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法官效率的全面均衡-东南司法评论

法官效率的全面均衡-东南司法评论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1年6月,全国共有3115家基层法院,下设9880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50827人,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76.9%。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基层法院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30381840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89.28%。而且由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卷宗”“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办公系统辅助法官办案,也可以极大提升法官效率,带来较好的司法工作体验。

法官效率的全面均衡-东南司法评论

截至2011年6月,全国共有3115家基层法院,下设9880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含人民法庭,下同)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50827人,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76.9%。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基层法院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30381840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89.28%。[9]按全国3115个基层法院计算,平均每个法院的收案数是9753件(这个数据近几年呈逐年增长趋势)。但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各个法院的实际受理案件数及其工作量并非稳定在平均值。以泉州地区为例,中心市辖区及沿海经济发达县市的法院年受理案件数均为10000件以上,山区县则为6000件左右。但在人员配比上,中心市辖区及沿海经济发达县市的司法工作人员(含法官、书记员、聘用的审判辅助人员)数量远高于山区基层法院。近年来城镇化趋势的发展,使得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部分民商事纠纷的实际发生地也在这一地区,通过“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中心市辖区及沿海经济发达县市法院甚至中级法院可以依托较强的人员配置帮助上述资源较弱的法院替代性地完成部分立案任务。在法官人数较少、审判辅助力量较弱的法院,则可以减轻立案业务的负担,减少办案人员和相应的成本投入,同时集中审判力量应对案件审理,改善“案多人少”的状况,从而化解分工结构性失衡矛盾,最大化地减少因案件的爆发式增长和审判力量的分散带来的例如“漠视程序”“监督乏力”“易受干扰”等诸多问题。而且由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卷宗”“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办公系统辅助法官办案,也可以极大提升法官效率,带来较好的司法工作体验。(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