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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的概念及影响权利存续和法律后果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董敏法认为张公平未在约定的期间通知解除合同,故其丧失了合同的解除权,双方之间的购画合同仍然有效。时间的经过,影响权利的存续,引起法律上的后果,时效制度除了诉讼时效期间之外,还有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是除斥期间,不可抗力则不影响期间的计算。

除斥期间的概念及影响权利存续和法律后果

【案例】 张公平有一幅祖传的名画,非常珍贵。书画爱好者董敏法得知后,数次前来欣赏,极其喜欢,决心将画买下来。后张公平和董敏法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公平将其祖传名画以800万元卖给董敏法,合同签订之日董敏法先支付100万元,剩下的买画款将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付清,若董敏法不能付清剩下的700万买画款,张公平有权在付款期间届满后的7天内通知董敏法解除双方之间购画合同。

不料,付款期间届满前2日当地预告将发生近十年最大风灾,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出于防险安排,当地各家银行关门3天,董敏法因此无法从银行取款来支付张公平画款。而张公平也因预防风灾的工作需要,日夜待命于单位,无暇分身,他既没有催促董敏法支付剩余画款,也没有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期间内通知董敏法解除买卖合同。风灾过后,董敏法提出支付剩余画款,完成买卖合同,被张公平拒绝。张公平认为,由于董敏法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剩余画款,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董敏法认为张公平未在约定的期间通知解除合同,故其丧失了合同的解除权,双方之间的购画合同仍然有效。而张公平认为,之所以未能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期内行使解除权,并不是他不愿意行使解除权,而是因为发生了风灾,使他无法行使解除权。这属于不可抗力,其解除权并未消灭。

【问题】 张公平是否有权解除这份买卖合同?(www.xing528.com)

时间的经过,影响权利的存续,引起法律上的后果,时效制度除了诉讼时效期间之外,还有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5)不行使权利,一旦期限届满,就发生权利消灭的后果。这样就能督促当事人尽快使用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以促进当事人尽快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及时纠正意思表示的瑕疵,防止相对人因为消极等待而蒙受损失。因此除斥期间通常比诉讼时效期间要短。

民法总则》第199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本条规定的就是除斥期间制度。上面案例的关键就在于合同规定解除权的7天存续期间的性质是什么。张公平认为遇到风灾,自己遭遇了不可抗力,才无法行使解除权。如果这7天是诉讼时效,不可抗力的确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如果是除斥期间,不可抗力则不影响期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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