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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规与法务的最新关注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上述全球范围内正在发生的迅速变化,以及日益走向国际化的中国经济实体被提出在法律风控、内控机制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更多标准和要求,开始引发了更多中国公司对“合规”新一轮最新关注[3]。以国企为代表避免以往随意决策的合规与法务意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的法律风险明显降低,灾难性风险基本杜绝。

公司合规与法务的最新关注

21世纪初,美国强力推出以公司治理结构、内控机制为核心内容的萨班斯法案,继之又重审了1994年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于2004年又正式推出新版的《公司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同步进行的是,2000年联合国推出了“全球契约”计划,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贪污方面的十项基本原则;2010年更新的ISO26000则是世界上首次对公司社会责任这一合规新维度达成共识。正是上述全球范围内正在发生的迅速变化,以及日益走向国际化的中国经济实体被提出在法律风控、内控机制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更多标准和要求,开始引发了更多中国公司对“合规”新一轮最新关注[3]

(一)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国取得快速发展

比照世界上最早出现法律顾问的1882年美孚石油,中国公司法律顾问发展历时较短,不过成就斐然,尤在国企更为突出。截至2015年底,央企法律顾问超过2万人,建立总法律顾问达到2986家;国企法律顾问超过10万人;全国公司法律顾问接近20万人[4]。更为重要的是,2016年5月26日,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是迄今为止国家出台的专门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层次最高的文件。同时不少中国大型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角色和地位正在日益凸显:在角色上除了担任首席律师,还会以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首席知识产权官、首席责任官、首席政府官、首席安全官及董秘等诸多面孔出现;相应地位的权力也在与日俱增。总法律顾问逐步接近或进入公司核心高管层,不仅处理复杂的法律专业问题,而且还以一流的判断力领导力更多参与商业战略和重大交易决策、应对政府监管和舆论压力、担当对外危机管理和内部尽职调查,甚至还在同僚乃至上司行为不当时更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商誉

(二)现代公司的合规与法务制度建设成就显著(www.xing528.com)

2006年中国的国资委率先出台《中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提出了指向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五个维度的风险结构;随后,中国“三会”又推出了金融证券机构的合规管理指导性文件。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标志中国公司合规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被誉为“中国版”的萨班斯法案;2011年,国家标准委又继之发布《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为可复制和推广提供了基石。2012年,国务院国资委面向央企第一次提出了“全面风控”的概念,正式从法律风险管理开始走向内涵更为丰富的“合规与法务”,并在次年又启动了对标世界一流公司的关联性研究。而在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继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和商务部先后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指导性意见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又第一次提出“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立法”。可以说,中国公司合规与法务建设在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和社会责任三个维度上都有切入。目前,尤其在内控机制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标志性成就。

(三)公司合规与法务性预防体系构建初步建成

随着中国公司在“混改”、技术创新、“互联网+”创新上面临的更大压力,以及遭受过GSK商贿丑闻、中航油期权失控、华为和中兴海外维权、海信被抢注商标、中国银行系列案件、360诉腾讯垄断、万科股权风波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后,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意识到“合规与法务”是营商风险抗压乃至拥有竞争力的核心标识。以国企为代表避免以往随意决策的合规与法务意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的法律风险明显降低,灾难性风险基本杜绝。国资委成立之初国资总额8.322亿元,应收账款1.92亿元,其中50%以上都是三年以上应收账款。2004年,为给国企减负,清产核资消减3900亿元。截至2015年,国资总额119.2万亿元,仅2012—2015年近3年来的中央公司国有资产年均保值增值率就达到106%。同时通过进场交易、兼并重组等方式,国有公司已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稳妥有序退出[5]。以上数字绩效的背后,国企合规性预防的进步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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