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的法律,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应当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适应和落实这些要求,应当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中。(www.xing528.com)
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从2017年6月起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开始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表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改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
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出战略部署,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设等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要求,应当修改完善公务员法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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