响。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申请单中的部分数据在图书出版后将出现在版权页,发稿时责任编辑应认真填写书稿名称、著作责任者及著作方式、书稿内容提要等信息。
第四,整理书稿档案。检查发稿单、审稿单等是否齐全,并将审稿记录和作者来往函件一并归档。
以上事情办妥后,方能发稿。编务安排申领书号,书稿进入排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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