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洋[1]
我在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实习期间参与了未检工作司法实践,并依托“检校合作”撰写《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保护处分制度构建研究——以南浔检察院的实践探索为基础》;学习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流程;学习了解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处置流程,以及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困境;撰写论文《以“垦荒精神”突破“未检窗口”建设困境》;协助办理强奸案件2起和公益诉讼案件1起。
感谢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对于我实习期间工作的充分信任,以及当我遇到问题时的不吝赐教。因为我深知信任之难能可贵,涉及案件核心办理环节时任何细微差错,均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因而在我的辅助工作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的情况下,感谢各位领导在这段时间为我提供提升自我的试错机会。
作为一个“职业学生”的最大特点是长居一舍、闭门造车,并试图以坚硬笔杆和朴素正义来撬动制度缺陷的平衡点,创设一些符合理想的规则。这其中好学的常沉浸在论文的海洋和“最前沿”的裁判文书网中,不好学的则沉浸在日复一日的消磨时光中,缺少司法实践所需要的脚踏实地,极易养成一股“书生气”。于此,老师曾谈“书生误国”,彼时便和同学时时揣摩老师这话的含义,心想对应的当是“实业救国”“实业兴国”之类,教我们多脚踏实地去做,要向老师身体力行学习。而这次实习就是一次践行理论的机会,也是一个感受自身理想主义能否得到实践的机会。
我的目标有三:其一,了解检察工作,为职业作规划;其二,了解基层未检工作,发现问题;其三,联系创新实践,在两法修订特殊时期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论文。在两个多月的实习中,我的心里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也完成了预期目标。(www.xing528.com)
未检工作确是一项需要持久的耐力和坚定的信念的差事。相较于一般刑事检察业务,未检业务更考验多方的沟通和案前、案后的处置,在未成年人处置规范并不完善的情形下,还需在规范与理想之间博弈,对未成年人处置体系进行创新,没有坚定的信念无疑是难以坚持下去的,这让我看到了不为知识所累的人在追求自己心中信念的愿景,而不再是长居校舍时的想象。
在这样的时代,努力建成一项自己不懈追求的事业,值得敬佩,也是我所期望能达到的,谨记于此。
【注释】
[1]丁明洋,上海政法学院2018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参与教育部、团中央等多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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