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利欲熏心、见钱眼开、贪污公款、受贿索贿、量钱办事、贪赃枉法、贪得无厌、捞取不义之财,终至纷纷落马,身陷囹圄,甚至走上不归路。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处决,成为第一个因为腐败走上断头台的省部级高官;2000年9月14日,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执行死刑,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被处决的职位最高的腐败分子。此后又有慕绥新、李纪周、李嘉廷等被判处死缓。考察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大多数涉案金额巨大,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远华案件涉案资金达数百亿。尽管这种现象就全党而言,还属极少数,但覆盖面之广,危害力之大,超乎想象,触目惊心。实践告诉我们,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受得起金钱的考验,是新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
要经得起金钱的考验,就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在商品经济存在的社会里,货币具有重要作用。没有货币作为通货,经济事业无法运转发展,整个社会就乱了套。我们的衣食住行,哪怕寄一封信,买一份报纸,都离不开钱。截至目前,世间还没有一样东西比金钱更加广泛而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文革”时,“四人帮”推行禁欲主义,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的旗帜。一些不清醒的同志就宣扬“把钱批臭”。其实,金钱本身是没有臭味的。问题在于取得金钱的经济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利益的物质表现就是金钱。”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金钱,就把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物质利益也一起否定了。因此,不要在金钱与丑恶之间画等号。
当然,正因为货币的通货作用,金钱是生活之必需,甚至还是贫富的重要标志,就容易产生视钱为神,以为钱能通神的拜金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了,人民生活富裕起来了。利益驱动和无情竞争激活了生产力,却引发了社会的物化倾向。在某些领域,社会的精神文明似乎在走下坡路,与物质文明的进步严重失衡。金钱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却又扭曲了不少人的心灵。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似乎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他们把人与人之间的同志式的亲密关系视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把伟大的理论、雄伟的抱负、高尚的人格、忠贞的爱情,统统淹没在利己主义的污水之中,使之蒙上一层铜臭。金钱这个身外之物,竟以巨大的能量支配控制了人的自身。身外之物扭曲了身内的灵魂。当我们挣脱了“文革”精神枷锁以后,却又面临代之而起的金钱枷锁的危险。其实,金钱并不是万能的。金钱不仅不能买到道德、良心、人格、廉耻,反而有可能使一些人丧失这些人生最高贵的东西。金钱是一面镜子,它让人性中的善恶变得裸露;金钱又像一张大银幕,每个人都会在那上面映示。人生在世离不开金钱,但金钱又有很大的局限,甚至有可能给人们带来祸害。所谓“金钱万能”、“一切向钱看”之说,只能是误导人生。
要经得起金钱的考验,就要警惕金钱的陷阱。金钱作为一种无知无欲的通货,却可以维系社会生活,给人生带来福祉或祸害。那些不法商贾和别有用心之徒,就会用“钱弹”作武器,俘虏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权钱交换,以售其奸。湖北一名犯罪商人在供词中坦言,“用我的钱买他的权,用他的权为我赚钱”。那些因堕入金钱陷阱而受到惩处的贪官大概都有这样的感受,收了一笔不可告人的钱财,虽然开始可能很惬意,不久就会发现,后面紧跟着就有一连串的付出,要承担没完没了的“义务”。收了钱其实是授人以柄,给自己的脖子套上绞索。在行贿者的钱局中,领导干部不过是他们过河的一块垫脚石,是打开国库的一把钥匙。虽然这些行贿者在“意思意思”时态度那么谦卑恭顺,言词那么娓娓动听,但在他们的内心中你并没有多大分量。不管你的地位有多高,你一旦接受了不义之财,那么你们就成了狼狈为奸的同伙,甚至更为国法所不容的是你。一个党员干部堕入金钱陷阱,在出卖权力的同时,也就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这正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的“人的异化”的一种表现。马克思说:“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拜金主义的核心就是人自动放弃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权利,把自己的一部分交由金钱来控制,以金钱或物质利益的特性为自己的特性。这时候,人已经成为“非人”,成了金钱的奴隶。掌握重权实柄的党员干部一旦被拜金主义搞成“人的异化”,为钱舍命,铤而走险,就成了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蠹虫”,“盗窃国库的明星”(列宁语)。由此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的损失往往超过贪官所得千万倍。如果这种腐朽现象蔓延,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古典名著《红楼梦》有句名言,“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贪官,沿着“钱”的道路前进,到头来绝路一条。汉代邓通,皇帝赐给他铜山,批准他铸钱,应当说是一个最有钱的人了,可是此公最后还是饿死了。宋代蔡京,明代严嵩,清代和珅,此三君都是历史上的弄钱大家,钱多得不可胜数,最后不得善终。王宝森、成克杰、胡长清、马向东、李嘉廷、刘方仁之流,不过是步他们的后尘,统统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作为共产党人特别是党的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金钱陷阱带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要认识到行贿的杀伤力是很大的,在思想深处需要预设堤防。但真正的共产党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足以战胜“钱弹”袭击。(www.xing528.com)
要经得起金钱的考验,还要处理好当“官”与发财的关系。“廉者,政之本也。”我们历来把当“官”定格在“公”字上,要立公心,讲公正,做公仆。这是共产党的宗旨和人民政权的性质所决定的。当“官”不能图发财,这是共产党人的规矩,也应该是领导干部做人的准则。抗日名将吉鸿昌生前把刻制了警句“做官即不许发财”的茶碗赠给部下,告诫部属要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方志敏写的《清贫》,记述着他被俘的那天,两个国民党兵想从他身上搜出一些大洋,或者是金手镯一类的东西,发个意外之财。哪知他们从方志敏上身摸到下身,从袄领搜到袜底,一个铜板都没有搜出来。两个士兵不相信,“像你当大官的人会没有钱”,又细搜了一遍,还是没有新的发现。方志敏自述,在革命生涯中,“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用于革命事业”。有一次,孔繁森为一项建筑工程主持投标。他的一位老乡带了金钱去意思意思,被孔繁森明确拒绝。孔繁森说,我们都不要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你做老板,最珍贵的是金钱;我当干部,最珍贵的是清廉。我如果收下你的钱,那么我们最珍贵的东西都失去了,这多么不好。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列里,这种事例不胜枚举。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总体上讲,就是捍卫了党的纯洁性。有人以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似乎手上有权,谋点私利,在所难免。我们从当官者清廉的业绩中可见,“难免论”是站不住脚的。有的同志看到社会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眼红心跳,盲目攀比,觉得自己吃了亏,图谋以权敛财。诚然,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但这必须依靠劳动致富,依靠智慧致富。当官的若依靠手中的权力去致富,属以公权谋私利,是决不允许的。我们要警惕堕入金钱陷阱,并不是否定党员干部的正当收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一要合理,二要合法。至于那些巧取豪夺,什么钱都去捞它一把,整天思想“在钱孔中坐地”,那是万万要不得的。相对而言,共产党人应该淡化金钱意识,深化奉献意识和公仆意识,正确把握人生尺度,不为金钱所累,更不要钱迷心窍。真正的生活需要删繁就简。摒除那些不必要的身外之物,舍弃那些繁杂的处世“规则”,不为物欲所牵累,不为虚浮所困扰,让自己活得简朴,活得单纯,进入那种从容自如、恬淡清明的意境,去获取常人所难有的更高层次的充实和丰富。
领导干部要经得起金钱的考验,就要以身垂范,自觉律己。一是要立身固本。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用正确的思想驾驭灵魂,才能使我们在各种腐蚀面前立于不败之地。二是要防微杜渐。“小者大之源,轻者重之端。”同私心作斗争,就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变化往往从小处开始,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因此,要切实遵行党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磨炼自己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三是要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氛围,防止自己的家庭成为“权钱交易所”。家有“廉内助”,乃人生之大幸。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贪内助”。在许多受贿案中,由妻子、儿女等亲属收受的礼品礼金占了相当一部分。而许多人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走“曲线送礼”之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要有排除家庭内外不正之风的能力,此举会有阻抗,其实是一种新时期的新战斗。四是要注重正反典型教育,确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用成克杰、胡长清等反面教材和本地区、本单位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江泽民总书记2001年6月在中央党校时,曾以原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为例,语重心长地告诫高级干部“要留清白在人间”,再次给全党敲响了警钟。自然,在私欲走向反面的时候,仅靠人的觉悟不能阻止其蜕变。如果权无制约,官无监督,就不能保证使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且有可能被滥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迁就姑息,在某种意义上讲,比违法乱纪本身危害还大。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其实是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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