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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家事合议庭或者家事审判庭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妇联启动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目前离婚的程序比较简单,法官如果就事论事,单纯考虑判决的公正性而忽略现实影响,离婚率必然会迅速攀升。”在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时,当事人可能不愿意采取“试离婚”的方式,这一方式难以在离婚诉讼中广泛推行。成立家事合议庭或者家事审判庭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立足于现行的审判质效管理的有效举措。

成立家事合议庭或者家事审判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妇联启动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10]全省15个试点法院逐步建立了家事审判操作规则体系,试点成效明显。广东省家事案件呈现高调撤率、高服判率、低上诉率、低改判率的“两高两低”的良好态势。在试点工作中,家事审判合议庭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劝、批、谈、教”相结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彻底消除矛盾。试点法院委托妇联组织送达有关诉讼文书或开展家事案件审前事实调查工作,将妇联提供的事实调查材料作为处理家事案件的重要参考,改变妇联仅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单一协作方式。试点法院还开展与综治维稳中心、社区调解办公室、村调解中心等机构的诉调对接工作,扩大家事审判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多省市基层法院都在试点推行家事审判专门化或者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11]有的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家事法庭”,[12]有的积极探索在诉讼中引入心理疏导,解开离婚当事人的心结,并为离异家庭的子女提供心理辅导。[13](www.xing528.com)

“冬眠式调解法”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有人认为,这种调解程序干涉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也影响了离婚诉讼的效率,浪费了司法成本。“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目前离婚的程序比较简单,法官如果就事论事,单纯考虑判决的公正性而忽略现实影响,离婚率必然会迅速攀升。”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红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判不判决离婚是个法律问题,但婚姻本身却是感情问题。法官超出本职工作范围在判决不离或者撤诉后跟踪调解,参与调解的法官表示社会效果不错但法官很累。[14]“试离婚”为当事人提供“冷静期”,可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离婚。但因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难以把握,法官判断何种情况感情尚存,偏于主观。在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时,当事人可能不愿意采取“试离婚”的方式,这一方式难以在离婚诉讼中广泛推行。成立家事合议庭或者家事审判庭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立足于现行的审判质效管理的有效举措。在离婚纠纷中适用心理辅导是一大创举,在离婚纠纷调解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5]但家事审判庭或者家事合议庭仍停留在司法强制调解的框架内,难逃司法强制调解之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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