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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在遗产继承中的作用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张公平代妻子处理岳父母的遗产。因此,张公平作为配偶是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妻子处理遗产继承。意思自治原则不仅允许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思亲自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也允许当事人依其自己的自由意思授权他人代为意思表示,这样更加充实了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由,使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充分实现。

代理人在遗产继承中的作用

【案例】 张公平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生活不能自理。2018年12月,张公平的岳父母相继去世。张公平代妻子处理岳父母的遗产。但张公平的妻弟却说张公平是外人,不能插手他们姐弟的事。

【问题】 张公平有权代理妻子处理遗产继承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交易频繁,规模也不断扩大,民事主体因为自身能力和时空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代理制度应运而生。

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由民事主体自己实施,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有些民事法律活动他们必须参加,因此代理制度可以弥补主体行为能力的不足,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助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www.xing528.com)

案例中,张公平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精神状态时好时坏,生活不能自理,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张公平作为配偶是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妻子处理遗产继承。

一方面,民事主体因为受到自身时间、精力及地域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处理一切民事法律行为,通过代理制度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在国内外进行各种民事法律活动,降低成本,使自身的民事行为能力得以扩张。另一方面,民事主体因自身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等方面有局限,而民事活动又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等,民事主体通过代理制度可以维护交易、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总则规定了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就是民事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意思自治原则不仅允许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思亲自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也允许当事人依其自己的自由意思授权他人代为意思表示,这样更加充实了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由,使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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