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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主导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的现实基础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检机构的独立和未检人员的专业化使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心前移,开启了新时代少年司法“大检察”的格局,为检察机关成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的主导部门打下了坚实稳固的制度基础。

检察机关主导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的现实基础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形成了“成人司法-少年司法”二元分立司法系统。在二元司法系统中,少年法院作为少年司法的主导机构是当前世界各国少年司法的主要设置模式。但我国少年司法具有一元性,即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在同一个司法程序中,在我国现行少年司法体制下,随着少年法院式微和少年警务尚未专业化以及“大检察”少年司法格局初步形成,检察机关在我国当前的少年司法体系中话语权逐步增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以检察机关主导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更为适宜。

1.未检专门机构建设

1986年,检察系统在上海市长宁区成立了第一个专门的未检机构——“少年犯起诉组”,此后十余载只有上海市在各个区县建立和保留了专门的未检机构。2009年上海市设置了独立的未检处,形成了三级未检机构,其他省市的未检机构与制度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20]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未成年人专章开启了未检机构专业化发展,但其蓬勃发展的势头受员额制、大部制改革的影响,很快又面临夭折。值得庆幸的是,近些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检工作迎来了发展的转机。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未检工作办公室。2019年负责未检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厅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新时代“大检察”的少年司法格局正式形成。此后,我国少年检察的机构独立化和人员专业化呈井喷式发展,各省均在省级检察机关设立未检处、室,各级市、县(市、区)也纷纷设立未检科。

未检机构的独立和未检人员的专业化使我国少年司法制度重心前移,开启了新时代少年司法“大检察”的格局,为检察机关成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的主导部门打下了坚实稳固的制度基础。

2.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制度建设

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罪行行为分级干预工作主要集中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工作的介入,主要反映在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工作的开展上。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至2018年的审查起诉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五年来起诉率总体呈下降趋势,附条件不起诉率呈增长趋势。这说明检察机关践行对未成年人慎诉的司法分流处置,五年来两个基层检察机关对近半数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过不起诉的手段先行进行分流处置,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和矫正。(www.xing528.com)

表1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审查起诉的情况[21]

续表

表2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审查起诉的情况

3.检察机关推动帮教模式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

各地未检部门积极主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为检察机关主动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奠定了基础。例如,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行多元化分类帮教,对在校生落实学校帮教、对就职未成年人落实单位帮教、对“三无”(无监护人、无住所、无经济来源)未成年人落实企业基地帮教,对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家庭与社区帮教。[22]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不仅主导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信息平台,而且在线下成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心理辅导中心、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等。[2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纳入本区网络化管理平台,依托“智慧未检”App在线上搭建司法社工、帮教企业、公益组织平台,通过智能打车模式的呼叫应答模式为各类涉罪未成年人的分类观护提供便捷、高效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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