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倩[1]
在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实习期间,我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完成《犯罪行为的分级干预处罚制度》一文中第四部分“以南浔实践为例”的撰写;参与未成年人不起诉听证会并完成会议记录工作;整理南浔区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关“扫黄打非”案件;到看守所陪同提讯犯罪嫌疑人;陪同远程提审;整理统计2017年至2019年涉及未成年人的以拉车门方式盗窃案件,并列明具体情况和2019年涉及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列明具体情况;完成《南浔区涉未成年人以拉车门方式盗窃情况的调研分析》的撰写工作;完成《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白皮书)》的校对修改工作;完成受案登记、卷宗及文件整理工作;协助准备各项会前材料和组织“未检开放日”活动。
通过这次实习,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受益颇深,衷心感谢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给我提供的这次实习机会,在生活中,领导们关心我们吃得习不习惯,住得好不好,在工作中耐心指导我们成长进步,对这一切我都深怀感恩之心,再次感谢各位的关心与爱护。
在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每一位未检检察官严谨的工作态度,他们认真负责地对待每起案件,阅卷、提审、取证、出庭,每一份文书都记得认认真真。在协助检察官工作中我直观地学习到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检察官每接收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即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并为此专门打造了未成年人办案区,分设“心语工作室”“不起诉训诫室”“心理疏导室”,配备了多媒体设备、图书阅览区、沙盘测试区,每个房间内都摆放着绿植、饰品、清新桌椅,通过改变提审、谈心场地,营造恰如其分的温馨氛围,实践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置身其中,笔者切实感受到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视与关爱。
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笔者还了解了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体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深化自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并真正地接触到了法律的最前沿工作,提高了自己的认知水平,明白了许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体会:不论在校内还是今后步入工作,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书永远都不白读”,理论知识不仅能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并且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理论知识也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www.xing528.com)
最后,感谢导师姚建龙教授给我这次实习机会以及谆谆教导;感谢师兄师姐们的鼓励,并向我们传授工作经验;感谢身边的每一个人对我的关心与鼓励,帮助我不断进步与成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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