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媒体是以网络为主体的传播平台

新媒体是以网络为主体的传播平台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廖祥忠何为新媒体?但究竟何为新媒体,迄今为止,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还没有一个形成共识或普遍认同的说法。科技日报社汤东宁副社长认为:“新媒体主要是指以网络为主体的传播平台。”新媒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性。目前,我们已欣喜地看到,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界定新媒体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这种开放的、发展的观点是《新媒体导论》的作者们最新提出的。不过,新媒体走向融合、走向体验已成不可阻挡之势。

新媒体是以网络为主体的传播平台

廖祥忠

何为新媒体?这是一个中外学界众说纷纭的话题。在当今媒体创造的所有热点中,媒体自身也成了热点中的热点,尤其是狂飙骤起的“新媒体”,乍一出场就以包举宇内的气势横扫六合、席卷八荒。一时间,新媒体、媒体革命、媒体转型、新媒体奇观、新媒体全球化、新媒体产业化等有关新媒体的话题成了各种学术会议和高峰论坛的中心话语。但究竟何为新媒体,迄今为止,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还没有一个形成共识或普遍认同的说法。

学术研究而言,学界并不缺乏“新媒体”的相关定义,反倒是定义的泛滥使得相关研究无所适从。当然,在纷繁芜杂的定义中也不乏见地深刻的说法。例如,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裁黎瑞刚说:“所谓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在我们平时见到的报刊、广播、电视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最常见的就是数字媒体。”科技日报社汤东宁副社长认为:“新媒体主要是指以网络为主体的传播平台。”上海东方宽频总经理张大钟对新媒体的定义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阳光文化集团首席执行官吴征说:“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的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新媒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性。就当下及其发展趋势而言,还是要从最能体现新媒体本质特征的新兴数字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数字化融合及相关过程中发掘其深藏的奥秘。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应该从媒体互动的新方式、媒体技术的新融合、媒体产品的互相依赖与交叠等众多因素中去寻找。在当今时代,我们倾向于将“新媒体”理解为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它是通过数字化交互性的固定或即时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但在我看来,趋近于无限的包容性正是新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目前,我们已欣喜地看到,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界定新媒体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我们倾向于认同这样一种看法:就新媒体的内涵而言,它可以看作是20世纪后期在世界科学技术发生巨大进步的背景下,在社会信息传播领域出现的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能使传播信息大大扩展、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方式大大丰富的与传统媒体迥然相异的新型媒体。就其外延来说,新媒体主要包括光纤电缆通信网、都市型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图文电视、电子计算机通信网、大型电脑数据库通信系统、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电视系统、高清晰度电视、互联网(Internet)、手机短信和多媒体信息的互动平台、多媒体技术以及利用数字技术播放的广播网等。这种开放的、发展的观点是《新媒体导论》的作者们最新提出的。

新媒体把我们带进了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数字文明的时代。传播学大师韦伯指出:假若把人类出现在地球上的100万年假定为一天,那么这一天的前23个小时,人类的交往与合作的发展都是空白的,一切重大的发展都集中在这一天的“最后7分钟”。我们有幸邂逅了这颗文明之果,它在人类艰难的发展史上显得光辉灿烂。[2]毫无疑问,在人类文明的星空中,新媒体是最为明亮的星座之一。(www.xing528.com)

按照法国学者弗兰西斯·巴尔和杰拉尔·埃梅里的《我知道什么?——新媒体》的说法,无论是“独立媒体”(包括录像带、影碟、计算机软件和教学软件)、“广电媒体”(即广播电视),还是“电信媒体”(如借助信号数字化、光纤和星状结构提供图像等互动服务的网络),公众对媒体的支配程度已出现了革命性的跃迁。新出现的技术和工艺,极大地延长或“倍减”[3]了传统手段揭示或传输文字、资料、图像或声音的能力,如有线电视、卫星以及两者的并用极大地加强了新媒体的亲和力。通过简单操作即可为我所用的所有“傻瓜型”设备极大兼容了人类远古时代发展至今的人脑的智力水平和肢体的灵活性。这些设备所延长的不仅是人的手与脚,而且更多的是同视听功能结合在一起的人脑的智能。

美国网络新闻学创始人、博客报道形式首创者丹·吉尔默早在2001年9月28日的一篇博客文章中提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媒体3.0”的说法:1.0是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或旧媒体(old media);2.0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以网络为基础的新媒体(new media)或者叫跨媒体,但新闻传播方式并没有实质改变,仍是集中控制式的传播模式。例如数字电视、iptv等这类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过渡形态,本质上仍属于旧媒体。而媒体3.0就是以博客为趋势的we media(还没有一个非常贴切的中文译名,可以译为“个人媒体”“自媒体”“我们媒体”或“共享媒体”)。在这一分类中,“新媒体”意义比较明确地定位在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网络媒体的范畴内,而以博客为趋势的“媒体3.0”说到底也不过是在突出媒体自主性的同时使“数字媒体”这个“核心”变得更加突出而已。当下学界存在着一种热衷于将数字媒体某种表现形式(如“博客”)单独列入新媒体的趋向,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狭隘观点,通常只能给乱云飞渡的天空增添更多的迷雾,使我们对新媒体的研究工作更难取得拨云见日式的突破。

不过,新媒体走向融合、走向体验已成不可阻挡之势。当有线无线完美融合之时,第四媒体(从狭义上说,“第四媒体”是指基于网络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必将获取立于不败之地的存身法宝,“三网合一”被广泛地应用于通讯实践之后,一个成熟的新媒体时代就会真正到来。尽管我们对“第五媒体”(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即时信息传播载体)的提法有不同意见,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仍然会让我们对一切真正关注手机媒体的研究刮目相看,这个事实就是,中国目前有5亿人拥有手机,未来几年内中国会有8亿人拥有手机!手机被说成是“超级媒体、万能终端”也许有些夸张,但它的确代表着新媒体的发展方向。

有“数字时代的麦克卢汉”美誉的莱文森在《手机》的结尾充满乐观地说:独立于手机的互联网,开发了海量、多样且易于检索的信息。有了手机之后,我们不但能够获取这些信息,而且能够与任何人交谈——在阳光下、大海边、山顶上或城市中心的繁华街道边,想和谁交谈都行。有了手机之后,我们就不再二者必选其一:信息或现实、交谈或自然。那真是鱼和熊掌两者皆得……[4]

我们认为,无须更多的历史考察就可以断定,未来的新媒体将是“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融合、融合再融合”,即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三网融合、有线网与无线宽带网融合。无论是政治、经济、技术还是艺术、业界、市场,未来媒体的新主宰,已经无可争辩地出现了趋向于“移动多媒体”的强劲态势,有理由相信,以“数字媒体”为核心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激烈的媒体竞争过程中必将脱颖而出,并成为无与争锋的万能媒体终端,引领时代潮流奔涌向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