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押解情况处置教学课件
为保障途中押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无论采用上述的哪种押解方式,都应当在准备出发阶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践中,途中押解在准备出发阶段须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 熟悉押解沿线情况
在实施途中押解任务前,司法警察领导或押解负责人应当事先进行必要的路线勘查,以熟悉押解路线沿途的路况、交通通行能力、安全保障等情况,对可供通行的路线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 清点人数
在将被告人押上囚车前,首先要清点人数。一次提解(提押)多名被告人的,在离开看守所或其他羁押场所前应认真清点并核对被告人的人数,以防止少提、漏提被告人或罪犯等事故的发生。
(三) 分车押解
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被告人的名单及其所乘坐的囚车车号分配名单,将被告人分别押上囚车。(www.xing528.com)
(四) 宣布纪律
在途中押解开始前应对被告人宣布押解纪律。宣布押解纪律时,司法警察应当按照《执法细则》“第二章刑事案件审判警务保障2-4.1.提押”中规定的告知词内容宣告,具体使用的告知词应是: “×××,×××人民法院将对××一案进行审理,现依法提你到庭,在此期间须遵守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否则将依法处理。”同时要将违反纪律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一并告知被告人,以使被告人对违反押解纪律的后果有一个预期,从而以纪律来保障途中押解任务的安全。
(五) 适当增加警力的措施
司法警察队领导或押解负责人应当根据被押解人的数量,适当增加途中押解的警力,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所规定的配警原则配备警力外,还应当增加配备适量的机动或后备警力。
(六) 配备备用囚车
司法警察队领导或押解负责人应当根据途中押解任务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囚车,作为备用车辆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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