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桌椅出现以前,在竹木简或纸张上书写,曾经采取怎样的书写姿势,近来成为热门的话题。除了孙晓云、马怡、何炎泉、赖非、王晓光和李松儒[138],日本学者马场基也从日本木简和纸的书写,结合日本的绘卷资料,作了有启发性的讨论。[139]我过去也曾提出一些意见[140],现在打算就近日所思,略说一二,再向时贤求教。
诚如马怡、何炎泉、赖非、李松儒等学者指出,迄今在唐代以及唐以前图像资料里能见到的书写姿势,几乎都是坐或站,一手执笔,另一手持简或纸,不见伏案或伏几而书的例子。何炎泉更积极地从早期书法名家作品上的“节笔”现象去论证他们是先折纸而后手执纸笔而书。[141]当代书法家赖非、王晓光和孙晓云则从考古文物和自身的书法实践出发,认为至少晋代以前书写不用几案。赖非指出:“中原地区的人书写简牍时的姿势,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如现代人书写的架势那样,把简牍平放在几案上,躬下身去,左手按简,右手握笔,伏案而书。他们的几案仅仅是用来放置简牍和其他文具的。”[142]孙晓云更斩钉截铁地说:“王羲之绝不是在几或桌子上书写。”[143]
魏晋以前文献中对书写姿势的描述其实极少;即使有,如何理解,也有分歧。例如《盐铁论·取下》记载贤良说过一句话:“东向伏几,振笔如(按:王利器引杨沂孙曰:“如”同“而”)调文者。”[144]这句话是说书写者东向坐于几前,俯身执笔就几案书写吗?既曰伏几,是否是以几为依托,置简或帛于几面上?马怡表示异议。她指出古代的几或者太窄,或者太矮,并不适于书写[145],又在传给我的电邮中表示“东向伏几”和“振笔调文”分指两事,伏几和振笔无关,因此这两句并不是说在几上书写。古代的几案不论从出土实物或图像资料来看,一般的确似乎不高,席地伏身而书,确实不如后世在较高的桌椅上书写来得舒服方便。因此,我虽曾认为《盐铁论》所说可为伏几而书的明证[146],经马怡指教,想法不禁一度动摇。
近日读到马场基教授的论文,指出日本木简主要用于简、纸并用的公元8世纪。那时已有桌子,但日本人可能受到唐代中国习惯的影响,多舍桌子不用,坐着一手执笔,一手持纸而书写(图1—2)。他分析12世纪以降的日本绘卷或画典,发现“执纸书写”的画面“压倒性地多”;“在桌上书写”是例外。抄写佛经或公文书,须工工整整书写时才用桌子。但他进一步考虑到用简或纸,在双手一无凭依和以桌子为依托两种不同情况下书写的难度,却认为日本在7世纪下半期以后,书写姿势应该是“执纸书写”和“在桌上书写”两种并存。我稍稍查考了一下成于14世纪,其所本可追到12世纪的京都知恩院四十八卷本的《法然上人行状绘图》,发现在同一绘卷上的确同时存在着至少两种书写姿势(图3.1—2),可证马场之说有其根据。[147]
图1.1 《石山寺缘起》廿一纸,《日本绘卷大成》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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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石山寺缘起》六纸,《日本绘卷大成》卷18
图2 《一遍上人绘传》,《日本绘卷大成》卷27
图3.1 《法然上人行状画图》
图3.2 《法然上人行状画图》,《新修日本绘卷物全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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