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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足迹与“敞视式监狱”-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法律研究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数据技术时代的“敞视式监狱”与边沁所设计的“敞视式监狱”具有相同点,即人们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全景的“数据监控”之下,同时在横向却彼此不可见。然而,这两种“敞视式监狱”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些操作信息被网络后台实时监控,用户虽然与其他用户在社交网络上保持一定的不可见性和神秘感,但其实处于一种网络的“敞视式监狱”中。

数据足迹与“敞视式监狱”-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法律研究

在大数据技术环境下,我们在网络上的每一次搜索、浏览、信息输入、下载、分享甚至点赞都会无一例外地留下“足迹”,被他人所洞悉。大数据技术建立在对大量个人的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但是却意味着个人将自己暴露在全景监视中。这种全方位的“数据监控”使得我们的网络社会形成一种无死角的“敞视式监狱”。

“敞视式监狱”最开始用于建筑领域,是由边沁作为一种建筑学模型提出来的。它的构造模式是主体建筑为环形的屋舍建筑,环形建筑中间是一座360度可见的瞭望塔建筑。四周环形的建筑被用作关押囚犯,囚室正对瞭望塔排列。这种空间构造形式使瞭望塔中的狱警对囚犯有一种天然的、直接的可见性,囚犯对于监狱中的瞭望塔也能感受一种“被监视性”,然而环形、相隔离的囚室结构具有一种横向的不可见性,从而“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了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使得监视具有持续的效果”。

大数据技术时代的“敞视式监狱”与边沁所设计的“敞视式监狱”具有相同点,即人们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全景的“数据监控”之下,同时在横向却彼此不可见。然而,这两种“敞视式监狱”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首先,监视的“全局性”。只要人们生活在大数据技术的环境下,那么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处于数据的记录之中,人们时时刻刻都会被记录和监控,与人为监控有本质的区别。其次,监控的“不可见性”。在大数据技术时代,数据监控以—种隐蔽的、不可见的形式存在,数据自动监控实现了监视者不在场的可行性,造成了公众对数据监视的警惕性降低,同时持续不可见的数据监控也会造成公众对被监视的警惕性和反感程度的降低,从而更大程度地为信息监视者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淘宝网记录用户购买信息和社交网络跟踪用户操作历史是大数据技术数据监控的典型案例。[7](www.xing528.com)

(1)淘宝网监控用户购买信息的案例。淘宝网是一家大型开放式购物网站,用户在淘宝网上购买商品时会留下历史购买记录,浏览某件商行时也会留下浏览记录,这些信息记录都会受到网站后台的监控和留存。用户下次登录淘宝网时有针对性的广告推送就是后台对用户信息统计的结果。阿里巴巴集团的数据科学家杨滔说:“淘宝在对用户数据进行测评时,同时也会抓取一些与测评功能无关的用户数据,甚至是涉及隐私的数据化。”

(2)社交网络跟踪用户操作历史的案例。社交网络是信息时代特有的一种社交方式,人们通过社交网络互相认识、联络、交友,用这种方式满足自身的一部分社交需求。在社交网络上,只要用户在社交网络上进行过操作,发布状态、日志、分享照片、甚至点赞,就会在网络上留下痕迹。这些操作信息被网络后台实时监控,用户虽然与其他用户在社交网络上保持一定的不可见性和神秘感,但其实处于一种网络的“敞视式监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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