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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民事侵权方式的多元化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在大数据环境下,存储成本大大得到了降低,这些被采集和存储的信息呈现出几何级别的增长速度。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息被非法侵害的危险加大,个人信息权利主要是公民的民事权利,那么对个人信息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民事权利的侵害,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大数据环境下侵犯个人信息的方式的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对个人信息的民事侵权。大数据环境下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事件不仅局限于我国,美国也曝光了“棱镜计划”。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民事侵权方式的多元化

大数据运作的基础是超量的数据收集,对于一些用户量大的电商平台和社交网站,比如腾讯阿里巴巴和京东等,是很容易收集到这些数据的,如此便利的数据收集加上掌握大量的信息,很容易对个人信息保护造成威胁。信息收集者可能由于利益的需求,将会更深入地分析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因而在大数据环境下,存储成本大大得到了降低,这些被采集和存储的信息呈现出几何级别的增长速度。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息被非法侵害的危险加大,个人信息权利主要是公民的民事权利,那么对个人信息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民事权利的侵害,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大数据环境下侵犯个人信息的方式的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对个人信息的民事侵权。从个人信息安全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互联网平台在个人信息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擅自公开和传播个人信息的行为。

(一)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

大数据的运作离不开对信息的收集,大数据环境下对个人信息的民事侵权主要表现在对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如果信息收集者是互联网平台的商家,那么这样的信息收集者拥有了庞大的用户群体,在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将有可能侵害到个人信息主体的民事权利。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今天,经常曝光互联网公司非法收集用户信息的事件。中科院曾经揭露360浏览器存在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比如收集用户浏览页面的地址,收集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搜索的信息等。研究人员称,当在360安全浏览器中搜索一个网站的网址时,360会向公司的指定服务器用户输入的数据,而这些发到公司的信息能够确定出具体的ID,这有可能导致输入信息以及浏览记录被追踪或泄露,从而给用户造成侵害。360后台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云端的指令恶意下载组件,这些组件存在于用户的电脑中,可能对用户的电脑造成恶意侵入。

大数据环境下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事件不仅局限于我国,美国也曝光了“棱镜计划”。美国的情报机构从互联网公司进行数据的挖掘工作,从音频、视频、图片、邮件、文档以及连接信息中分析个人的联系方式与行动。这些非法收集工作是美国情报机构的秘密工作,个人信息主体并不知情,从这些个人信息中可以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其中不仅涉及个人信息的敏感信息,而且邮件中可能涉及一些公司机密,给个人或公司带来直接的财产侵害。

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是由大数据的运作模式决定的,数据的收集是大数据分析的基础,因此非法收集行为也应该被认定为基本的侵权行为。前面已经提到过,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为人格权,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个人信息所具有的人格利益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信息收集者在收集个人信息时也需要尊重个人信息的人格利益,当需要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经过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和知情的情况下才能收集,否则将有可能侵害个人信息主体的人格利益。

(二)个人信息的过度分析(www.xing528.com)

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在运作过程中还可能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分析。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腾讯QQ月活跃账号是8.434亿,用过QQ的用户应该知道“朋友网”这个功能,在“朋友网”你可以查找到自己的朋友和同学,但是当你在“朋友网”搜寻“可能认识的人”,你可以搜到成百上千的朋友,遍布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同学,但是这样庞大的关系网不禁让我们反思,我们未曾提供任何个人信息给“朋友网”,它们却可以从数以万计的用户中查找到与自己相关的信息,着实让人吃惊。该网站不仅会提供可能认识人的姓名,还会提供相册、日志、说说、学历等一系列个人信息。这个网站虽然为用户提供了找人的便利,且用户的信息也是自愿提供的,但是这样的信息却被用来分析用户的人际网络,明显属于过度分析,把个人信息公之于众,浏览朋友圈的人便可以查到你的姓名、毕业院校、毕业年份、照片、日志等个人信息,显然不合常理。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收集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个人数据,大量的个人数据可以准确地锁定个人并挖掘出主体的个人信息体系,这势必对个人信息造成重大侵权。

(三)个人信息的泄露

据统计,我国微信用户已达4亿,每个人平均每4分钟会查看一次微信;网购平台的用户群体更大,2015年双十一单单阿里的交易额就达到了920个亿,且每一年都在刷新交易记录。事实上,无论是通过微博、微信、QQ平台发表图片、心情,关注评论别人还是网购或者通过诸如“悦跑”“咕咚”来记录自己的运动量都需要把自己的信息发布到互联网平台,都存在着泄露信息的可能性。个人信息在流通过程中还可能遭受泄露的侵害。如山东电视台在《调查》节目中曾经播过《360与百度大战》,报道了360浏览器恶意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事件,在节目中,用户表示可以通过360的浏览器搜到其他用户的后台从而获取对方的账户和密码。在传统网络环境中,浏览器获得的可能都是随机的个人信息,然而在大数据环境下,浏览器记录的搜索内容可以把个人的碎片信息整理集合起来形成可识别个人的个人信息。360上传用户的个人信息侵害了广大的360用户群体,2010年底,就有网友反映在相关网站可以下载大量的信息,其中包括用户的邮箱、其他网站登录的账户以及密码、身份信息、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这样的个人信息如果落入非法第三方手中其危害是毋庸置疑的,目前互联网公布的案例就有某大型物流公司人力资源详细表、某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等,这些信息都属于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严重影响个人的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

在网络环境中非法窃取个人信息也将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在大数据环境下,海量数据更容易被搜寻到。大数据意味着数据量是巨大的,包含了敏感、重要的数据,其本身就具有巨大经济价值,吸引着很多黑客,况且数据都是大量汇集在一起的,一次攻击就可获得大量数据,使得大数据成为攻击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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