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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的职责及其履行-民法总则与生活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法总则》第34条第1、2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在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履行监护职责时,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进行非法干涉。监护人要根据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来行使监护职责,充分地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利益。例如,如果被监护人生病的,则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其送医救治。

监护的职责及其履行-民法总则与生活

【案例】 小学生梁一思极具天赋,参演多部影视剧攒下存款300万元。为让梁一思存款保值,其父在某城市以梁一思的名义购买多套房屋,未料周边房价均上涨,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导致严重亏损。

【问题】 梁父作为梁一思的监护人,以梁一思的名义购买房屋而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投资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民法总则》第34条第1、2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首先,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故梁父作为梁一思的监护人,以梁一思的名义购买房屋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当属有效。

其次,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民法总则》第34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为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如处分被监护人财产,需要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果给被监护人带来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梁父通过投资手段为被监护人的财产保值、增值不属于监护人法定职责的范围,导致亏损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第26条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所负有的监护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具有以下监护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应当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等行为;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www.xing528.com)

(2)成年子女对父母具有以下监护义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子女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监护人在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履行监护职责时,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进行非法干涉。依据《民法总则》第35条的规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要根据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来行使监护职责,充分地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利益。例如,如果被监护人生病的,则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其送医救治。

(2)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一般只是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管理,而不能通过被监护人的财产为自己谋利。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形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由于成年人相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更强,因此,《民法总则》要求监护人必须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例如,城市中许多老人都有自己的房屋,但老年人愿意以房养老,或者愿意将房屋以一定价格出售,或者将房屋长期出租等,这些事务究竟应当如何处置,监护人应当在不损害老年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听取老年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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