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3]明确提出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应遵循“合理期限”的要求,且如德国和意大利等国的宪法所宣称的,诉诸司法保护的权利不可能意味着一种姗姗来迟以致成为无关紧要的保护,[4]但大部分欧盟国家的法院仍面临着行政管理低效甚至无效的问题,导致法院陷入案件积压的困境之中,案件审理长期超出合理期限。意大利司法效率低下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其已成为欧盟各成员国中案件积压量最大和诉讼效率最低的国家。[5]意大利教授Chiarloni指出,意大利民事诉讼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对寻求正义的公民来说是没用的。意大利的民事诉讼程序机制已经被迟延司法的“一个黑暗并且往往是不规矩的仪式”所取代。[6]
多项指标显示,意大利司法系统的运作效率远低于欧盟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例如,意大利法院强制执行一个合同平均需要1185日,超过经合组织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值的2倍。2013年欧盟司法记分榜(EU Justice Scoreboard)显示,相较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意大利法院审理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所用的时间得分不佳。据统计,民事案件从一审法院初审至最高法院终审,经合组织国家平均耗时788日,意大利则需8年多的时间(参见图1)。2011年相关数据显示,意大利民事案件一审需要845日,二审需要1509日,审期合计达7年之久。刑事案件一、二审的审理期限合计达1400日。意大利法院系统内还堆积着大量未决案件。2013年5月,意大利参议院制作了关于司法数据的工作报告。其中指出,2011年全国未决民事案件超过560万件,刑事未决案件约330万件。2012年虽有所下降,但仍有970万件未决案件,其中民事未决案件达500万件。
图1 欧洲最慢的民事程序(www.xing528.com)
注:图表数据源于2013年经合组织的统计结果
意大利因审判过度超期问题,已经多次遭到欧洲人权法院的谴责。民事审判的拖延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意大利国家银行前任行长于2011年经济报告中指出,民事审判的拖延导致国家GDP下降一个百分点。2013年至2018年意大利经济预增长0.7%,由于缺乏更深层次的改革,目前的潜在增长率仅为0.5%。尽管影响经济增长的很多因素无关司法效率(例如人口老龄化、公共管理缺失等),但大量研究表明,运作缓慢的司法系统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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