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的重要性是党的生活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因为,党员的自我修养状况是不平衡的,依靠自觉远远不够。对于那些主观上不努力的党员,必须通过民主监督促其转变;况且,生活在社会环境里的党员,思想状态也可能向好的方面或坏的方面转变。即使原来素质较好的党员,也可能在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发生蜕变,因此也要通过民主监督为其警钟长鸣。实践告诉我们,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各种不正之风,往往藏匿于见不得人的角落,更需要通过民主监督的途径去揭露和查处。此外,通过民主监督,保证干部队伍的建设,促进领导带头端正党风,也有重要意义。权力是需要限制和制约的。如果权无制约,官无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何况,通过民主监督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进而推动国家生活的民主化,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高度民主的既定目标。
从历史考察,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外的民主监督。抗战时期,陕北开明士绅李鼎铭先生提出“精兵简政”的建议,有些人不以为然,以为“提倡精兵主义,部队就不能发展”。而毛泽东却高度评价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造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党中央果断采纳了这个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45年,著名的党外人士黄炎培先生去延安访问。他与毛泽东谈话时讲到,历史上许多执政的阶级和政党,都有一个脱离人民群众、走向失败的“周期律”。黄先生问及毛泽东怎样跳出“政总宦成”、“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时,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跨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成立了以朱德为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1951年12月,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发动党内外群众大张旗鼓检举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指示》,1957年还发动了开门整风。一系列的民主监督措施使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力地清除了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腐化堕落分子,打击了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经受住了胜利和执政的考验。但自1957年下半年以后,党内民主监督因各种原因遭到削弱,家长制、“一言堂”逐步发展,党外的民主监督更是被压制被取消,形成了“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局面。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终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执政党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民主监督。(www.xing528.com)
当前党风问题较严重,与监督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因此,加强民主监督更具有迫切性。在党内监督方面,“失监”和“虚监”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对党内官僚主义的监督,就常常发生“失监”的情况。除非官僚主义已经严重到使国家蒙受重大政治、经济损失,触犯了法律,才会得到处理。而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又常常是一种“虚监”。要克服党内监督的这些薄弱环节,就必须使党内监督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在群众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证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制度还不够健全,还缺少一些广开言路的必要的制度,如领导干部与群众协商对话的制度、群众定期评论干部的制度,以及与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交流情况、互相监督的制度。此外,民意测验也有待进一步制度化。总之,目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是党内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重要因素。群众形容“现在木匠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瓦匠多了——和稀泥;铁匠和石匠少了——不敢硬碰硬”。这种对不正之风的迁就和姑息,在某种意义上讲,比违法乱纪本身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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