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托幼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中托幼园所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各个托幼园所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园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本园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机制。
根据教育部编制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托幼园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托幼园所应设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完善本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以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园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预警预防
托幼园所应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警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教育系统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防灾应急准备工作或采取应急措施。(www.xing528.com)
3.灾情报告
发生灾情后,托幼园所应立即(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信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发生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后,托幼园所可直接报教育部。
在即将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时候或者在突发事件、灾害过后,教师通常应该做到如下几点:保持冷静;检查潜在的危险设施;对受伤幼儿进行急救;收听广播,服从指挥;判断应该进入避难场所、实施一级防范措施还是进行紧急疏散;采取行动。
教师采取的应急安全行动常常包括带领幼儿进入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一级防范、疏散儿童。具体采取哪种措施要根据托幼园所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如果与上述部门无法取得联系,教师要与教室里的其他教师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共同商议,迅速做出判断。突发事件发生过后,教师应该提交报告,记录下保证幼儿安全的措施及经过,以及还需要采取哪些预防性的措施,以备未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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