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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及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男性被告人应由男性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女性被告人应由女性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司法警察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检查时,手持金属探测器的移动要平稳、匀速。对包裹内的物品逐件进行检查,对可疑物品要以触压的方式进行核查,对可疑小包要二次开包检查,对于包裹的夹层要用手轻轻触压,以确定其中是否藏匿有违禁物品。

四、对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及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一) 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安全检查的步骤(安排有专项的实务操作训练课目)

徒手安全检查法(又称搜身)的具体方法是,司法警察用双手“触压”的方式,对被告人的身体、四肢等着衣部位进行检查,以防备其藏匿有违禁物品。对于非着衣部位如帽子、手掌、鞋子等部位,也要检查到位。其基本的顺序是:由上到下、由外到里、由前到后。即从受检者头部起,至衣领、双肩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胸腹部、背部、腰部、裆部、双腿、脚部。徒手安全检查时,应以“触压”为主,手的用力要适当、均匀。对检查有疑点的受检者,仔细检查并应进行询问。检查完毕后,应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非违禁物品。

看守所给被告人所戴的脚镣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看守所配置的脚镣一般由生铁铸成,颜色里外都是黑色的,即使已经被锯断,不仔细检查很容易忽略断裂面及各种异样,这会给司法警察的安全检查工作带来隐患。要判断脚镣是否安全,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用手触摸,具体方法是用大拇指沿着脚镣的上沿或下沿,触摸一遍,以检查脚镣是否有缺口或是否已经被切断。

司法警察应当掌握安全检查的方式方法,认真对待,严肃执法。男性被告人应由男性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女性被告人应由女性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

另一种安全检查方法是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又称“手持式安全检查器”)进行安全检查。

司法警察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检查时,手持金属探测器的移动要平稳、匀速。首先检查人员站在受检者前右侧,按以下程序进行: 头部—右手—左手—胸部—腹部及身躯两侧—右腿—左腿。然后请受检者转身,再对受检者后身从上至下进行检查。遇到手持金属探测器发生鸣叫或振动时,应采取徒手检查法检查,将受检者随身物品取出,经司法警察检查无危险性后方可放回,有危险性的需要进行收缴或做进一步处理。

(二) 对被告人的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步骤(www.xing528.com)

1.开包检查法,所谓开包检查法,顾名思义,就是将被告人随身携带的包裹打开检查。对包裹内的物品逐件进行检查,对可疑物品要以触压的方式进行核查,对可疑小包要二次开包检查,对于包裹的夹层要用手轻轻触压,以确定其中是否藏匿有违禁物品。开包检查的方法是比较可靠的安全检查方法,其依据的就是眼见为实的工作方法,但安全检查实际效果仍然依靠是的司法警察的责任心和工作方式、方法。开包检查的方法基本上用的是徒手检查的方法,这对于包裹的数量比较少的情况下,无疑是一种较为可靠、安全的检查方法。但对于包裹较多的场合,这种安全检查方法就过于缓慢,可能影响整个工作进程。

2.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方法,就是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对被告人的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用这种方法进行检查,一般是在包裹数量较多,来不及用开包检查的方法时所用。使用手持式安全检查器进行安全检查,可以不打开包裹,直接对各种包裹进行安全检查。这种方法可以在较少的时间内检查数量较多的包裹。

3.开包检查法与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检查法的结合。对于大型包裹,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检查,以防备检查不严。

在诸多的安全方法中,徒手安全检查法是较为可靠的一种检查方法,但其是以执行检查任务的司法警察的责任心为基础的。其中,最为重要是要坚持细致的工作方法,如果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讲究细致,就不可能彻底排除被告人藏在身上的违禁物品,从而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其人身危险性。

但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方法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使用这种方法检查,只能检查并排除金属性质的违禁物品,而检查不出塑料陶瓷等其他非金属材料做的违禁物品。

在对特别重要的被告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应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交叉的方法,不单纯用某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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