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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系统简介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讳言的是在法律之外,身心障碍者遭遇到的就业困难重重。身心障碍者从就业前的评选甄试到就业后的升迁等均可能遭遇阻碍。为了回应身心障碍者就业的需求,台湾建立职业重建系统,主要由职业重建个管窗口联结职业训练、一般性就业、支持性就业、庇护性就业、其他与就业相关服务。2017年计有5806人次身心障碍者通过职业训练结训。因台湾的身心障碍服务系“以人为本”,服务流动也有机会往非就业服务系统转换。

台湾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系统简介

台湾地区法律规定:“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台湾《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禁止对身心障碍者的一切歧视,亦即在台湾对民众工作权的保障对于身心障碍者与非身心障碍者并无二致。我们相信身心障碍者并非仅能接受照顾或协助,也具备为他人服务的能量。成年人世界中工作经常连动到经济、家庭婚姻、人际等网络,透过工作就业赚取生活所需薪资并得以实现个人能力与理想,不论从价值面或实质意义都极为重要,而此对身心障碍者亦同。

不可讳言的是在法律之外,身心障碍者遭遇到的就业困难重重。根据调查,其劳动参与率远低于非身心障碍者,即便顺利就业,获得薪酬也不如非身心障碍者。身心障碍者从就业前的评选甄试到就业后的升迁等均可能遭遇阻碍。为了保障身心障碍者的工作权,协助其巩固生活质量中重要的工作版图,台湾劳政单位与民间组织携手建构职业重建系统,透过多元化就业的型态、倡导雇主接纳雇用身心障碍者、倡导消费支持身心障碍者产品劳务等,从中运用专业就业服务人员提供开发、训练与媒合等多轨努力,近五年来已提升身心障碍者劳动力参与率1.28%,降低失业率3.18%。

身心障碍者均经过医学鉴定与需求评估,具有功能损伤或影响适应表现,亦可能因为外观而未受接纳,兹以就业前、就业中与就业相关议题分述。

(1)部分进用人力单位征人条件或接受应试征选条件已排除部分身心障碍者,如纸笔测验可能排除视觉障碍者,需肢体健全者的标注可能排除肢体或平衡机能障碍者,需身心健康者可能排除所有身心障碍者,口试可能排除听语障者参与。

(2)面试时亦可能因面试官对身心障碍者的不了解,如误解精神障碍者可能有攻击暴力行为、聋哑人士可能容易发生职场灾害等,同时又有非身心障碍者竞争相同职位,导致身心障碍者就业机会减损。

(3)身心障碍者缺乏求职技巧,包含撰写履历与应试、面谈等。

(4)缺乏一技之长。

(1)环境限制使得职场生活不便:下肢障碍者工作职场仅设置蹲式厕所弱视障碍者缺乏足够照明与扩视设备,智能障碍者无法理解英文标示等。

(2)身心障碍者个人特质影响工作表现稳定度:孤独症者对于新工作的应变不足,罕见疾病者体力不堪全时间工作,顽性癫痫患者癫痫发作时无法持续完成工作任务。

(3)较低的工时与较低的薪酬。

(4)职场人际互动较需支持。

1.个人健康管理,当身心健康不佳时将严重影响工作表现。

2.家庭支持度,家属的心理与实质支持将有助于障碍者的信心与发展,甚至家属的人脉与积极度往往也提高障碍者就业成功率。

3.交通能力议题,就业时须自理交通,倘身心障碍者未具备交通能力则可能难以达成就业。

4.个人社会技能的能力,人际互动间的分寸掌握与自我保护能力亦是就业所需的周边能力。

为了回应身心障碍者就业的需求,台湾建立职业重建系统,主要由职业重建个管窗口联结职业训练、一般性就业、支持性就业、庇护性就业、其他与就业相关服务。丰富多元的就业模式可为异质性高的身心障碍者带来适性就业的机会,详如附表。关于各项服务说明如下:

1.职业重建个管窗口:县市政府设置专人担任,需评估身心障碍者就业意愿与能力,协助判断后续适合就业服务进路并派案予各职业重建服务单位,由各单位进行服务。为有利于服务管理,追踪身心障碍者后续服务情况,受案之初就在身心障碍就业计算机系统中建立相关数据,不论后续服务如何转换,均可在系统里了解其过往服务历程与最新信息。

2.一般性就业:协助具备工作意愿与技能者,如一般人在一般竞争性职场中工作,因其已具备良好就业准备度,可独立从事就业,但可由就业服务单位协助媒合其适合的工作,提供相关咨询与求职服务,其薪资待遇及保障均与一般就业者相同。

3.支持性就业:对于具备工作意愿但工作技能态度尚不足者,由就业服务员协助媒合至融合一般竞争性职场中工作,就服员除媒合外也协助训练身心障碍者就业态度、技能,并关照其人际、健康等适应力,培养职场中的自然支持者,以利协助身心障碍者稳定于该职场工作。支持性就业的就业保障与待遇等均符合一般劳动法规之规范。

4.庇护性就业:对于有工作意愿但工作态度技能或特质尚不足以进入竞争性职场工作者,可依据职业辅导评量结果评定,至庇护性职场就业,庇护性职场中均为身心障碍者与专业服务人员,可获得密度较高的就业支持。庇护性职场除庇护工场外,亦可以工作队等模式进行,其薪资结构依法与一般就业者脱钩,而按照身心障碍就业者产能核薪,劳工保险制度投保薪资与竞争性职场就业略有不同。开设庇护工场的单位既是身心障碍庇护员工的雇主又是服务提供商,属于特殊职场。

5.职业训练:针对期待培养职业技能的身心障碍者,开设有各类职种的职业训练班,如中餐烹饪、调制饮料、计算机动画制作等,训练过程有职训津贴制度降低经济压力,训练结束后接轨就业服务以利与就业生活接轨。2017年计有5806人次身心障碍者通过职业训练结训。

6.身心障碍者服务间转衔:身心障碍者个人能力可能提升或降低,对工作的想法可能变化,同时职场也可能有政策或发展的考虑,故在各项服务之间身心障碍者并非单向移动,动作路径会有纵向或横向间的变化。例如,一位原于庇护工场就业的身心障碍者因在庇护工场学习到工作与人际互动技巧,并期待更高的薪资,可能下一份工作转往支持性就业范畴;原在一般性就业的身心障碍者健康下滑体力难以负荷,但仍有就业意愿,经评估后可能转往庇护工场就业。因台湾的身心障碍服务系“以人为本”,服务流动也有机会往非就业服务系统转换。如一位身心障碍者原本从事庇护性就业,但因情绪行为造成职场困扰且经评估当事人已缺乏就业意愿,则可能转换至社政照顾系统如日间作业设施接受支持服务。

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流程图

(数据源:台湾就业通网站)

代表数据传输流程 线代表服务流程

身心障碍者在自身与就业环境不利的条件下,通过职业重建服务固然可获得面面俱到的多元支持,根本上身心障碍者就业机会若仅依靠专业人员宣广游说,成长空间或许极其有限。为保障身心障碍者就业机会,促使更多雇主安排身心障碍者参与工作的可能性,台湾自1990年起即制定“身心障碍者定额进用制度”。《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38条第1项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34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3%”,第38条第2项规定“私立学校、团体及民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67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1%,且不得少于1人”。

台湾对身心障碍定额进用制度推动严格且落实,每月检视并连动查核劳工保险资料,若进用人数不足,则须缴纳上月差额人数乘以基本工资的差额补助费,供相关政策推动运用。在此制度下,2017年台湾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达84184人,占台湾身心障碍工作人口21万人中的四成,对促进身心障碍者就业扮演了不容小觑的角色。

在就业市场中,维护身心障碍者劳工就业机会是重要核心,而在特别为身心障碍者创设的庇护性职场尚有另一挑战,就是销售与营运,能平衡产销的财务课题、持续提供身心障碍者工作机会才可能实践。为协助身心障碍者庇护性就业职场产品及劳务销售,台湾订立优先采购制度,增加销售管道与保障。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9条与《优先采购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团体或庇护工场生产物品及服务办法》规定,身心障碍福利机构或团体、庇护工场所生产之物品(包括食品、手工艺品、清洁用品、园艺产品、辅助器具、家庭用品、印刷品及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项目)及其提供之服务(包括清洁服务、餐饮服务、洗车服务、洗衣服务、客服服务、代工服务、演艺服务、交通服务及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项目),在合理价格及一定金额以下(新台币一百万元)者,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及接受政府补助之机构、团体(指补助金额占该次采购金额半数以上,且补助金额在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者)、私立学校应优先采购。各级主管机关应定期公告或发函各义务采购单位,告知前项物品及服务,各义务采购单位应依相关法令规定,采购该物品及服务至一定比率(5%)。此制度于台湾亦严格执行并设有罚则,相关单位均积极依法采购,对身心障碍单位产销机制帮助良多,亦使身心障碍庇护工场提高营运效能,发放薪资具备更佳水平。

为强化雇主对进用身心障碍者的意愿、延长雇用持续性,同时改善身心障碍者于职场的诸多不便要素,对于雇用身心障碍者的单位,提出四项主要雇用奖助措施。(www.xing528.com)

1.职务再设计补助:当身心障碍劳工就业时因设备或职场环境条件等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影响产能及其安全健康时,雇主可向政府申请职务再设计补助费用,将由专业人员评估所需改善计划,每位身心障碍员工每年可获得十万元上限的补助。

2.雇用奖助津贴:对于向公立就业服务系统注册表求职失业期间达连续30日以上仍未能媒合到工作的身心障碍者,政府鼓励雇主优先雇用,当雇主雇用此身份身心障碍者连续30日以上,雇主可在雇用期间内最高获得12个月每月每人13000元的补助或每人每小时70元的奖助。但为恐一年后雇主就不续聘身心障碍者,当设定为初期补助加上稳定就业的鼓励措施目的时,另有若定额进用义务单位在定额进用规范外自行增额聘用身心障碍者或非定额进用亦务单位自行聘用身心障碍者,且稳定雇用6个月以上可获得增额聘用奖助措施。

3.职场学习及再适应补助:为协助身心障碍劳工成为优质人力资源,使雇主降低身心障碍员工培训成本,可获雇用身心障碍者“学习及再适应津贴”。按劳工主管机关公告,补助额度为每人每月或每小时基本工资,也补助用人单位“工作教练辅导费”,补助计算方式为每人每月5000元(全时工作)或每人每小时25元(部分工时),身心障碍者最长补助6个月。

4.公开表扬与奖励:除奖助经费外,政府每年均办理大型公开表扬活动,由政府颁发奖项予积极雇用身心障碍者的用人单位,并发布媒体讯息使相关单位重视效法,一方面感谢肯定相关单位的配合,一方面可倡导成效。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中,考虑个体特质需求差异大,以个别化服务精神,遵循着评估、服务、再评估、再服务原则提供个别化支持服务。在建立基本数据表、职业重建计划后,服务人员充分了解个案对工作的想法、经历、能力,以及个案与家属期待,接下来则是媒合身心障碍者与工作机会,并协助身心障碍者稳定就业。

就业服务员身兼职务开发、身心障碍者评估与服务等功能,当开发到愿意聘用身心障碍者的合适雇主及职缺时,就业服务员须对工作机会进行职务所需能力分析,意即从事某工作机会须具备的阅读能力、与他人沟通的频率、机械式重复性或需要体力负重能力等,并将身心障碍者具备的能力与特质对照,得出可胜任或落差的要项。倘整体而言媒合成功,就服员后续需要针对检核落差部分提供训练或辅具等协助身心障碍者补强。

相关计划与服务表格均由政府规范,就服员须依规定完成并上传至就业服务系统中。

身心障碍职业重建专业服务人员资格规范系源自“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遴用及培训准则”,相关专业人员及其职务如下:

1.职业训练师:直接担任职业技能与相关知识教学事项。

2.职业训练员:办理职业技能训练事项。

3.职业辅导评量员:办理职业辅导评量计划拟定、个案职业辅导评量、撰写职业辅导评量报告及提供个案就业建议等事项。

4.就业服务员:办理就业服务计划拟定、就业咨询、就业机会开发、推介就业、追踪辅导、职务再设计及就业支持等事项。

5.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办理就业转衔、职业重建咨询、开案评估、拟定初步职业重建服务计划、分派或联结适当服务、资源整合与获取、服务追踪及结案评定等事项。

6.督导:协助专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情绪支持与团队整合及沟通等事项。

资格规范如下表:

续表1

续表1

虽身心障碍者就业看似是技能、态度与机会的问题,仍有许多环节需配套方能协助稳定就业。

身心障碍者罹患各种急慢性疾病的机率高于一般人,亦有因病而导致身心障碍的情况(如因糖尿病引起视觉障碍、精神疾患致障),就业的身心障碍者中近三成从事非典型雇用工作,主要原因首位系“体能限制,只能从事部分工时工作”,因身心障碍退休的非劳动力者主要原因为“身心障碍疾病或其他伤病导致无法再工作”。显见一旦健康与体力不允许在职场上稳定表现,或病假超过可容许范围等,极有可能影响工作状况也影响个人生活质量,因此退出职场者亦非少数,故就业服务员与家属与障碍者本人均须慎重面对健康支持的需求。

职场是人际网络的缩影,身心障碍者于其中的应对进退、人身安全自我保护、人我界线、情绪管理等无一不受到职场的检视。部分身心障碍者工作时经常在与人互动方面有困扰,影响工作满意度与职场适切行为表现,就服员经常将此项纳入辅导支持项目的重点。

台湾职业重建系统要求身心障碍者必须交通自理,若无法处理交通问题,难以往返职场,就业困境就立刻产生。因此,家人支持或无障碍交通系统的配套甚为重要,就服员在工作媒合时也将交通可近性与交通训练纳入要项。目前台湾计有无障碍车辆改装、复康巴士、大众运输系统软硬件支持、家属支持等模式可运用。

支持性就业中,就服员设有密集支持服务时间,但难以长远及时刻陪伴身心障碍就业者,因此在职场中觅得有心陪伴照顾身心障碍者的同事,可为身心障碍者及时指导提醒,称为自然支持者。若能成功建立自然支持者,延续与增加支持密度,往往是支持身心障碍者在职场适应良好的助力。

身心障碍者就业推展初期,多数雇主对聘用身心障碍员工存有诸多疑虑。透过宣传身心障碍员工对职场的贡献、进用身心障碍员工的雇主现身说法,以及宣扬身心障碍庇护工场的产品与服务质量,已大幅改善职场的刻板印象。然而除却雇主,还有许多同事,唯有持续进行社会教育终止相关的歧视现象,才能真正让身心障碍员工平等拥有工作权。

台湾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并非单独运作的系统,在对身心障碍者的支持方面,与其他系统有纵向横向的紧密联结。对一位中途导致身心障碍者而言,职业重建与生活重建系统合作,使身心障碍者在心理、自我照顾、生活层面均做好准备,方开展重返职场的路途。对精神障碍者来说,从医院中进行工作训练与实习、稳定服药,乃至出院准备时得以具备工作能力,或于医院附设庇护工场获得任用,是医疗健康系统与就业服务系统的携手并进。

纵向方面,身心障碍者在就学阶段,尤其在高职时,便已参与各种职涯兴趣探索与实习机会,有助提早认识自己的兴趣与能力,为未来人生进路找到适合的方向;同时也让家属透过身心障碍者实习的表现,拉近期待与实际能力的差距,避免期待过高或过低,以及眼高手低的情况影响出校园后的就业生涯。

就职业生涯而言,有进就有出,台湾《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已揭示身心障碍者劳工提前退休机制,固然考虑了身心障碍者体力限制、提早老化、二度障碍的需求,又因就业市场的多元与个人差异化情况,迄今仍尚未有完整的实施办法。

工作可说是成年身心障碍者生活的重心,无法实际被雇用成为工作人口、计算劳动参与率的身心障碍者也需要成就感的舞台,因此除了职业重建的就业制度外,社会福利机制中亦规划工作的机会,称为作业活动,可以协助工作能力不足以进入就业市场但有意愿工作的身心障碍者充实生活,虽不具有劳保的雇用身份,但可以领到每月工作的奖励金。此类服务通常搭配休闲活动与生活支持、健康支持服务时段,既响应身心障碍者多元需求,也含纳更多想要工作的身心障碍者。未来就纵向横向的发展而言,台湾持续秉持以人为本的生活质量信念,支持身心障碍者各项需求,毕竟要达到个人理想实现,的确需要诸多服务交织。专业人员的质量亦是职业重建系统不可或缺的灵魂,近年台湾广设复健咨商系所,积极培育专业人力,在职训练课程充分响应实务需求。相信在制度、人力资源、大环境同时成长的趋势下,许多待发展的层面终将得以完备。

(刘佳琪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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