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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关系终止的效力-民法总则与生活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不能留置委托授权书,应将授权文件交还给被代理人,以防止出现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否则代理关系终止以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如果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代理人仍具有代理权也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此种代理行为依然有效,被代理人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这是一起因代理关系终止后及时通知相对人的案例。张公平对甲公司的代理行已经终止,张公平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

代理关系终止的效力-民法总则与生活

【案例】 张公平是甲公司的业务主管,在甲公司有很大的代理权限。董事长嫉妒张公平的才能无故解雇了张公平。张公平怀恨在心,继续以甲公司的名义从老客户乙公司处骗得货物。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则以张公平假冒公司名义为由拒绝付款。乙公司坚持认为其并不知张公平已被甲公司解雇,并且也未收到关于甲公司已解雇张公平的任何通知。双方相持不下,对簿公堂。

【问题】 甲公司是否要为张公平的行为负责?

1.代理关系终止后,代理权归于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活动,否则即为无权代理,要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

2.代理关系终止后,代理人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要及时向被代理人或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清算人、新代理人等,就其代理事务及有关财产事宜作出报告和移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交回代理证书及其他证明代理权的凭证。在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不能留置委托授权书,应将授权文件交还给被代理人,以防止出现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以后,仍然保留代理证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继续行为,将构成无权代理。(www.xing528.com)

4.被代理人也应该及时向代理人收回授权书,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否则代理关系终止以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如果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代理人仍具有代理权也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此种代理行为依然有效,被代理人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5.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要及时通知相对人,如果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并未通知相对人,相对人不知情而与代理人订立了合同或为其他法律行为,则本着为保护其善意而要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有关行为承担责任,即适用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则。如果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已及时通知相对人,后者仍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或为其他法律行为,则被代理人对此无需负责。

6.代理人有为被代理人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有关被代理人的秘密和隐私。

这是一起因代理关系终止后及时通知相对人的案例。张公平对甲公司的代理行已经终止,张公平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但乙公司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甲公司仍应对张公平的无权代理行为负责。在确定了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后,甲公司可向张公平追偿,张公平要向甲公司承担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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