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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历史:1869年苏伊士运河影响和财政破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73年,埃及总督又被授予指挥陆军与海军舰队的权力。然而,随着1869年苏伊士运河通航,埃及再次成为国际问题的焦点。租期结束后,运河将归属埃及政府。1876年,深谋远虑的埃及外交部长努巴尔帕夏与列强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了国际法庭,又称“混合法庭”。1876年4月8日,埃及总督伊斯梅尔暂停发行短期国库券。同年,埃及宣布破产。埃及全新的财政制度被称为“双重监督”。

埃及历史:1869年苏伊士运河影响和财政破产

精彩看点

埃及问题—“混合法庭”—埃及宣布破产—埃及内政第一次遭到外国干涉—莱昂·甘必大起草了英法联合照会—欧洲会议在君士坦丁堡召开—英法联合舰队被派往亚历山大港—英国自由党政府反对武装干涉埃及事务苏伊士运河危机—英国军队占领埃及—大国在埃及的协调

从严格意义上说,到1914年为止,埃及一直是土耳其帝国的一个行省。埃及与土耳其帝国一样,一直处于纷乱复杂的国际问题中心。1811年至1848年,精明能干的阿尔巴尼亚人穆罕默德·阿里担任埃及帕夏期间,实际上已经使埃及脱离了土耳其帝国苏丹的统治。他时常公开与土耳其帝国苏丹为敌。1832年至1833年,欧洲列强就埃及的地位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互相之间照会不断、电报频繁。1840年至1841年,欧洲列强就穆罕默德·阿里帕夏与土耳其帝国苏丹之间的纷争进行调停。1840年6月15日,英国、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普鲁士王国与土耳其帝国签订了《伦敦条约》。缔约国承认穆罕默德·阿里帕夏及其继任者“对埃及的控制权”[1]。当时,法兰西王国被阻挡在近东协调[2]的大门之外,没有参与签订《伦敦条约》。1841年7月13日,法兰西王国参与签署了《伦敦海峡公约》,重新加入了近东协调[3]。1872年,土耳其帝国苏丹阿布杜勒·阿齐兹授予埃及统治者—埃及总督独立签订公债合同的权利。1873年,埃及总督又被授予指挥陆军海军舰队的权力。事实上,埃及帕夏多年来已经在行使上述权力。虽然埃及依然是土耳其帝国的一个行省,但在其他一切重大问题上,它均以一个独立国家的身份自行处理。1841年以后,欧洲列强再没有过多关注埃及问题。然而,随着1869年苏伊士运河通航,埃及再次成为国际问题的焦点。苏伊士运河是私人经营项目。从开挖、出租到经营管理,全权由法国人负责。运河公司根据埃及帕夏塞伊德一世授权的租赁合同进行运营。从1869年起,运河租期为九十九年。租期结束后,运河将归属埃及政府。1875年,比肯斯菲尔德伯爵本杰明·迪斯雷利代表英国政府斥资三百九十七万六千五百八十二英镑购买了埃及总督伊斯梅尔名下的运河公司股权。不过,运河公司在国际法的地位并未受到此次交易的影响。它依然是私人企业,管理方为法国人。在埃及总督伊斯梅尔特许下,运河公司根据埃及法律在当地注册。

1869年苏伊士运河通航

19世纪70年代,欧洲强国协调、参与解决了埃及的司法公正问题与财政制度问题。1876年,深谋远虑的埃及外交部长努巴尔帕夏与列强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了国际法庭,又称“混合法庭”。在混合法庭工作的法官既有外国法官,也有埃及法官。法庭既受理外国人的民事案件,也受理外国人与埃及人之间的民事案件,甚至埃及政府都有可能成为法庭的起诉对象。

1876年4月8日,埃及总督伊斯梅尔暂停发行短期国库券。同年,埃及宣布破产。埃及向国际化迈进了一步。不过,仅仅是埃及总督走向了国际化。英国与法国分别控制埃及的财政收支大权。埃及全新的财政制度被称为“双重监督”。在新的管理制度下,埃及成立了公共债务委员会。法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王国及英国分别收到邀请,将从事推荐公共债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除了英国拒绝了邀请,其他三个国家均欣然接受。不过,埃及新政府最终接受了经“非官方”渠道提名的英国委员弗林·巴林。实际上,由于“双重监督”与公共债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未受到外国成文条约约束,而是要服从于埃及当地法律,所以埃及的主权并未受到影响。

弗林·巴林

1882年,埃及国内事务第一次遭到外国公然干涉。1881年,在艾哈迈德·阿拉比领导下,埃及军队发动了一场严重的兵变。艾哈迈德·阿拉比逼迫埃及总督伊斯梅尔任命自己为战争大臣。战争部本身就有排外主义情绪。埃及城市居民受到排外情绪煽动,于是骚乱爆发了。1882年6月11日,五十五名欧洲人在埃及的亚历山大港遇害。

显而易见,亚历山大暴乱与谋杀事件直接引起外国干预。1881年11月至1882年1月担任法国内阁总理的莱昂·甘必大支持英法联合干涉行动。1882年1月8日,莱昂·甘必大起草了一份英法联合照会递交给埃及总督伊斯梅尔,向他保证:在当前极其不利的形势下,他将获得英国与法国的支持[4]

艾哈迈德·阿拉比

莱昂·甘必大

英国与法国想出的解决办法即召开欧洲会议。1882年6月23日,欧洲会议在君士坦丁堡召开。参加会议的英国代表是达弗林伯爵弗雷德里克·坦普尔·汉密尔顿。此次会议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受埃及骚乱威胁的苏伊士运河安全问题及重建埃及秩序问题。然而,会议未能取得任何进展。欧洲列强认为,土耳其帝国的政策变化莫测,令人眼花缭乱,不明所以。事实上,对于埃及问题,土耳其帝国并非举棋不定,而是想阻止列强干涉,最终恢复自身影响力。除了英国,欧洲列强均不愿承担恢复埃及秩序的责任。1882年7月24日,索尔兹伯里侯爵罗伯特·加斯科因-塞西尔在英国上议院发表演说时指出:“我们对‘欧洲协调’一词的理解完全不同。在非穆斯林民族问题上,女王陛下的政府如果使用‘欧洲协调’一词,这是我断然不会否定的一种奢望。但我认为这只是不切合实际的空想而已。”[5]1882年7月31日,君士坦丁堡会议落下帷幕。

夏尔·德·弗雷西内

英国舰队炮轰亚历山大港

与此同时,在法国总理夏尔·德·弗雷西内(继任莱昂·甘必大的总理职务)的提议下,英法联合舰队被派往亚历山大港。然而,夏尔·德·弗雷西内想要仰赖英法联合舰队的震慑力。法国舰队司令官接到了命令,一定要避免使用武力。1882年7月11日,当亚历山大港爆发骚乱时,英国舰队用炸弹进行轰炸以平息暴乱。法国舰队则一直按兵不动,并最终全部撤出亚历山大港。

亚历山大港暴乱平息了,暂时得到了解决。然而,毋庸置疑,埃及问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长期问题。1882年6月至7月,在君士坦丁堡会议上,列强达成了一项“克己”共识,宣布放弃在埃及采取单独行动或谋求特殊利益的企图。不过,英国代表达弗林伯爵弗雷德里克·坦普尔·汉密尔顿提出一项保留意见,以防止苏伊士运河及邻近区域遭到暴力威胁。

达弗林伯爵弗雷德里克·坦普尔·汉密尔顿

毫无疑问,埃及将被孤立。即使没有苏伊士运河,由于埃及有大批来自欧洲的官员、商人及专业人士,涉及欧洲列强的重大商业利益,一旦埃及骚乱加重,欧洲列强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一旦骚乱威胁到苏伊士运河的安全问题,列强必定会干涉,并且会迅速采取行动。列强采取的可能干涉手段有三种:其一,土耳其帝国军队在埃及登陆;其二,列强采取强制行动,或者一些国家进行联合行动;其三,由一个国家主动请缨或者“受列强委托”单独采取行动。

欧洲列强考虑过由土耳其帝国对埃及进行武装干涉的提议。它们曾经想过由土耳其帝国苏丹派遣号称“巴统之狮”的德维什帕夏前往埃及。德维什帕夏“最近利用极端手段刚刚镇压了阿尔巴尼亚叛乱。根据意大利历史学家马基雅弗利的记载,恺撒·博尔吉亚曾在塞尼加利亚采取类似手段‘歼灭’了罗马尼亚叛乱诸侯。”[6]不过,列强最终放弃了这一提议,很可能是顾及政治因素及人道主义因素。

事实上,欧洲列强协调根本无法进行联合干涉。只有开罗高级外交官使团遭到起义者围攻(正如1900年,北京各国公使馆被义和团围攻),欧洲列强才有可能组成国际远征军前去干涉。然而,当时的情况并非如此。与1900年北京的情况相比,在开罗的列强代表的“协调”意识很弱。此外,1882年,开罗总体局势相对而言比较缓和,并未威胁到各国外交官的安全。

第三种干涉方式是在没有其他列强授权的条件下,由一个国家出面干涉。这种干涉方式既非唯一可行方案,也非最佳方案,而是一种万般无奈的选择,因为英国已经下定决心快速有效地采取行动。

威廉·尤特尔·格莱斯顿领导下的英国自由党政府反对武装干涉埃及事务。一旦英国干涉埃及事务,就会带来一系列麻烦。英国不仅会失去一大批支持者,还有可能引发内阁辞职—事实上,约翰·布莱特已经辞职。此外,英国坚决反对土耳其帝国干涉埃及事务,也不希望列强进行联合干涉。不过,1881年,法国军队占领突尼斯“改变了事态”[7]。1882年6月,当法国舰队撤离亚历山大港时,英国政府立刻单独出手干涉苏伊士运河危机。在欧洲列强中,或许只有德意志第二帝国首相奥托·冯·俾斯麦十分欣赏英国此举。早在1878年之前,奥托·冯·俾斯麦一直建议英国军队占领埃及。他把埃及问题比作两大西方强国之间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认为英国与法国之间的竞争会引发一场欧洲战争。奥托·冯·俾斯麦声称,德意志第二帝国不会向埃及派兵,但会从道义上支持英国的派兵行动[8]

苏伊士运河危机最终促使英国出兵埃及。不过,英国政府曾经极力促成联合出兵。1882年7月19日,英国大使与法国大使在君士坦丁堡会议上提议:大国—他们实际上指法国、英国与意大利王国—应该接受委托,对埃及进行联合干涉。法国总理夏尔·德·弗雷西内向议会咨询,希望能批准联合干涉行动。莱昂·甘必大是唯一支持此计划的法国非内阁成员议员。莱昂·甘必大宣称:“我已经将问题看得十分透彻。我要告诉你们:即便做出巨大牺牲,也绝不能破坏与英国的盟友关系。”1882年7月19日,法国政府内部产生了巨大分歧,最终投票结果为四百一十七票比七十五票,遭到强烈反对的政府当局被迫下台,夏尔·德·弗雷西内被迫辞职。据说,弗林·巴林曾经对法国驻埃及总领事发表评论说:“法兰西人真是一个奇怪的民族。我们还没有向你们提出请求,你们就已经把机会拱手相让。”与此同时,意大利王国对法国占领突尼斯感到愤愤不平,拒绝了联合出兵的干涉计划。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写信给奥古斯都·佩吉特爵士说:“我刚刚收到了梅纳布雷亚伯爵费德里科·路易吉的消息。得知你们拒绝了联合出兵计划,我感到问心无愧。毕竟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我们已经表示乐意与其他国家一起联合出兵的诚意,并没有一意孤行。”[9]1882年7月30日,英国内阁决定由达弗林伯爵弗雷德里克·坦普尔·汉密尔顿告知土耳其帝国:鉴于当前埃及局势日益紧张,英国必须承担起刻不容缓的义务,恢复埃及秩序并维护苏伊士运河的安全[10]。与此同时,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发出加急电报,将这一决定告知了其他强国。他在埃及的工作也告一段落。正如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在《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一书中描述的那样,英国将相关工作由外交部转至陆军部,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的工作移交给了加内特·沃尔斯利爵士。1882年7月22日,被埃及总督伊斯梅尔解职的陆军部长艾哈迈德·阿拉比帕夏发动叛乱。1882年8月,加内特·沃尔斯利爵士率领远征军在亚历山大港登陆。1882年9月13日,艾哈迈德·阿拉比帕夏的叛军在泰勒凯比尔溃败。然而,埃及并未立即恢复平静。英国军队继续留在埃及维持社会秩序。直到埃及局势彻底稳定,英国才会考虑从埃及撤军。(www.xing528.com)

奥古斯都·佩吉特爵士的漫画形象

英军在泰勒凯比尔击败埃及军队

随着英国军队占领埃及,已经不再可能实施在埃及建立国际政治体系的计划。要想在埃及建立类似于丹吉尔的国际政治体系[11]可谓困难重重。无论如何,建立埃及国际政治体系依然是值得尝试的试验。令人遗憾的是,从19世纪70年代末到19世纪80年代初,欧洲列强并没有打算在埃及做这种尝试。英国不希望通过“国际”手段解决埃及问题。然而,英国的意愿并没有影响最终决定。在1882年君士坦丁堡会议上,英国原则上已经同意由法国、意大利王国和其他列强合作共同重建埃及秩序。事实上,由于法国与意大利王国拒绝合作,加上其他列强不作为,英国政府别无选择(只要涉及苏伊士运河的利益,英国必然会干涉),只能单独干涉。

随着英国在埃及地位的确立,“大国在埃及的协调”工作并未完全停止。不管怎样,英国还是代替欧洲列强承担了维护和平的部分义务,行使了“托管权”。1883年1月3日,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曾在加急电报中提及此事。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将加急电报的内容称作“英国埃及政策的原始宪章”[12]。加急电报称,英国承担了镇压艾哈迈德·阿拉比帕夏叛乱的重任,而当时的事态比人们想象的更加严重。镇压叛乱后,英国军队原本应当在埃及继续驻扎一段时间。然而,任务完成后,英国便急于撤军。这次任务确保了苏伊士运河的自由通航,维护了苏伊士运河的中立地位,并保证了苏伊士运河的正常贸易;保障了埃及人与外国人的平等税收,以及混合法庭的常规工作;组建了一小支高效的埃及军队及宪兵部队;任命了欧洲金融顾问,取代了1878年已经失效的双重监督;计划成立埃及代表大会,以吸引土耳其统治阶层之外的人民为埃及国家管理做贡献[13]

根据加急电报的内容可知,法国当时并未认可英国在埃及的地位。直到1904年与英国签订条约,法国才正式承认英国在埃及的地位。不过,奥托·冯·俾斯麦代表德意志第二帝国向英国做出友好表态,明确表示德意志第二帝国承认英国对埃及的控制权。对此,其他各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

1882年,奥托·冯·俾斯麦已经向英国驻柏林大使奥多·拉塞尔表达了个人观点。他认为欧洲协调不可能成为管理埃及的有效力量,必须由某个国家出面担此重任[14]。当英国军队占领埃及时,奥托·冯·俾斯麦曾写信给“一位身居高位的要人”谈及德意志第二帝国与英国之间的关系。他说,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埃及没有直接利益。即使英国在埃及做出了最不可能发生的越界行为,即便要兼顾与其他大国的友好关系,德意志第二帝国也“没有必要与英国发生冲突”[15]。随后,欧洲列强纷纷认为,英国占领埃及的行为至少保障了自己国家的特殊利益。因为根据之前签订的种种条约,欧洲各大国一直在埃及享有土耳其帝国赋予的种种特权。

【注释】

[1]爱德华·赫兹莱特所著《条约下的欧洲地图》(1875年版)第2卷第190条及附属条款。—原注

[2]1840年6月,英国、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普鲁士王国为保证土耳其帝国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与土耳其帝国在伦敦召开会议协调近东问题。会议签订了《伦敦条约》。根据该条约,埃及帕夏最终承认了土耳其苏丹的最高统治权。—译者注

[3]爱德华·赫兹莱特所著《条约下的欧洲地图》(1875年版)第2卷第193条。—原注

[4]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54页。—原注

[5]《英国议会议事录》第272卷第1503页。—原注

[6]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61页。—原注

[7]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52页。—原注

[8]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60页。—原注

[9]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70页至271页。—原注

[10]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72页,埃及1882年9月第18号文件及1882年10月5日第19号文件。—原注

[11]丹吉尔是摩洛哥北部海港城市。1912年,摩洛哥成为法国“保护国”。1923年,丹吉尔由英国、法国、西班牙王国、葡萄牙王国、意大利王国、比利时王国、荷兰王国、瑞典王国、美国共管—译者注

[12]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306页。—原注

[13]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307页至第308页。—原注

[14]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60页至第261页。—原注

[15]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所著《格兰维尔伯爵乔治·莱维森-高尔传》第2卷第274页至第275页。根据埃德蒙·乔治·佩蒂-菲茨莫里斯男爵的说法,这位“身居高位的要人”是英国公主—德意志第二帝国皇储腓特烈亲王(即后来的德皇腓特烈三世)的妻子维多利亚公主。—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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