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赋能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别、企业的成长阶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环节分门别类的管理。
(一)分类别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的主要种类为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涉及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有必要根据不同的类别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进行管理。
专利权的管理是知识产权法务管理重点。专利申请与专利布局主要集中于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中。法务人员应与研发部建立密切的沟通工作机制,从专利申请注册、专利许可、专利维权,到专利权侵权的应诉,其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书,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许可协议、专利评估报告、专利侵权诉讼材料等,都须由法务人员参与[21]。
商标权管理同样也需要知识产权法务深度参与。商标涉及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许可、商标侵权纠纷、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等事项。这些事项专业性很强,需要法务的专业管理。如商标许可,法务应在商标许可使用的对象、被许可人的资质、许可时间、许可费用情况等做精确了解的基础上拟定或修改商标许可合同。
版权管理,在一些计算机软件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公司、以运营影视作品为核心业务的公司等类型的企业,从版权的产生确权、版权的登记、版权的许可转让、版权的维护及版权侵权纠纷的处理,都需要法务人员深度参与。
商业秘密的管理。企业产品研发完成后,在推向市场前,法务要及时为创新成果采取商业秘密保护,避免新的成果被推向市场因公开而成为公共资源,以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价值。在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可能会让对方知晓,需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并根据客观情况采取合理的物理保密措施。企业在合作技术研发过程中要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
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域名权等,法务人员应根据该种知识产权的特性,作出有针对性的法务管理。
(二)分企业成长阶段管理
一个企业的成长,通常会有初创期、发展期、稳定期以及长期稳定发展期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企业发展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管理,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最大化的知识产权收益。
初创期企业的一般特征是,生产规模小、市场份额低、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及盈利能力低等。此阶段的知识产权关注的重点首先是商标。在企业营业范围内尽可能地注册商标。保证该名称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可以持续投入,持续升值。其次要完善商业秘密管理和著作权登记。完善保密制度,让商业秘密不能轻易地从创业公司流出,包括源代码、会议资料、客户获取方式、盈利方式、客户联系方式等。另外,对于企业的核心技术要特别关注,尽可能优先申请该核心技术为专利技术保护[22]。(www.xing528.com)
发展期企业的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均趋于成熟。对这个时期的企业要明确其核心知识产权的范畴,对企业的产品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度挖掘,让技术的专利更加的深入、专精。同时要考虑适度扩张,在深挖的基础之上,适度对企业、产品上下游和关联范围的扩张,包括商标类别的扩张、专利技术的延伸及著作权的迭代申请等。
稳定期的企业一般业务、盈利模式均已相对稳定,管理模式基本构建完成。此时要加速知识产权积累,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尽可能多地增加知识产权覆盖面积,包括专利地图扩张、国际化进程及商标类别抢占。尽可能多地申请高质量的专利,获得更为广阔的权利保护范围,保证专利数量的稳步增长,也要保证专利质量及有效性的持续提高。同时,应加快对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布局,加速新领域的专利申请及基础必要专利的构建[23]。
持续发展期的企业要细化已有知识产权,进行精细化管理。对于自有专利进行系统的评估与分级,确定优质资源。包括基础必要专利、优质专利、系列产品标等。完成自有知识产权分级之后,要进行知识产权的运营及运作,让主导商业发展,甚至是让知识产权自己成为一项新的商业运作模式。
(三)分生产经营不同环节进行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不同知识产权风险,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均有需要关注的重点。
研发环节知识产权管理应注重以下重点:避免重复研发或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增强研发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技术内容被公开导致新技术、新产品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加强保密措施,避免保密不当、管理不善或者核心研发人员流失而导致技术和产品被他人模仿、抄袭;合作研发约定技术成果归属,避免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采购环节涉及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避免采购设备、仪器、材料、部件等生产资料因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侵权风险,以及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的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索赔纠纷。法务在审查采购合同时应提请相关业务部门明确约定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的供应商保证和赔偿责任。另外,要注意保留采购合同、票据、汇款单等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而且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
无论企业自身有工厂独立完成产品制造,还是委托其他公司进行产品的制造,或者受托制造产品,生产环节知识产权的管理都是不容忽视的。企业自行生产产品过程中,如果未能做好保密工作,存在泄密风险。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为生产产品时,会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合作过程中存在技术方案外泄风险。
销售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销售合同的管理。销售合同中应明确关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义务。企业因采购、使用涉嫌侵权的生产资料也可能成为被告。通过受让、许可等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权利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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