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开物·粹精》
在中国帝王定期举行的祭天祭祖仪式当中,酒醴是必不可少的祭品。皇帝洒酒在地上或者在酒器里,这一动作向世人表明他与“天”之间存在关联,因而他有统治帝国的权力。中国的酒是用稻米或者其他谷物并加上麦芽和酵母酿造出来的,从技术上而言,众所周知的“米酒”实际上是啤酒。正如宋应星在《天工开物》当中提到的那样,酒在人的生活中不可或缺,尽管耽于酒乐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中国古代的经典如《周礼》当中也提及,上古时代的圣王曾经将酒用于医疗的目的。宋应星强调说,祖先们亲自造酒,认可其根本性的目的。在宋应星看来,那些主张禁酒的学者同人们忽略了圣王的做法,只考虑到酒是一种娱乐手段。[33]他在《天工开物》里提到不同的酵母和发酵手段,指出合适的工具非常重要,不同季节会有不同的酒类品种产出;他列出酿酒所需的原料成分以及用来改变口味的不同香草,认为“丹曲”的制作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制作方法说明。在宋应星的时代,他并非认识到酒对国家和社会有所裨益的第一人。实际上,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做法就已经向人们表明,酒可以被有效地用于社会目的。朱元璋有意识地强化饮酒仪式,视饮酒仪式为增强其追随者和仆人团队感的一种手段。二百年以后,王阳明追随朱元璋的做法,将饮酒作为同人共同体当中的奖惩手段。不敬者要自罚多喝,以示惩戒;有嘉行懿德者,其作为会通过饮酒仪式而受到尊崇。[34]在高层学者圈里饮酒过度也许不受待见,而高层官员和商人却经常共饮拼酒,乐此不疲。他们知道,酒杯在手建立起来的纽带关系要比没有酒杯的关系更为坚固牢靠,酒能够激发起来的忠诚感,往往是借助于词语难以达到的。
当大明王朝在统一中国将近三百年之后,晚明时期的社会秩序和政治权力开始出现日渐分崩离析的趋势。此时,“忠”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在宋应星个人的价值体系当中,“忠”也具有核心性的地位,是激励他去关注工艺技术的一个因素。出于对国家以及对于学者之责的“忠”,宋应星试图去厘清他的时代里的各种混乱。然而,别人尽忠的对象是“明王朝”,而他的尽忠对象是“国”。在那些对大明王朝忠心耿耿的学者眼中——他的兄长宋应升也是其中之一,他对明朝充满激情的忠心让他得以进入这段政治史——宋应星是一位迷途者。宋应星并没有如他们一样的政治信念,因此对于这个尽忠大明的学者圈子来说,他也是一个外围人物。一些潜在的读者又因此而疏远他的著作。
就理念而言,明代的“忠”与给予皇帝以统治国家的“天命”观念密切相关。社会政治理论将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正统”的基础之上:“正”为承嗣的道德权利,“统”为统一的政治掌控。只有一个统治家族才能获得这两份授权来统治中国。一旦一个家族获得了这一身份,学者官员在道德上就有义务为这一王朝效力、遵守其秩序规则,不管其家世背景或者族源情况如何。由于“忠”与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这就要求人们在改变“忠”的对象时要有很好的借口。由于“天命”是以持有人必须有能力保证子民福祉为条件的,因而“天命”本身也包含了这样的责任:如果一个皇朝无视这一任务,臣民就有责任放弃对它的忠心。在这种情况下,皇朝便不具有合法性,官员们便会被允许——或者必须——放弃他们的“尽忠”。“忠”不是盲目的,它要求统治者一方表现出有道德、负责任的行为。这样一来,就一定需要一种像“气”理论那样关于绝对的“天”和宇宙结构的理念,人们可以依据这一理论的构成来解释人的行动,通过一个无所不在的“天”来对人进行掌控。从这个角度出发,放弃“尽忠”可以有这样的理由:这是对“天”的力量所做的反应。
当满洲人在1636年宣布立国号为“大清”之时,他们直接冲击了明代对中国统治权的合法性,从而也引发了官员是否对其统治者“尽忠”的问题。一个关键点是,在前现代的中国,政权合法性的理念并不以族群起源为基础。因此,蛮族统治的合法性不能仅仅因为他们不是汉族就遭到否认。从道德的角度出发,理论上他们也可以像本土的汉族统治者一样赋予自己的统治以合法性:他们的领袖地位,是因为道德高出一筹。12世纪时,汉族的学者们曾经受到巨大的震撼:当时的金人(女真)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地区——宋朝的半壁江山,挑战了南宋政权的合法性,并声称自己是唯一具有合法性的“天下”统治者。[35]无论是南宋(对晚明学者来说,南宋是一个范本)还是金朝,二者都无法完成统一帝国的目标,因此二者都各自认为自己才更具备道德上的资格来进行统治。明代统治者完成了对整个帝国的政治控制,然而,当官员们开始在统治者的独裁体系中行使职责时,道德诉求便成为受到青睐的手段:官员们利用这一手段,让自己的声音上达宫廷,并能够对帝国的政策施以影响。到17世纪初期,其情形已经达到一种偏颇状态:一统天下的执政能力被定义为是道德性行为,而不是“道德”和“一统天下”均为政权合法性的必要因素。渐渐地,道德本身主导着讨论,在“黄裳”(皇帝)已经“失美”(不再符合官员们期待的道德标准)之时,就会导致严重的两难处境。如果在终极意义上,合法性建立在道德和伦理之上的话,那么官员们该如何为自己仍然对明朝统治者尽忠找到理由呢?如果我们相信那些传统史书记载的话,明代多数皇帝——尤其是到了明朝末年——都应该出于道德和伦理的理由而受到谴责。历史学家朱鸿林(Chu Hung lam)认为,明代学者由此发展出一个更高的“忠”的概念,那便是对王朝制度所代表的文化价值效忠。[36]因此,效忠与否,不光无关乎地域上的统一,也与当下统治者的德行脱离。这一选择是微妙的,因为官员们可以用“效忠”为手段对皇帝予以批评,呼吁实行理想化的“仁政”。这一“效忠”理念以及内在的关于合法性的理念意味着:如果某一时期的皇帝在道德上不符合要求,那么官员们就可以有理由阶段性地退隐或者完全放弃投身报国。这一“效忠”理想在明代通行,但是大多数读书人没有想到,不符合道德要求的统治者也现身在他们的皇帝身上。在这个意义上,明代的“忠”是一种与国家实际状态脱钩的社会政治野心,这早在明代灭亡之前已经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好长时间。(www.xing528.com)
11世纪的宋代学者也是在经历了一个分崩离析的帝国基础上,发展出对“忠”的一种抽象性感知。不过,在明代这一概念却有了全新的所及范围。最早的明代“忠”党文人圈出现在16世纪末期,他们致力于在大明朝治下让一个理想化的国度复兴。这些读书人群体,比如17世纪20年代发展起来的“复社”,力图高举明王朝的道德。不管他们的政治批评如何激烈,他们都总是在坚持王朝统治的延续性。通常,读书人不允许自己因为个人幻灭而变成政权的敌人。宋应星的兄长宋应升,就是一个典型的明王朝的“忠”党。
宋应升不屈不挠的仕途进取努力获得了认可,他被聘任为两个县的行政长官——浙江省的桐江县的县令和广东省的高凉府同知,这两个职位他都接受了。在尽职三年之后,他于1643年被晋升为广州知府(从四品)。康熙年间的恩平地方志里,盛赞宋应升道德高洁、济贫救苦、弘扬文学。地方志里对他给予这些正面评价也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他本人在广东任职期间也亲自参与地方志的编写和修订。1638年,他编辑了《方玉堂全集》,坦率地表达了自己对满洲人的厌恶,将自身描写为一位热忱的明代效忠者。在某种意义上,对宋应升来说,族群性还是关乎宏旨的。在谈及正义的政权这一话题时,他认为无论在怎样的条件下一个未开化的北方蛮族都无法保持正义。在明朝被战败后不久,宋应升病倒。在极度的绝望当中,他在明亡后一年多的1646年服毒自杀。[37]他的故事表明,明代末年的学者极端看重“忠”这一问题。
在宋应星身边的人当中,对明王朝表现出深厚眷恋的并非只有其兄长宋应升一人。他家的远亲刘同升站在“东林党”和“复社”这边,为维护明王朝而战斗;他的同人朋友涂绍煃也加入到“复社”这一政治群体。宋应星的同学、朋友涂绍煃的保明抗清活动体现在不同层面上:在17世纪30年代末期,他变得名声远播,因为他致力于开采江西的矿产资源,以便能为军队提供供给来抗击清军。刘同升和涂绍煃都盛赞宋应星的兄长对明朝忠心耿耿,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以这种方式提及宋应星。[38]宋应星算得上一位明代的“忠党”吗?
宋应星肯定不会喜欢满洲人的入侵。但是,如果仔细阅读宋应星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认为“天”给所有王朝提供了相同的条件,只有人的行为决定了事件的进程。这样一来,人和国家的命运如何,其责任完全在于人以及人的作为。因此,宋应星将自己的“忠”停靠在睿智的行为与仁慈的领袖所带来的权威上。他的“忠”是献给国家的,但是未必一定要献给明朝,因为他所把持的理想不以历史现象为基础。宋应星同代的读书人,大多还纠结于那些理想化的道德规则所具有的象征性价值,其代表正是那个尚且存在但是已经遭分解、被征服的明朝。因此,对于“忠”,宋应星有一种相当抽象的理念,他的许多同人可能并不认同他。宋应星在政治上靠边站,这很可能会吓走一些会认可并高看其著作的读者:这些人明白他为什么留在体制的外围,致力于研究那些偏僻的话题,尽管他们并不一定真正欣赏他对俗世事物的兴趣。这也包括了那些鼓励和帮助他的兄长的人,比如“复社”和“东林党”的成员。他兄长的著作在清代乾隆年间遭到禁止。书籍遭禁所带来的政治后果是,这让宋应升的著作和他的努力在历史当中得以存活下来。这样的天赐良机,是《天工开物》无缘得到的。事实上,宋应星穷其一生拒绝与反对派形成关联,同时他又抨击那些大权在握的人。这提供了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为什么他的全部著作都没有读者。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明朝大义所持的漠然态度,也导致了同代人忽视他作品中的技术内容。这些因素组合到一起导致的结果是,宋应星的预言不幸一语成谶,至少在他那一代如此:他的喊声没有被听到,他的书没有被阅读。
导致宋应星的著作遭遇这等命运有各种因素,然而一种可能性可以完全排除:《天工开物》一书,并没有像以前学者推测的那样遭到官方的迫害和禁止。曾经有人做过这样的推测:他的兄长宋应升的著作遭禁这一事实,对宋应星著作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的接受情况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于清廷来说,一石二鸟的做法——同时禁毁兄弟二人的著作——原本并非难事:他们知道宋氏家族与效忠明代的人有密切的关联,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的某些地方也表达了他不要与新的满洲政权发生任何关联,他的诗歌当中也包含了一些对北方部落的批评。在某些情况下,这就给了清廷统治者以充足的理由来迫害作者,并禁止其著作的传播。[39]但是,宋应星的著作出现在两个官修目录当中。这一事实又表明,清廷认为宋应星的政治观点无关紧要。至于宋应星对明朝的非难、他个人对尽忠于国家的阐释,清廷也丝毫不感兴趣。对于清廷来说,宋应星只是明代一位读书人而已——地位不高,有些奇怪的政治看法和意识形态上的理想。正是《天工开物》中的技术内容,才保证了这本书得以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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