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君[1]
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于2015 年9 月29 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学术报告厅成立,标志着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开启了新阶段。此前,湖北省法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领域,此后,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将为所有部门法学科教学和研究提供支持性研究成果,从而更加繁荣湖北省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发展。“法治湖北论丛”在2016 年出版以法学教育为主题的论文集,特做此文以为序。
法学教育是公共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要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又要符合法学教育的特殊要求。“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以作善也。”[2]我国古代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强立而不反,化民成俗”的士君子[3],使其在未来出仕时能够“为政以德”[4],实行仁政;西方的“教育就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独立思考”[5]。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会的,它必须要靠学生自己的努力,而且还要有良师的帮助,来指导学生的这种努力。由此,法学教育就是法科学生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学会关于法学的独立思考。因为法科学生毕业后,大多从事与法律实务有关的工作,也有一部分要从事高深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所面对的社会状况与其接受法学本科教育时的状况,会有很大的不同,这些毕业生必须独立去面对未来的社会问题,所以,独立思考并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在大学期间得到充分锻炼。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1983 年就明确指出“教育要面向未来”,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就要思考如何为培养面向未来的卓越法律人而略尽绵薄。
在我国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事业进程中,法学教育研究应从事基础研究,为各个部门法的教育和教学提供指导。我国高等教育中的法学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的本科阶段。一般来说,我国教育界公认高校应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个使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创新地提出大学还有一个重要功能是文化传承。由此可知,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属于我国国民教育中的基础教育阶段,必须重视基础教育所应承担的教育功能,特别要避免急功近利。目前社会上普遍以就业率作为评价或者考核大学法学院的重要指标,就是典型的急功近利的做法,应当予以纠正。
法学教育研究者需要立足上述高等法学教育的使命,系统性地研究当前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困境,对本科法学学生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扎实的研究,得出符合教育规律的、具有逻辑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结论,服务于所有法学部门的教学活动。因此,法学教育研究是法学研究与教育学研究的交叉领域,既要关注法治中国事业建设的需要,又要体现教育的一般规律。因为我国处于社会的重大转型期间,又正值“互联网+”时代来临,全球的教育信息都在互联互通的网络技术支撑下充分地分享,教师在信息占有量上的绝对优势已经被彻底颠覆。法学教育研究不仅要研究如何教育受教育者,还要研究如何教育教育者。法学教师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教育要求,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内每一个人都要面临的,也都是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进行研究,并独立或者联合采取行动,以顺应法治新时代下的法学教育要求。
基于多年法学教育和自我学习的经历与思考,笔者认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较大的缺陷,不利于建设法治国家。其缺陷之一是法学本科生的视野和思维较为褊狭。通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大多数学生达不到树立追求“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内在人生目标的效果,更缺乏国际化视野。因此,从2009 年9 月开始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正式对本科生进行博雅教育公益项目,奠定其深厚的多学科理论学养,帮助其培养人文精神、法治理念和全球化视野,为国家的法治事业培养卓越法律人贡献绵薄之力。
博雅教育的英文是Liberal Arts Education 或Liberal Education。“博雅”的拉丁文原意是“培养自由人的心灵和精神的教育”。古希腊的自由人包括城邦公民社会及政治上的精英。古希腊倡导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旨在培养具有广博知识和优雅气质的人,让学生摆脱庸俗,唤醒卓异,发挥每一个人天赋的潜能。博雅教育所成就的,不是没有灵魂的专家,而是造就一个有思想、有文化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中华民族早期的教育同样是博雅教育。如“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6]“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7]等,都是对学子治学求进的精辟表述。通过博雅教育培养法律人具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这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因此,博雅教育对于实现法治具有基础性作用。
欧美诸国,特别是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对年轻人的博雅教育一般是在本科阶段的文理学院完成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文化与历史传统、世界政治关系(即美国与世界)、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性行动力。当前,美国的教育界认为其博雅教育中,在培养学生创新性行动力方面存在不足。完成博雅教育后,学生可以选择读商科、医科、法科等专业性领域进行职业技能学习,包括本学科领域的系统理论的深入研究和专门职业技能的训练。
我国法学教育只有三十多年,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全国有六百多所法学院,还有开设法学专业的文法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仍存有许多争议,尽管各学校都在执行教育部制定的课程体系,但是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乃是有目共睹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最关键的原因是大学教学目标不明确且过于迎合社会就业需求,导致学校和学生及其家长都仅关注短期利益,即就业,而缺失了对社会基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兼顾。曾经有人建议采取欧美法学教育模式,在本科阶段取消法学专业,在后本科阶段开设法学专业,该建议未被采纳。因此,如何实现博雅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目标是所有法学院的重要课题。接受了博雅教育和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必将成为未来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
博雅教育是培养法治社会公民基础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公民自治与公共权力的分权与制衡机制的结合,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目标。公民自治能力来自博雅教育的基础素养和社会分工合作的团队精神,在开放互动式教育中,每一个人都要思考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以及人与物质的关系,从而实现人的超越性,在此基础上理解、接受并实践现代化社会分工合作及互助互爱的文明理念,教育每一个人尊重生命,热爱自由,行为优雅,理性而有节制地处理个人欲望,如此教育才有可能培养建设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以及创新能力的卓越学者也必须来自于博雅教育。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在尊重生命、约束自我权力膨胀、服从各种监督机制的前提下,才能避免其伤害公民生命、自由和尊严,从而才可能有法治社会。
在一定意义上说,法治社会就是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和合理约束的社会。约束权力者的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律,一种是他律,两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约束效果较为理想。博雅教育对于这两种约束方式的培养和形成都有基础性价值。因此,博雅教育是服务于法治建设目标的。(www.xing528.com)
法学教育必须充满人文精神才是人类之福。我国法学教育同样应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的卓越法律人,才是我国社会中每一个人之福!
【注释】
[1]韩桂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LLM,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主要从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及先秦经典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2]《说文解字》。
[3]《礼记·学记》。
[4]《论语·为政第二》。
[5][英]伯特兰·罗素:《西方的智慧》,王岚译,中国致公出版社2010 年版,第83 页。
[6]《论语·子张第十九》。
[7]《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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