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公平提出以200万元购买董敏法北京东城区200平方的房屋,董敏法心想:怎么可能?为了戏弄张公平,董敏法提出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董敏法将房屋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张公平。
【问题】 此买卖合同有效吗?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其真实性对保证行为人正确实现行为目的至关重要。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其外部表示的意思一致。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所需要意思表示有可能是单方的,如遗嘱行为;可能是双方或多方的,如合同行为。但只有真正反映行为人内心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此,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备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自愿和真实。
自愿即意思表示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他人强制或干涉的结果。任何人不得强迫行为人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真实即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在表示相符合。如因虚假表示、认识错误、误传、误解、受欺诈或受胁迫、显失公平、隐藏行为等,表示意思与效果不一致时,则民事法律行为会发生撤销、变更或无效等后果。(www.xing528.com)
(1)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内心所欲追求的效果意思,而为与效果意思相反的表示行为,又被称为“恶意的玩笑”。基于真意保留所为的民事行为,原则上可以生效。但真意保留为相对人明知时,民事行为不产生效力。
在案例中,董敏法就属于真意保留。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一是若张公平不知道董敏法为真意保留,张公平的交易安全优先受到保护,双方的买卖合同有效。二是若张公平知道董敏法真意保留,张公平不值得保护,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2)双方虚伪表示。指表意人对于非真意有认识,而且与相对人通谋所为之意思表示。例如债务人为避免扣押财产,与友人商议假装将其财产卖给他。《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双方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3)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将其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所为的意思表示虽非出于真意,但却隐藏他项法律行为的真正效果。例如,甲提出将房屋赠与乙,乙同意。甲同时提出,为了防止亲戚嫉妒,双方假装做成互易合同,签订一个甲用房屋交换乙的汽车的合同,乙也同意,并照办。这种情况就属于隐藏行为。被隐藏的赠与合同依法有效,乙有权要求甲交付房屋并移转所有权。至于互易合同为虚假行为,无效。甲无权要求乙交付汽车并移转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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