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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法总则与生活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的变更。张公平因车祸身亡,导致了与梁一思夫妻关系的结束,对于其个人财产所有的物权关系的消灭。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法总则与生活

【案例】 张公平大学毕业后与梁一思结婚登记,生育孩子小张,张公平受雇于甲公司,张公平向乙开发公司购买房屋,原定301室改为201室;张公平向丙银行贷款,并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权于丙银行。张公平因车祸身亡,由妻及子继承其遗产

【问题】 请列举上之法律关系如何变动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是符合民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例如,案例中张公平向乙开发公司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包含以下若干法律事实:须有房屋存在、缔结房屋买卖合同、办理登记手续。以上法律要件中的法律事实若被当事人充分运用,那么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便发生。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例如,案例中张公平与梁一思结婚登记,两人形成夫妻关系;张公平与丙银行抵押担保关系的发生,需要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等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的变更。案例中张公平原定301室改为201室则发生债权关系内容和物权关系客体的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基于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终结。张公平因车祸身亡,导致了与梁一思夫妻关系的结束,对于其个人财产所有的物权关系的消灭。(www.xing528.com)

法律事实的种类繁多,民法上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而后者若将房屋震塌则导致所有权的消灭,事前若投保时,又使保险赔偿关系发生。案例中张公平因车祸身亡导致了继承关系的发生和夫妻关系的消灭。

(2)行为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按照行为人行为的“动”或“静”,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按照行为是否合法,行为可分为合法行为(适法行为)和不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等);按照意志是否需明确对外作意思表示,行为可分为表意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

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表意行为,因行为人有通过行为达到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效果意思。如案例中张公平的结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非表意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行为。如侵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效果意思,但客观上却违反法律导致赔偿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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