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具)操控能力是指操纵或控制物体的能力,包括投掷、抛接、滚、运球、踢球、空中截击的能力,具体是指个体用拍、投、抛、接、踢、击、顶、踩、踏等多种方式主动作用于物体,并使之在位置、方向、速度、状态等方面发生改变的运动能力。器械(具)操控能力是基本运动技能的核心,在许多运动项目中都很重要。幼儿园常用运动器具包括绳、球、圈、飞盘、自行车、铁环、毽子、沙袋等。
对器械(具)的操控通常可以使用身体的不同部位,例如用手来推、拉、拍、投;用脚来踢、踩;用头来顶等,完成这些动作同时还需要头、眼、躯干以及其他身体部位共同配合。器械(具)操控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是在身体姿势控制能力和身体移动能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含身体协调性、灵敏性和力量性等身体素质。操控器械(具)能力提升了,反过来也有助于身体协调性、灵敏性和力量性的进一步发展。
表4 部分国家学前儿童课程标准中有关大肌肉运动中器械(具)操控能力内容
表5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有关大肌肉运动中器械(具)操控能力内容
比较国内外重要文件中关于幼儿大肌肉运动器械(具)操控能力的要求,可以发现共同之处为:关注儿童对球的操控能力,包括抛球、接球、拍球。我国对这项能力的发展目标要求相对较低,范围较窄,具体表现在:一是以上肢参与的器具操控为主,缺少下肢参与的器具操控,如踢球活动较少等。主要原因是观念和客观条件较差,如幼儿园场地均较为狭窄。二是操控动作中主客体关系单一,只有直接用身体部位操控器具的要求,缺少间接操控的要求,如通过操控球拍达到操控球的目标,因为间接操控比直接操控更难。(www.xing528.com)
器械(具)操控活动的价值体现在:提高幼儿动作水平和身体素质,促进幼儿认知发展,促进幼儿良好个性形成,推进其社会性发展。
学前儿童器械(具)操控能力发展特点:上肢功能为主的发展在前,下肢功能为主的发展在后;直接操控在前,间接操控在后;身体各部位要逐渐协调配合;投掷、击、踢固定靶能力发展在前,投掷、击、踢移动靶能力发展在后。以上特点说明幼儿器械(具)操控能力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既需要个体神经、肌肉的成熟,感知觉系统的整体参与,也强调个体和环境、任务间的相互作用。这个发展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自我组织的过程。
器械(具)操控动作作为一种动作技能,是在生活环境的刺激下,在积极主动探索器械(具)特征、玩法、功能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有别于本能反应,是儿童主动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需要多次反复练习才能习得,这也是获得相对稳定动作技能的关键。因此,要在室内运动中提升幼儿器械(具)操控能力。针对室内场地狭小的情况,必须制订针对性的目标,合理调整器械(具)玩法,达到锻炼的目的。
在室内运动中提升幼儿器械(具)操控能力,可以根据室内空间对运动项目做出有效调整。相对其他运动材料,器械(具)玩具需要的场地和空间更大,因此教师设计室内运动时要从发展目标、内容、材料上因地制宜地做出调整。如教室空间窄,在教室踢球肯定不适宜,就可以根据年龄段,调整为在桌面上或桌子底下2人或多人一起滚球,在桌面上打乒乓球;室内骑自行车肯定不行,但是可以拉拽“纸箱车”绕着教室外走廊为别的小组运送材料,提高练习兴趣;还可以利用相对较小的空间分组开展“流星球”比赛——中间拉上布帘,将气球或较轻的沙袋、布球,用手或自制球拍击打到对方场地,一段时间后看哪方场地的球最少,这就要求孩子们不停地投、击,运动密度大,趣味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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