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警务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将看管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类:(一) 依据看管的场所进行分类根据看管的场所,可以分为固定羁押场所的看管和临时羁押场所的看管。固定羁押场所的看管主要是指在人民法院内设立的固定羁押室对被告人进行看管。重点看管是指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高,可能发生自伤、自残、行凶等情形的看管,看管期间应当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看管。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警务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将看管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类:
(一) 依据看管的场所进行分类
根据看管的场所,可以分为固定羁押场所的看管和临时羁押场所的看管。
固定羁押场所是指设在人民法院内部与审判法庭相配套的、专门关押被告人的场所,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内的羁押室(间)。临时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法院因为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民法院之外的审判场所附近所设立的临时羁押被告人的场所。
固定羁押场所的看管主要是指在人民法院内设立的固定羁押室对被告人进行看管。临时羁押场所的看管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因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民法院之外的临时审判场所设立的羁押场所对被告人进行看管。
(二) 依据羁押的对象人数进行分类(www.xing528.com)
根据羁押的对象人数,可以分为一人一室看管和多人一室看管。
一人一室看管是指一间羁押室羁押1 名被告人的看管,通常情况下应当1 人一室进行看管。多人一室看管是指因为被告人数较多、羁押室不足的情况下,采取2 人以上同时羁押于一室的看管。因为看管人数多而造成多人一室关押时,要避免同案关押、男女关押或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关押。
(三) 依据看管的严格等级进行分类
根据看管严格的等级,可以分为一般看管和重点看管(也可称面对面看管)。一般看管是指对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低,一般不会发生自伤、自残、行凶等情形的看管,看管期间主要采取巡逻及视频监控的方式对其进行看管。重点看管是指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高,可能发生自伤、自残、行凶等情形的看管,看管期间应当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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