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的配备与检查教学课件
(一) 武器的配备与检查
1.武器的配备。武器的配备应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等规定,结合案件性质配备武器。普通的刑事案件不提倡配备武器,如需配备武器,一般只需要将武器配备到警队队长或押解组长。在配备武器前,必须履行必要的手续,借用手续要经主管院长的批准。
对于死刑案件、黑社会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必须配备武器,做到一人一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审理,应商请公安、武警负责审判场所外围的警戒工作。
2.武器的检查。对武器的检查要在接收时立即进行,首先,要检查武器的性能是否能够保障警务安全;其次,要检查武器、弹药是否正常,弹药数量是否充足;最后,一定要与发放人员进行当面核实、接收并签交。收到武器弹药后,要将武器、弹药放置于安全的地点,并将武器设置在安全状态(即关上保险)。对于武器、弹药的检查,要特别注重安全,一般不将子弹上膛,出发前,还要关好枪支的保险,以防走火伤人。武器检查尤其不能以实弹射击方式检查武器性能。
(二) 警械具的配备与检查
1.警械具的配备。警械具的配备要注意制服性的警械(如警用伸缩棍、催泪喷雾等)与约束性的警械(如手铐、脚镣、警绳等)配合使用,不能只配备约束性而不配备制服性的警械具,也不能只配备制服性而不配备约束性的警械具,两者应搭配使用,司法警察互相配合,使警械具的功能得到充分利用。在押解小组中,要科学配备押解成员的警械具,让押解成员各施其责,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如给注意力强的警员配备约束性的警械具,以发挥其监管能力,给体力较强的警员配备警棍,以发挥其制服能力,以便在格斗中强化其攻击制服能力,确保能迅速制服被告人,防范事故发生。押解组组长,要配备网枪、手枪等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警械,以确保整体警务的安全。
在警械具的配备中,要注重科学配备,不能简单地认为,配备得越多越好,而适量、科学的配备,更能发挥警员的战斗力。
2.对警械具的检查。(www.xing528.com)
(1)手铐、脚镣的查验。手铐是押解工作中经常会使用的警械具,因此在提押前必须确保手铐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根据被告人的数量确定手铐配备数量,对将要使用的手铐进行检查,主要分五步进行练习: 第一步检查手铐外观是否完整,是否有钥匙;第二步检查钥匙能否上锁和打开手铐;第三步检查手铐链接处活动是否顺畅;第四步检查挂齿是否能够正常运作;第五步将手铐恢复到准备上铐的状态。脚镣检查方法同手铐。
(2)警用伸缩棍查验。右手握警用伸缩棍握柄,右臂弯曲,使棍头向上,而后用力向下甩出,使警用伸缩棍贴近右腿外侧的位置,甩到右腿侧后方位置,甩出后将警用伸缩棍垂直于地面,棍头朝下,使棍头轻磕地面,查看警用伸缩棍是否可以正常伸缩。
(3)其他警械具的查验。查看催泪喷雾是否在保质期内(查看时喷嘴朝向正前方);警绳是否是新的,是否有破损(不建议警绳多次使用,避免造成多个目标接触而传染病感染以及多次使用造成结构损坏);对讲机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等。
(4)武装带的查验。根据自己使用习惯将各种警械具放入合适位置,并对武装带进行检查: 一查装备是否准备齐全;二查警械具是否已经放入合适位置,可以根据自己使用习惯进行调整。
对于警械具的检查,要特别注意警械具的安全性及性能方面的检查,司法警察在检查警械具时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提出更换的意见和建议。在执行押解任务中,绝对不能携带不安全、已不能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警械具。
武器、警械具、专用囚车出库时,要填写出库单;任务结束后,要履行回库手续,由借用人员统一签字后交由器械保管员存档备查。
应配备押解途中所需生活用品及交通地图、车(船)时刻表,特别要注意一些专用药物的配备,如注意防晕车晕船药物、心脏病药物等是否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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