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活动的亲历性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一个关键问题。[10]诉讼活动归根到底是人的活动,很多事项需要当事人或代理人到法院才能有效完成。特别是对很多中国老百姓来说,“打官司”始终是一件大事,只有亲自进到法庭、见到法官“心里才踏实”,有的人“打官司”甚至要带上几个人“才放心”,而且越是打异地官司越是如此。同时,诉讼服务归根到底是人的服务,是法院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无论是诉前调解、多元解纷、诉讼引导、答疑咨询,还是信访接待等工作,都需要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亲力亲为,很多时候还需要与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而且工作要有“温度”、融入真情实感,这些都难以用机器或其他手段加以替代。总之,遵循亲历性要求是诉讼服务的应有之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忽视、不应偏废。“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正是基于诉讼活动、诉讼服务这一亲历性特质,倡导“法院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构建起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双轮驱动、多元立体的诉讼服务网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平台以法院各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为依托,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打官司希望进到法庭、见到法官、当面说上话的心理需求,为当事人就近提供面对面、“有温度”、有质量、有针对性的诉讼服务,也能够统筹开展诉前调解、信访化解等工作,把诉讼服务过程同时变成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的过程。而单纯通过机器设备或网络平台难以达到这些效果。(www.xing528.com)
二是平台能够达到既便利当事人又便利法院的“两便”效果。如跨域立案等环节,由接收材料的法院窗口工作人员当面亲自为当事人协调办理相应手续,并代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当事人的跨域诉讼申请和管辖法院的文书送达同步完成,大大提高诉讼效率;在跨域远程开庭、调解等过程中,协作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配合管辖法院完成当事人身份验证核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识别确认、证据等诉讼材料形式完整性的识别固定、远程开庭调解等秩序维护、技术维护和笔录回签等事务,从而有效解决当事人身份及诉讼行为真实性核实等单纯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难以解决的问题。[1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