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带下囚车(口令:“带下”)
当听到“带下”的口令后,2 名司法警察同时出各自的左右手,抓住被告人的肘部,按照“品”字形步伐行进与立定的动作要领向前行进10 步~15 步,自行立定。
(二) 核实身份(口令:“核对”)
当听到“核对”口令时,其中右侧的司法警察松开被告人肘部,前跨两步转体面对被告人,说: “被告人回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案由”,被告人回答完毕后,负责核对“被告人六项”的司法警察取立定姿势,等待下一个口令。
(三) 与看守所民警的交接(口令:“交接”)
当听到“交接”的口令时,负责核对“被告人六项”的司法警察采用齐步走的动作要领向看守所民警走来,距离1 米~2 米时立定,对看守所民警说: “你好,我们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今天因我院开庭审理某某案件,到你处还押××被告人,请允予配合。这是我们的警官证。”2 名司法警察等待下一个口令。(注意,不得抢口令,即不得在指挥员下达下一个口令前提前操作下一个动作“配合安全检查”。)(www.xing528.com)
(四) 配合看守所民警安全检查(口令:“安检”)
当听到“安检”口令时,负责与看守所民警交接的司法警察迅速归位,站于被告人的身体右侧,使2 名司法警察与被告人成“品”字形站位,同时抓住被告人右侧肘部,配合看守所民警对被告人进行安全检查。这时看守所民警按照“徒手安全检查法”对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检查完毕后,司法警察保持原位姿势,等待下一个口令。
(五) 打开手铐(口令:“解铐”)
当听到“解铐”的口令时,位于被告人左侧的司法警察上右脚,顶住被告人的左脚后跟,右手按住被告人的左侧肩部,左手抓住被告人左手手肘,并顺势将被告人身体推向前一小步(其目的一是对被告人警戒以防范其不法行为,二是方便另一侧的司法警察顺利解开被铐人的手铐)。同时,位于被告人右侧的司法警察持手铐钥匙依次将被告人的左手和右手的手铐解开,将手铐和钥匙放置入手铐盒内。负责解铐的司法警察迅速站于被告人的右侧,2 名司法警察同时伸出各自的左右手,抓住被告人的肘部,按照“品”字形步伐行进与立定的动作要领向前行进5 步~10 步,自行立定。
听到“解散”口令时,自行解散后,以一列纵队归位到原出发地点或在原地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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