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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度一体化的管理平台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高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可以将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扩展为全面风险管理并由内部控制兼管。实现风险管理、事项审查、审计监督、激励机制、考核评价、计划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文化建设一体化。基于相互之间高度的趋同性,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四大部门可以共同建设一个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及协同机制的流程化。

建立高度一体化的管理平台

(一)建立高度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基本理念

(1)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以实现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实用性、有效性、融合性以及共享和节约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为目的。

(2)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趋同性都比较强,因为外法(外部法律、法规)的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重叠,内规(企业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重叠,两者都接受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因此,建立高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外法的合规管理可由法务管理兼管,内规的合规管理则可以由内部控制兼管。

(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趋同性很强,因为全面风险管理是在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的扩展。建立高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可以将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扩展为全面风险管理并由内部控制兼管。

(4)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不是简单的相加或者去留,而需要兼顾每一领域的侧重点和特殊性。例如,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实务性,内部控制的控制活动等,并在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予以考虑,留有空间和余地。

(二)要素之间的高度整合

在高度一体化管理平台中,四大体系的以下构成要素实现高度整合。

(1)组织体系方面,实现第一责任人、治理机构、专门委员会、管理负责人一体化,并设立法务内控部统一四大领域的管理。

(2)实现风险管理、事项审查、审计监督、激励机制、考核评价、计划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文化建设一体化。

(三)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之协同

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基础培训,统一思想;立项及项目启动;尽职调查;体系策划与体系文件编制;体系评审;知识传导;调整组织机构与职责;监督审计;持续改进。建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需要统一思想,协调一致;需要充分准备,稳步推进,立足长远;需要有效落地,避免形式主义;更需要企业最高领导层强有力的支持。在管理目标、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各管理要素方面进行了高度整合与“混同”,同时也实现了高度协同。

(1)组织协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四大部门共同接受党委会、公司治理机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在组织体系方面实现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2)制度协同。内部控制制度流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法务管理、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部门统筹制定、梳理、协同四大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使之相互衔接、协调一致。风险管理是四大部门都包含的管理要素和内容,可以实现风险管理制度的一体化。

(3)风险管理项目协同。由风控部统一组织法务、合规、内控、风控人员联合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其中包括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4)事项审查协同。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三部门之间实现重大事项、重要规章制度与改革方案的联合一站式审查。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之间实现规章制度的联合审查。

(5)违规管理协同。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与审计、监察之间实现违规管理协同。

(6)监督检查协同。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在管理评估、自我检查、考核评价等方面,可以在标准、方法、流程等方面实现统一协调,并可以组成项目小组统一实施。

(7)计划报告协同。法务、合规、风险、内控四大部门在年度计划、年度报告、重大风险报告等方面,实现格式、内容要求、提交时间方面的协同,并在具体实施中相互沟通,分享信息和经验。

(8)宣传培训与文化建设协同。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四大部门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趋同,可以在培训计划、对象、内容及时间等方面实现协同。

法治文化、合规文化、风险管理文化、内控文化存在趋同性,都属于企业文化范畴。四大部门可以在文化建设领域协同行动。

(9)管理信息系统。基于相互之间高度的趋同性,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四大部门可以共同建设一个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及协同机制的流程化。

(10)对部门的管理协同。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在对各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日常法律、合规、风险、内控管理中,可以实现人员和信息共享、项目协同以及计划报告、考核评价、制度流程制定等方面的协同。

(11)对子企业的管控协同。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风险管理都要求在各自领域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包括指导、支持、监督、考核等),并要求子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控及风险管理应当实施对子企业的管理协同。

【注释】
(www.xing528.com)

[1]杨力.中国企业合规的风险点、变化曲线与挑战应对[J].政法论丛,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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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力.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化[J].法学研究,2014,36(05).

[4]杨力.中国企业合规的风险点、变化曲线与挑战应对[J].政法论丛,2017,(02).

[5]杨力.中国企业合规的风险点、变化曲线与挑战应对[J].政法论丛,2017,(02).

[6]卞传山.“融入式管理”的现代公司合规与法务衡平思维[J].法人,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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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6.06.06.

[22]《GB/T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23]卞传山.“融入式管理”的现代公司合规与法务衡平思维[J].法人,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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