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甫一推出,泉州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福建高院马新岚院长均第一时间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并给予极大的鼓励和很高的期望。
2015年4月28日,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视察,对平台的便民意义、创新价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推广泉州中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做法,拓展便民服务,提升司法工作实效”。
2015年5月12日至13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庭长率队专程到泉州法院调研该平台的建设,对平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平台的机制、创意非常好,意义重大,不是简单的工作方法的改变,而是带有全局性而且是革命性的创新,将给法院带来巨大的变化,给群众带来非常大的实惠,其经验可以复制可以推广,后期的应用和推广空间非常大”。(www.xing528.com)
2015年6月10日至11日,福建高院马新岚院长专程到泉州法院调研平台建设工作,对平台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指出:“平台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集多年来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之大成,搭起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有影响、有成效、有口碑,不是一般的亮点,是新亮点、大亮点、非常可喜的亮点,是革命性的创造,已成为泉州法院乃至福建法院引以为傲的一个模式。希望进一步加强研究推进,实现群众满意度与司法公信度的双提升,把‘泉州模式’提升为‘福建模式’。”
2015年7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专程到泉州中院调研平台建设情况。景汉朝副院长认为,该平台是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新举措、好举措,思路和创意好,实际运行以来的效果好,如果能够在更远距离、更大范围内推广运用,意义将更大,效果将更明显,“有利于解决偏远地区、不同区域间当事人诉讼不便问题。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地域相距越远,给当事人节省的诉讼成本也越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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