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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尤为重要, 如果允许人们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则可能诱发严重的道德危险。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或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具体而言, 人身保险在订立合同时,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财产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该原则表明,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投保人只有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才有资格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签订的保险合同才能生效。 而财产保险中,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条件, 但却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前提条件, 即在财产保险中, 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人也可以投保财产保险, 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无权得到保险人的赔偿。

2.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www.xing528.com)

(1) 使保险区别于赌博。 保险和赌博都是基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且支出与所得不对等。就保险而言, 个别被保险人是否获得保险金有赖于保险期间是否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 而一旦获得保险金, 其数额远远超过所缴纳的保险费, 但如果不发生保险事故,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虽缴纳了保险费也得不到任何赔付。 就赌博而言, 参与者的输赢也取决于偶然因素, 赢了会获得额外利益, 输了则会损失赌资, 但是, 赌博完全是靠碰运气而获取金钱的行为, 具有很强的投机性。 如果允许人们为与自己没有保险利益的人身投保, 或者与其没有保险利益的财产被损毁时获得补偿, 则就是一种赌博行为, 因为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并未遭受经济损失, 但却可以获得高于所缴纳保险费若干倍的保险赔偿, 其可能会诱发某些人为了获得远高于保险费的保险金而人为制造保险事故,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利益的原则规定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且只有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时才可以获得保险赔付, 从根本上划清了保险与赌博的界限。

(2) 限制保险保障和赔偿的程度。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其宗旨在于当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而受损时能够获得经济补偿, 但又不允许获得额外利益。 为了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经济补偿又不致获得额外利益, 就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作为保障的最高限度, 也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度。 保险人所赔偿的金额, 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金额。 否则, 被保险人会因较少的损失获得较多的赔偿, 从而获得额外利益。

(3) 防止道德危险的产生。 道德危险是一种人为危险, 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 有意识地使危险事故发生, 以致造成损失结果或扩大损失程度。 保险赔偿或给付是以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保险事件的发生为条件的,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当保险标的受损时他不仅没有遭受损失, 还可以获得保险赔付, 这样就可能诱使其在订立合同后为谋取保险赔付而发生道德危险。 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致损时, 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最高补偿是其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而不会额外获利, 从而可以有效防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了图谋保险金而人为制造保险事故。 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尤为重要, 如果允许人们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则可能诱发严重的道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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