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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鲁迅与许广平、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困境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年这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被很多人传唱,形象地表达出很多恋爱中人的百转愁结。选择不爱未必只能将就鲁迅与朱安,这两人的婚姻是传统社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对于鲁迅来说,许广平是他喜欢的人,也是他乐意结婚的对象,于是他多次跟朱安谈判,就是希望两人能够分开,但奈何自己的母亲阻挠。胡适与江冬秀,两人也是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

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鲁迅与许广平、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困境

“盼不到我爱的人,我知道我愿意再等,疼不了爱我的人,片刻柔情它骗不了人……离不开我爱的人,我知道爱需要缘分,放不下爱我的人,因为了解他多么认真……爱我的人为我痴心不悔,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爱我的人为我付出一切,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爱与被爱同样受罪……”当年这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被很多人传唱,形象地表达出很多恋爱中人的百转愁结。人们常说,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可见这件事并不容易。很多年轻人虽然一副不找到意中人决不进入婚姻的架势,但毕竟现实不会让人人都满意,是“我用青春赌明天”,还是屈从于现实?这是每个适婚者都逃脱不掉的命题。

◗有多少种不爱而嫁

除了得偿所愿的婚姻,生活当中明知对方不是自己喜欢的人还是要结婚的情况比比皆是。说起来可能有这样几种情形:

有的人凭着有容貌有身材的资本而去找有钱人结婚,是冲着钱结婚,指望通过婚姻去改变命运、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所以喜欢不喜欢这个要结婚的人根本就不重要。虽然不提倡这种婚姻,但也不失为一种选择,至少不纠结。

有的人彼此结合是为了满足双方家长的意愿,因为这种婚姻的缔结对双方家族是有好处的,比如可以给家族生意带来帮助,或者可以巩固双方的社会地位,是政治上、经济上的强强联合。所以这种婚姻也不会考虑双方是否有感情、是否有爱的婚姻基础,总之考虑的是感情之外的事。

还有一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去结婚,是无奈的,是一种不情愿。可能是欠了钱无法偿还,要用彩礼钱去还欠的钱;或是换嫁,就是嫁男方,再用男方彩礼钱换用在自家兄弟娶妻用钱上,这明摆着就是一场交易

但以上三种情况并不会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很多人结合则是因为凑合。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了,父母着急儿女的婚事,自己也有了要赶紧结婚的压力,所以双方觉得差不多就会抓紧时间谈婚论嫁,也没有很好地考虑未来要和自己过日子的这个人自己是否喜欢,是否真的合适自己,感觉和感情都成了次要因素。

◗合适的婚姻可以尝试

有人常在网络上发起过“应不应该跟没那么喜欢的人结婚”的问卷调查,男性和女性的反馈有明显的差异:认为自己未来可能和不那么喜欢的人结婚的男性有53.13%,而女性只有33.33%。这其实反映出很多人对于感情与婚姻关系的真实态度。

我们平时可能更关注和强调相互喜欢而走向婚姻的事件,因为这是我们希望和鼓励的,但其实生活中即使相互喜欢但由于不合适而放弃结婚的人也有不少。有些女生总是会“非他不嫁”,一定要喜欢得不得了才结婚,但即便如此她们中也有的人嫁错了、有的人嫁对了,没有绝对的可以或是不可以。很多人很反感父母干预或做主自己的婚事,其实父母并非出于恶意或自私自利的想法,他们担心的还是子女婚后过得好不好,他们的意见未必就不值得参考,认可或听从父母的意见也未必代表某种失败和不幸。当然这种接受的前提是经过慎重思考而且确实合适。

最早知道“先结婚后恋爱”的说法还是在电影《李双双》里,剧中的主人公就是先结婚,然后慢慢培养感情的,这也不失为一种相处的方式。有很多人和不那么喜欢的人结婚,婚姻未必不幸福。没那么喜欢但是可以慢慢在相处中发现对方的优点,也会渐渐变得喜欢起来;而一开始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也可能渐渐变得不喜欢,人其实是会变的。

有些人要求是要先足够喜欢,再考虑双方合不合适,因为即使合适,这种不够喜欢的情绪也可能动摇婚姻,所以普遍觉得应该先喜欢了再结婚。由此,很多人就会纠结结婚对象是自己喜欢的重要还是合适结婚的重要,喜欢的并不代表合适的,合适的并不代表喜欢的,相互喜欢的人未必都能走进婚姻,而走进婚姻的人应该是适合自己的人。(www.xing528.com)

婚姻和恋爱不同,仅仅有感情是不够的,两人在以后的生活里不能光靠感情过日子,选择合适的人结婚就是希望婚后的生活质量能好一些,因为合适的人会与你在很多方面较为一致,相对而言磨合的成本就会小一些,也比较容易达到生活的基本要求。所以“有缘千里来相会”中的“有缘”是颇具深意的,既包括有感情,也包括合适。

◗有时痛的不是不爱,而是失去主动

很多人否定一个人其实是很主观的,如果不喜欢这个人,就会处处看着不顺眼,这其实和“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如出一辙的,很多时候没有道理可讲。而且如果对相亲这件事极度反感的话,也会把这种负面情绪折射到相亲对象上,也就不愿意更多地了解自己是否与对方适合,更容易忽视对方的优点。其实喜欢也不绝对,婚前的喜欢到了婚后可能就是看不顺眼。能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合,可能更多是关于爱情主动权的问题。

选择“我爱的人”,是把爱情主动权交到了对方手里,任由对方选择自己;而青睐“爱我的人”,则是把主动权牢牢拴在自己手中,更加自由地去选择爱情。和不喜欢的人结婚的确是婚姻中最痛苦的,因为不喜欢这个人就意味着失去了爱的主动性。很多人会沉浸于这种挫败感之中,而没有认真思考婚姻对自己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往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谓“不自由毋宁死”。的确,没有感情的婚姻就是没有幸福的婚姻,但是从为自己的婚姻负责的角度,仅仅有感情也是不够的,所以婚姻幸福与否与自己的选择关系重大。

◗选择不爱未必只能将就

鲁迅与朱安,这两人的婚姻是传统社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鲁迅是不得已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的,他有自己喜欢的对象——他的学生许广平。他与朱安结婚之后就直接搬出来住,而照顾他的人一直是许广平。对于鲁迅来说,许广平是他喜欢的人,也是他乐意结婚的对象,于是他多次跟朱安谈判,就是希望两人能够分开,但奈何自己的母亲阻挠。即使过了几十年,虽然媒体以及他的朋友们都把许广平当成鲁迅的妻子,但鲁迅的原配妻子还是朱安。

胡适与江冬秀,两人也是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但是婚后胡适并没有冷落自己的妻子,而是选择去了解她。而江冬秀也为了胡适作出了改变,她让胡适教她识字、放弃缠足;在与丈夫关系日益向好的同时,也起到了贤内助的作用,将家中大小事宜都打点稳妥。

鲁迅与胡适两人,同样都是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为什么婚姻的结局不一样呢?对于鲁迅来说,他觉得他不应该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即便是勉为其难接受了,那也是一种被迫的接受。而于胡适而言,即使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了,他也愿意去了解这个人,再谈喜欢与不喜欢。有时日久生情远比一见钟情来得更实在。

恋爱中的爱情是需要有激情的,而激情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久,所以爱情是会过期的,而婚姻要靠很多因素才能维持下去。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都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之间、在锅碗瓢盆交响曲中渐渐平淡下来,还要继续下去就得相互之间不讨厌对方;于是才有了“平平淡淡才是真”,慢慢在相处中发现对方的好,尊重、敬重对方,感恩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才能维持家庭关系、保持婚姻稳定。所以爱情需要感性,而婚姻则需要理性。

其实婚姻既简单又不简单,走入婚姻之后,双方要有话可说,相互之间能够体谅,能够包容对方身上不喜欢也不那么讨厌的东西。同时相互扶持,一起走完漫漫人生路,也许这就是幸福婚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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