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时限加长

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时限加长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普通程序的启用导致审理时限延长。故相较于其他民事案件的原告而言,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方容易出现较被动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或多或少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

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时限加长

1.普通程序适用比重增加

在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的比重仍然较大,但是普通程序适用的比重也有所增加,其中,无法送达而启动公告程序是引起普通程序适用比重增加的最重要原因。普通程序的启用导致审理时限延长。

2.法律关系日趋复杂

虽然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事实争议也不大,但是近两年,也出现了少数具有争议性的案件,令审理的难度加大。这部分案件大多是案件担保人提出异议:一是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件上的签名具有异议,认为不是其亲笔签名。二是对合同、借据上的金额存有异议,认为当时签订文件时是空白栏,文件上的金额是事后补填的,现在原告起诉的金额与其当时告知的金额不一致。三是认为原告在审查借款人资格时未尽审慎义务,在借款人可能存在信用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由于以上异议的提出,为查明事实,往往需要启动鉴定程序,调查取证或增加庭审次数,从而导致审理时限的延长。(www.xing528.com)

3.原告被动的起诉心态

如上文所述,银行在借贷过程中都具有较为完备的合同、借款借据及相关手续,故一般而言,对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不会复杂,判决结果也以支持原告诉求居多。久而久之,原告方就容易有“追不回的借款法院能够追”“只要起诉肯定能赢”的心理。故相较于其他民事案件的原告而言,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方容易出现较被动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或多或少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例如,在原告厦门农商银行某支行诉被告林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被告出现了危及其债权实现的情况为由请求提前收回借款。这起案件案情较为简单,本来一次庭审即可查明事实,但因原告在第一次庭审时没有准备能够证明被告危及其债权实现情况的关键证据,不得不重新安排第二次庭审,导致审理时限不必要的延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