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的最新关注和问题式梳理,以“融入式管理”的逻辑来重新审视合规与法务,其对于公司的新价值兴奋点,主要体现在行为规范、制度资源和业务指南三大要素上。
(一)行为规范
法律本质上是一种规则,它的价值首先体现在行为规范上,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要自觉遵守法律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一方面,公司运营发展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约束,法律的影响力也渗透到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违反法律规则对公司的整体管理以及业务安排都会造成被动影响。
(二)制度资源
法律和公司的人、财、物一样,也是一种资源,也能够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如果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税务安排、知识产权的保护、业务模式以及合同管控等方面科学合理利用法律的制度资源,那么法律对于公司的作用和价值就会凸显。比方集团公司架构的选择,母子公司的架构和总分公司的架构风险承担方式就有所不同,一些高风险行业通常选择母子公司的组织架构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法律是可以带来制度上的资源,通过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
(三)业务指南
法律对具体业务部门有指导的作用,每一部法律、每一个法条都是大量社会实践和经验积累,是某一领域的矛盾不断积累到迫切需要法律加以规范的时候而产生的。在公司内部也是一样,每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合同范本等都是对大量业务实践经验和知识的总结。一个好的合同范本是一部好的业务指南。合同范本是多次经验与知识的总结,对合同范本的认真研究可以成为经营人员熟悉业务、精通业务的一条捷径。(www.xing528.com)
围绕三大要素,以“融入式管理”的整体性思维去解决公司风险点的识别与预防问题,关系到对公司合规与法务工作核心理念的再认识。归根结底,它仍有赖于合规与法务人员的定位和功能重新思考及梳理,而不是单纯依赖于决策层或者经营层来推动相关工作。
首先,公司合规与法务应紧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一般认为公司法律工作就是专业性的工作,即审合同、打官司及做项目等。但是对于公司,尤其是对大型公司而言,公司法务的工作绝不仅仅是专业性工作,管理性工作也占有很大比例,具体体现在:公司章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全面参与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着力推动依法合规经营,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在规范市场竞争、防止违法违规中做好法律审核;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法律审核,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拓宽法律风险防范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等[7]。
其次,公司合规与法务应兼顾服务与管理。在一个经济体里,法律肯定不是主流,法律永远是为主营业务服务的。但是法律的定位不全是服务,还有刚性的内容在,这是由法律的性质决定的。只有服务没有管理,不可能履行好管理职责。法务部门不能简单地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大多时候,还应该提交解决问题的建议书或者解决方案。公司法律工作的定位应该从单纯的服务定位转向服务与管理的双重定位[8]。
再次,公司合规与法务应善于运用法律逻辑和管理逻辑。对于公司法务而言,合法性的原则毫无疑问是其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公司法务的专业价值。在公司这样一个经济组织中,法务作为其中一员不能用单一的法律逻辑来思考所有问题,如果明显违反了商业逻辑和管理逻辑,那么在公司中也肯定是不可行的。专业的法律事务处理是公司法务的基础。例如,审合同、打官司等,但是公司处于常态发展时,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尤为重要,把诉讼的成本转化成管理的成本,对公司会更有价值。
以“融入式管理”的整体路径去解决法律问题,相应的工作模式就体现为从事后到事前、从个案到全面、从被动到主动、从专业到管理等。合规与法务的定位从局限于处理专业事务,到法律风险控制再到创造价值,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律工作发展的基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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