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企的理念不够深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未得到应有重视
虽然近年来很多企业在“依法治企”的认识上有较大的提升和进步,然而,由于诸多复杂的原因,企业的法务工作目前还无法全面进入管理层的视野,有的企业领导层对法律认知水平不够,法治意识不强,致使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等缺失[32],甚至认为法律工作就是事务性、操作性的事情,没有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法务被“边缘化”,法治文化在企业文化中仍属“弱势文化”
法务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的“配角”比重较大、“主角”意识和定位不足,难以有效地进入管理层的全面战略决策与常规视野,不能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法务工作时常停留于事后的救济,很难找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恰如其分切入点。法务工作重救济轻预防,未找准法律风险防范、内控机制与主营业务发展之间的平衡点,经常被业务部门“边缘化”[33]。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法治文化也因全员法治意识不强而沦为“弱势文化”。(www.xing528.com)
(三)法务队伍力量薄弱,无法有效支撑法治文化建设
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法务队伍,运用系统化思维,有效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依法治企”理念、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建章立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帮助全员自觉守法提高法治意识。而现实中,与企业经营规模、市场地位、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法务机构尚未建立健全,法务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对企业行为商业价值的综合判断能力不够,法务人员在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不明确,职责和权限不清晰,法务的运作机制及运作流程不规范等。另外,公司律师制度未得到很好落实,外聘法律队伍参差不齐[34],现有的法务队伍力量还无法完成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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