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例子或可清楚展示合法性审查和语言审查在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中是如何具体运作的。例如,作为专业对口的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当下正在为一部新的对外经济法制定草案。在联邦政府批准这一草案之前,该部应将其呈送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进行合法性和语言审查。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内的审查由专业的和协同审查工作属于其专职领域的科室负责和协调。在我所举的例子中,这个科室就是“卡特尔法、电信和媒体法、对外经济法”科(三厅B处1科)。如果有关法律问题属于其专业领域,这个科室也会参与到其他科室的工作之中。例如,涉及数据保护的问题时就会请求“数据保护、联邦统计事务”科(四厅A处5科)进行相应的审查工作。如果涉及旧法与新法的过渡的复杂问题的规制问题,会向“法律审查、语言咨询和一般行政法科”(四厅A处3科)征询意见。法律审查的原则性问题属于四厅A处3科的业务内容,该科也负责对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自己制定的法律和法规的草案进行法律形式上和语言上的审查。
一般而言,法律草案的宪法问题会由联邦司法部的两个宪法科审查:“基本权利科”(四厅A处1科)和“国家组织宪法、财政宪法科”(四厅A处2科)。联邦内政部也会对法律草案进行宪法性审查(参见《联邦各部共同业务规程》第45条第1款第3句),由此可以看出此种审查的重要地位。即便进行了严格的宪法性审查,也不能完全避免联邦宪法法院嗣后会对一部法律做出否定性评价。例如安全法规定宪法许可的界限,而对于限制基本权利的合宜性问题的判断往往是见仁见智的。
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会将上述科室的各种审查意见汇总成统一的意见,并将其送呈经济和能源部。在合法性审查的意见之外,这份总意见还含有关于草案用语的批注和评论。为此,负责协同审查的三厅B处1科会将此草案送呈法律语言编辑委员会进行语言审查。
根据可支配的时间,法律和法规的草案会在语言的下述方面受到审查:审查人员首先会检查,正字法、标点符号、语法上存在错误吗?此类“手误”比较罕见。对长句和复杂的句子进行简化,对表述的确定性、协调性、与日常用语的接近性和术语的正确性、切当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是此项审查的重中之重。语言审查并不会停留在法律草案的语言的表面,对法律文本的加工自然会导致对其内容、体例和结构的处理。例如往往会审查草案是否存在不明确性、赘余、矛盾和漏洞,各个规定之间的顺序和联系是否合理,是否合理地使用了法律规定的“章、条、款、句”的结构,以及是否存在某分支单元被填入了过多内容的现象。(www.xing528.com)
语言编辑部不仅会提出批评意见,也会与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中的协同审查人和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的文本的撰写者进行对话,并提出优化表述和结构划分的建议。然而此种语言方面的建议仅仅具有推荐的属性(《联邦各部共同业务规程》第42条第5款第5句)。
审查程序一般会在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和其他部委——这里是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之间往复进行,直到在所有有冲突的地方上均达成了妥协。专业对口的部委的专业科室往往也可以在法律草案的准备工作之前会同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工作,如此就可以在法律草案的较早的阶段解决法律上的问题。一般而言,在结束法律草案的准备工作之后,草案会连同书面的审查请求送呈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这样的做法对于依据《联邦各部共同业务规程》第46条第1款为制成内阁草案需要进行的最终法律审查有着极大的减负作用。如果缺陷被清除或者至少就此达成了妥协,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的电信科就会给经济和能源部出具一份通过审查证书,表明草案不存在体系性和形式性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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