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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民法总则与生活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张公平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在案例中,张公平所作的赠与红包的意思表示,要根据行为人的外部表示同行为人的内心意思是否一致来确认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董敏法要还其8000元,张公平的话不构成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意思表示所必须具备的事实要素。常素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没有关系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表示行为是意思表示不可缺少的要素。

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民法总则与生活

【案例】 张公平与董敏法系朋友,董敏法因结婚需要钱,向张公平借款8000元。婚宴上,其他朋友对张公平开玩笑说:“都是哥们,这8000元算是给董敏法的红包了。”张公平随口讲:“那就算了。”董敏法遂笑着说:“那我就不还了。”两个月后,张公平急需用钱,向董敏法催还。董敏法说:“这钱是你当着大家的面送给我的”,张公平解释是他随口开玩笑的。董敏法表示他是当真的。张公平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 张公平当时说的话是他的意思表示吗?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任何法律行为必须要有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7)“意思”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时的内心意图;“表示”是将内在的意思以适当的方式向适当的对象表示出来的行为。(8)根据概念,意思表示包括两个基础要素:一是内心意思,通过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建立法律行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如打算购买汽车,想要乘飞机去外地旅游,这是内心意思。二是对该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将内心意图向外进行表达的行为。如实际购买汽车、购买机票,就是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

在案例中,张公平所作的赠与红包的意思表示,要根据行为人的外部表示同行为人的内心意思是否一致来确认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当时的场合和语气,完全可以判断出他是在特定条件下说的玩笑话,同其内心意思是不一致的。从后来时隔不久张公平向董敏法索款的行为可加以印证。因此,董敏法要还其8000元,张公平的话不构成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意思表示所必须具备的事实要素。按照传统民法理论的观点,可以将意思表示构成要素概括为如下三种:

(1)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指明法律行为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传统民法理论按目的意思法律性质的不同,将其内容分为三类:

第一,要素。它是指构成某种法律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意思内容。就合同而言,要素指的是合同中的必要条款。这些条款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性质,如果缺少必要条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www.xing528.com)

第二,常素。它是指行为人从事某种法律行为通常所应有的、内容完全等同的意思要素。常素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没有关系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合同不具备常素并不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生效,只不过法律要通过推定的规则来填补合同的空白。所以,合同法中最主要部分就是关于常素的规定。如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偶素。它是指依法律行为性质并非必须具有,仅依行为人特殊意志而确定的意思要素。就合同而言,偶素常常被称为当事人的特约条款或附加条款。偶素的欠缺并不影响法律行为的成立。如特约条款等。

(2)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是指希望引起法律效果的意思要素。即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这是意思表示构成的核心。例如,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意思,就属于效果意思。承租人以一定数量的租金承租某套房屋,也是效果意思。

(3)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是指将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要素。如电话订购鲜花等。没有表示行为,即使有了内心效果意思,也不能为他人知晓,而无法取得法律效果。因此,表示行为是意思表示不可缺少的要素。

举例来说,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关于价金、数量等意思属于目的意思;而甲通过让渡所有权而获取价款;乙通过支付价款而获得所有权都是效果意思;甲、乙将自己的意思告诉对方的行为是表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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