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稿进入出版社后,审稿是出版过程中的第一个流程。审稿是必需的。中国出版业对图书出版实行的是严格的三审三校制度。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我们的创作是自由的,思想是开放的,作品是多彩的,形式是多样的。作者讲究的是文责自负,但编辑不能撒手不管,编辑要为社会出书,为读者出书,同时要为作者负责,编辑把关是严肃的问题。
1.初审
初审即一审,出版社对每一部书稿都会指派一名或多名编辑作为该书稿的责任编辑。即使聘请社外专家一审,出版社也会同时指定一位编辑作为责任编辑。做责任编辑必须获得编辑工作从业资格,不具备担任责任编辑资格的人员,因某种原因确需做一审工作的,可署第二责任编辑,第一责任编辑由二审编辑或编辑室主任署名。
责任编辑对所编图书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和文字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必须对书稿的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严防有政治错误或泄漏国家机密的图书出版;防止格调低下、有害社会风气和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的出版;防止学术质量平庸以及有侵权行为的图书的出版。
对已确定出版的书稿要从政治上、学术上严格把关。如果涉及国家大事、方针政策、外交关系、港台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内容,应慎之又慎,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在审稿单中注明,和编辑室主任、总编会商解决。如果责任编辑未向上级汇报而造成政治性差错,由责任编辑负全部责任。
2.编辑加工
编辑的文字加工,是审稿工作的继续,是把“半成品”变成“成品”的决定性的一道工序。书稿是否达到付印出版的程度,首先取决于文字加工是否妥帖与完善。说“首先”,是因为文字加工之后,还有装帧设计、校对和付印等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对书稿编辑加工时,要多就少改。道理很简单,要理解作者的“敝帚自珍”之情,多改不是作者的愿望。编辑的责任是“加工”,绝不是代人做“枪手”。
凡是涉及政治错误、学术观点、大段删节等问题,应由责任编辑向作者提出,请作者自己修改。
责任编辑对书稿的修改主要是技术性的。例如:纠正逻辑上和语法上的错误;不损害原意的前提下修饰不通顺的语句;核对算式和计算检验;纠正不规范的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消灭错别字、漏字和多字;改正使用不规范的标点符号;核查书稿中的引文;纠正书稿中人名、地名、年代等差错;统一书稿体例;审核图表的准确性和与正文的一致性等。
责任编辑心中要有读者。书稿加工时,要考虑读者,区分读者的层次,以满足广大读者的广泛需求。当改稿时与作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应尽力劝说作者选用读者能接受的写法。
许多出版社把“齐、清、定”作为发稿制度。此外,书稿从发排到成书仍有一些需要编辑按照“齐、清、定”的要求去做。因此,又可以说,“齐、清、定”是编辑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www.xing528.com)
“齐”,一部书稿的内封、序、前言、目录、正文、附录、索引、出版说明、内容提要、跋、后记等齐全,一次发稿。发稿手续齐备。书稿档案齐全。
“清”,不论手写稿还是打印稿,书稿页面清清楚楚。书稿修改清清楚楚,去留落实,不留疑问,校对符号规范,著录方式清楚,排版要求清晰。
“定”,书稿审完发稿时,一切都要定下来。发稿后不得再对其书名、作者、著录方式、内容、文字、排印规格、字体字号等作改动。看清样时,不得大修大改。
经初审和编辑加工后,书稿中文字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
3.复审
复审即二审,由编辑室主任或编辑室主任委托的资深编辑担任。
复审要对初审工作作出评价,并对书稿的政治性和学术性负有重要责任。
复审应先检查初审工作是否达到要求。凡发现有关表单填写有误或填写不全的,书稿内容或结构存在明显问题的,书稿体例不一致或图表、注释等未作加工的,文字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均应退还初审编辑重审。
复审应通读全稿,对书稿的学术质量、文字表达水平、出版价值作出判断。弥补初审工作的疏漏,进一步纠正书稿中的政治性、学术性和技术性差错。对初审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若经与责任编辑、作者商榷仍不能解决,则应向终审或总编辑汇报。
4.终审
终审即三审,由总编辑或总编辑委托他人担任。终审要对复审工作作出评价,并对书稿的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负最后把关的责任。
终审翻阅原稿,检查初审、复审的审稿质量,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前一审重审。
一般书稿终审应抽审部分章节,政治性强或涉及敏感问题的书稿,应当通读。解决初审、复审提出的未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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